夜里3点,古小烟头痛欲裂,起来喝水时,发现客厅的灯亮着。
老妈忘了关灯?
打开门,古小烟吓了一跳。
只见林月珍坐在沙发上缝补着什么,tina睡在她怀里,听见开门声便抬起小脑袋看了古小烟一眼。
林月珍许多年不曾做过针线活了,原先家里还有台缝纫机,后来嫌占地方就卖掉了。
古小烟看着茶几上的卷尺、剪刀和碎布片,心里直纳闷,老妈在做什么?
林月珍见到古小烟,立刻将食指竖在唇间,指了指怀里的tina,结果小家伙居然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这么晚,您还不睡觉?”坐在沙发上,古小烟这才发现那些碎布片是她的睡衣,又无奈又惊讶地瞪着老妈,“您把我的睡衣剪了?”
“小声点。”林月珍不满地说道,“你怎么这样小气,一套睡衣而已。”
“我小气?100多块啊,您干吗糟蹋,不是说给它垫着睡吗?”
“是啊,它不肯睡在笼子里,我便寻恩着给它做件衣服,”
“您可是没有给我做过衣服啊!”
“哎哟,多大个人了,跟一条小狗争宠。谁说我没给你做衣服,你小时侯,咱们家穷,你里里外外穿的,哪一件不是我亲手做的?没良心!哎,小心肝儿,姐姐吃醋了,你还是睡笼子吧。”林月珍停下手里的针线活,小心翼翼地把tina放进笼子里,但小家伙一翻身就出来了,前腿趴在林月珍的脚上,可怜兮兮地望着她,喉咙里竟发出婴儿般的呜咽声,让人听得心酸。
“看到了吧,它就是要我抱。”林月珍把tina抱回怀里,一口一个“乖儿子”地叫着。
“妈,您别这么叫,会让人笑话的。”
林月珍表示无所谓,谁爱笑让谁笑去,还强调道:“它就是我儿子,是我前生今世带毛的儿子。”
古小烟扑哧一声笑了:“那您打算每天晚上不睡觉,抱这个带毛的儿子到天亮?”
“当然不是,今晚不睡是因为想给它做衣服。tina换了新环境,一放下去就发抖。我估计它想洛城了,洛城也应该很想它吧,都打了两个电话过来……哎,小烟,跟你说个趣事,晚上洛城打电话过来,我把手机放在tina耳边,它居然一动不动地听着,还不时哼哼两声,好像听懂了似的,你说神不神奇?”
“切,您以为它是神犬啊!我睡觉去了,头疼着呢。”
林月珍继续忙活起tina的衣服了。
看着林月珍那股认真劲,古小烟不免有些心疼,说狗的衣服到处有得买,没必要劳心劳力。
林月珍说外面买的哪有自己做的精致。
古小烟无奈地耸耸肩,早知道就不把tina领回家了。
记得到宋教授家接tina时,夫妻俩把古小烟送到路边打车,洛城对tina说:“乖,以后要听姐姐的话,不许调皮,过两天妈妈就去看你。”
说完,抱着tina亲了又亲,古小烟上车时,她竟落下泪来,生离死别似的。
不就是一条狗吗?至于么?古小烟当时觉得洛城过于矫情。
没想到林月珍比洛城有过之而无不及,抱着tina左亲亲、右亲亲:“小宝贝,快叫妈妈。”
“它已经有妈妈了。”古小烟直翻白眼。
“没关系,它现在是我们家的一员,我就是它的新妈妈。宝贝,你记住了吗,我是新妈妈。”说完还跟tina嘴对嘴地亲了一下。
古小烟险些晕倒。
让古小烟感到后悔的并非老妈太宠tina,而是宋宇文。
把tina抱回家的时候,宋宇文正好在,一看见tina他的脸色骤然变了,但因为当时大家全都把注意力放在tina身上,就忽略了他,最后还是古孝全说了句:“咦,小宋呢?”大家才发现宋宇文不知何时已经走了。
林月珍当时还纳闷宋宇文怎么不辞而别。
是啊,宋宇文非常有礼貌,从不会这样的,他应该一眼认出tina了吧?
古小烟竟然忘记洛城是由于宋宇文讨厌狗才把tina送走,也忘记宋宇文常常过来作客。就在她后悔莫及时,宋宇文拨来电话,说钥匙可能落在沙发上,让她帮忙送下楼。
古小烟很快找到钥匙了,她怀疑是宋宇文故意落在沙发上的,让她送下楼想必有事要说,为了tina吗?她一边下楼一边想着怎么解释。
“真不好意思,我忘了你不喜欢狗,回头我看看有没有朋友……”
“没事的,阿姨那么喜欢它,要不下次我来的时候你们把它关房间别让我看到?”宋宇文笑着打趣,“其实我不是不喜欢狗,而是害怕,因为小时侯被狗咬过,所以有心理阴影。你的伤怎么样了?不碍事了吧?”
“皮外伤而已。”
“是怎么受伤的?”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在酒吧跟人闹冲突了,你也知道,那种地方乱得很。”古小烟不想说出朱珠的事,于是换了个话题,“听说你想开一间发型屋?”
“有这个打算。”
“真的决定放弃法医?不觉得太可惜吗?”
“没什么可惜的,行行出状元嘛。”
古小烟问是不是为了子欣。
宋宇文笑了笑,摇摇头说不是、不为了任何人。
说完,他拦了一辆出租车而去,留下一头雾水的古小烟呆愣在原地。
奇怪,宋宇文让她送钥匙下来究竟想说什么呢?
在华斯比眼里,洛城犹如金庸笔下的小龙女,是落入尘世的仙子,令所有的一切黯然失色。她那么美、那么高贵,以至于他都不敢多看她一眼,怕自己浑浊的目光玷污了她的身影,只敢捧着她那张模糊不清的照片,贴在心窝,每天念上千百遍——洛城,你要幸福。
照片是隔壁宿舍的同学偷拍的,分别以不同价格卖给那些视洛城为梦中情人的男生,其中一张过于模糊,只能大致看得出那是洛城,同学便将它扔进垃圾桶,华斯比捡到后如获至宝。
华斯比默默地暗恋洛城三年,还为她留校一年,但大学毕业后便再无联系。如今华斯比早已结婚生子,而那张照片也永远锁进箱底,成为一个永恒的过去,他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她,直到昨天忽然接到她的电话,他才知道她还记得他。
她居然还记得我?
华斯比欣喜若狂,他的心像初恋的小伙子般狂跳不已,原本她约他昨天见面,但华斯比找借口推辞了,改约为今天,因为他不想以这副糟糕的模样出现在洛城面前。
他激动得彻夜未眠,一直思索着洛城为什么忽然约他见面,是因为什么事呢?
次日一早他便出门剪头发,结果发现时间太早了,理发店尚未开门。
是啊,才7点半,于是他把车停在路边,点燃一根烟。
洛城找他有什么事呢?听说她嫁给一位可以做她爷爷的教授,华斯比为此难受多日,如同虫子在啃噬他的五脏六腑。如果当年他鼓起勇气向她表白,也许她就不会嫁给那位教授了吧?她一定受了很多委屈,那位教授是不是已经去世了?
他胡思乱想着,在车里度日如年。
1点40分,华斯比怀着激动不已的心情走进咖啡厅。他忙活了一上午,剪头发、刮胡子,买了套新衣服,还买了双新皮鞋,盛装赴约。
刚进去便看见洛城,华斯比心里一惊,她早已来了?
约好两点钟,他提前20分钟抵达,本以为女人会迟到,没想到洛城比他还早到,这表示什么?洛城急于见到他?他更加激动了,摆正领带,绅士般向洛城走去。
“你来了。”洛城简简单单一句开场白,在华斯比听起来扰如一股温泉,暖透他的全身。洛城丝毫没变,还是那么美,那么高贵,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来了……你来了很久吗?”他笨拙地回应着,紧张得手心冒汗。
“刚刚到,真不好意思,忽然给你打电话。”
“不不不,没事没事。”她不知道,这么多年他从未换过手机号码,就是在等待奇迹的出现。他把手伸进西装口袋,摸了摸那张照片,什么时候拿出来比较合适呢?
“听说你现在是s市最有名的心理咨询师,真为你高兴。”
华斯比难为情地笑了笑,问洛城近来如何。
“挺好的。”洛城顿了顿,垂下眼,搅动着面前的卡布其诺咖啡,“这次找你……”
“你说,只要我能帮到的,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华斯比吞了口唾液,紧紧捏住那张照片。
“我的事你听说了吧?我嫁给一位教授,他对我很好,如果没有老师,就没有我的今天。现在他儿子准备开一间发型屋,店面已经找好了,我跟老师非常支持……”说到这里,洛城似有难言之隐地停下来。
“资金不够吗?”华斯比听出她的意思了,与此同时,将手拿了上来,当然,照片还留在口袋里。
“真不好意思,这么多年没见,一见面就跟你说这个。”
“没关系,还差多少钱呢?”
“50万。”洛城微微抬起头来,“如果你不方便也没事,毕竟这不是一笔小数目。”
50万?华斯比愣了一下。50万元的确不是一笔小数目,而且他刚装修了房子,积蓄所剩无几,但是洛城开口,他岂能拒绝,于是问什么时候要。
洛城凝神看着他,只觉得眼眶似乎湿了。
目送洛城离去的背影,华斯比掏出那张照片,端详片刻,贴在心窝,念道:“洛城,你要幸福。”
然后,他将照片撕碎,撒进雾江。
他深深地知道,善良如洛城,一定真心爱着那位教授,也真心爱着教授的家人,否则这样一个干净、不问世俗的女子,绝对不会为了教授的儿子向多年不见的自己开口借钱。
而他呢?已为人夫、为人父,方才竟把自己身边最亲的两个人抛之脑后,甚至期望能跟洛城发生点什么,他还不如一个女子。
华斯比羞愧万分,拿出手机拨通一个号码:“老婆,哦没事,就是想你了,晚上带儿子出来吃饭吧,我下班后回家接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