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有一位儒家学派的杰出代表人物荀子,原名荀况,字卿,荀卿是人们对他的尊称。他大约生活在公元前313年前后的赵国,恰逢七雄割据争霸的历史阶段,其中齐国的文化影响力尤为突出。齐国设立稷下学宫,吸引了包括孟子、邹衍在内的诸多学术精英,荀子也在此广泛接触并深入研究了各家学说,但最推崇孔子的思想,并自视为孔子学说的继承者。荀子在继承孔子思想的基础上,大胆吸取诸子百家的精华,并加以批判性地整合,从而形成一套包含独特自然观和社会观的完整思想体系。
在荀子的学说中,“礼”与“法”占据了核心位置,不同于孔子和孟子主要强调的“仁义”理念。荀子提出了“性恶论”,认为人性本身具有趋向自私和贪婪的倾向,例如人出于本能会追求满足生理需求,对于利益有着强烈的占有欲望。然而,荀子坚信通过后天教育尤其是“礼”的学习和践行,人们能够抑制恶性,激发善端。他认为“礼”是对人欲望的有效节制,通过礼义的教化,个体的恶性能被良好的德行所遮盖,达到“性伪合”的境地,进而有望成为道德修养极高、德行完备的圣人。
至于“法”,荀子主张法制建设是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部分,相较于孔子强调的内在道德修养和孟子的道德直觉,荀子更加重视法律制度的具体规约作用。他认为在推行仁政过程中,必须结合严格的法律制度,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然而,在荀子心目中,虽然“法”不可或缺,但“礼”依然是维系社会伦理秩序和引导个体行为的首要原则。
荀子在其思想体系成熟后,积极游走各国推广他的“隆礼重法”治国理念,但其间遭遇谗言与波折,辗转任职于齐、楚、赵三国。在楚国担任兰陵令期间,虽然一度受到排挤,但最终因春申君的举荐重新复职。晚年,荀子放弃了官场生涯,专注于教学和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