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也是乐景的想法,他算是和约翰不谋而合。
只是乐景的野心还要更大——他还想把《寻侠》改编成漫画。
在乐景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后,约翰灰色的眼睛露出思索之情,他摸了摸下巴,有些心动,又有点迟疑:“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剧情内容,你再画出来又有什么意义?而且……这样会提高印刷成本,很费纸和铅墨,利润低,可能会收不回成本。”
乐景明白约翰的顾虑。
毕竟漫画的辉煌时代在二十世纪。
在当前时代,漫画并不是主流题材,现在流传的漫画大多是政治讽刺或幽默小品,和后世的漫画差别很大。
二十世纪才是世界漫画的黄金岁月,美国漫画家们相继创造了后世大火的超级英雄系列漫画,还有影响几代少女的迪士尼,也是创立于二十世纪。二战后,日本的漫画也得到了迅速发展,诞生了像手冢治虫、藤子不二雄、宫崎骏等等这样的大师级人物。
乐景作为后世人,先知先觉明白漫画题材的优越性——便于在底层阶级传播。
在识字率底下的十九世纪,无论是清国还是外国,看书都是属于中上阶级的高雅爱好,底层阶级的百姓们连填饱肚子都很难,能认得几个简单的字词就不错了。
所以哪怕乐景的《寻侠》很大程度上讲的是下里巴人的故事,却颇具讽刺性地只在中上阶层的人们之间流传,乐景在文章里歌颂的那些侠肝义胆的市井小民根本不会去看乐景的小说,既是不能看,也是不会看。
在资本家的剥削下,六七岁的童工屡见不鲜,无时无刻都有童工被绞断双手、打断双腿、父母双亡、流浪街头、尸体被野狗老鼠啃咬,比三毛还惨的比比皆是——起码三毛没有残疾,没有得绝症,还活着。
除此之外,还有每天工作十七八个小时、得了铅中毒肺结核猩红热等无药可医的绝症、工作致残、被迫卖....yín 每天接客几十人、被丈夫典当买卖家暴、薪水普遍只有男性一半的女工们。
以及,还有同样每天工作十七八小时、死亡率居高不下、因公致残、被社会赋予了更多养家糊口职责的男工们。
对于他们来说,仅仅只是活着就已经拼尽全力了,他们根本没有看小说的时间,也没有条件。
但是漫画就不一样了。
漫画,重要的是画面,即便没有文字,也能让读者看懂,而且画面比文字有更直观的表现力和感染力,更能吸人眼球,加深印象。就算没钱订报纸的工人,他们也可以通过收集旧报纸来阅读漫画,丰富自己贫瘠荒芜的精神娱乐生活。
所以面对约翰的顾虑,乐景做出了如此回答:“既然这样,就先让《守夜人日报》进行实验好了,看看漫画的销量如何。”
约翰却误会了,生怕乐景心中有芥蒂,连忙找补道:“我刚刚也是想岔了,你的眼光和头脑我还是信得过的,就在我的报纸进行连载好了,我给你开辟专栏。”
乐景心里感动约翰的心意,认真解释道:“你别误会,我是真的想在《守夜人日报》上连载《寻侠》的系列漫画的,这也是我早就想好了的未来发展,我授权给别的作者,让他们创作《寻侠外传》,用漫画的方式创造一个栩栩如生的侠客社会。”
“寻侠外传?”
“对,《寻侠》里出现的那些配角,却是漫画里的主角。就比如藏宝阁的守门人,读者一定很好奇他有怎么样的人生,又是怎么做了守门人的,所以就通过漫画来揭晓配角们的人生轨迹。也许初期成本会提高,但是薄利多销,因为不识字的人也能看懂漫画的大半内容,从而扩展了市场。”
没错,乐景打算在同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侠客宇宙,就像后世漫威搞的超级英雄大宇宙那样。他希望能通过漫画,向底层百姓传达侠义精神。
什么是侠义?反抗不公,反抗强...权,反抗暴...政。
无产阶级挣脱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
而《寻侠》只是一个开始,在接下来,乐景还会陆陆续续把《守夜人日报》上的小说漫画化,让他们的作品真正成为大众通俗读物,雅俗共赏。
约翰被这个新奇的点子迷住了。路易斯的寥寥几语,却让他对一个波澜壮阔的侠客世界惊鸿一瞥,心潮澎湃浮想联翩。
路易斯总是这样,他的脑子里总有无穷无尽的奇思妙想,让约翰惊叹,也让世人惊叹不已。
作为《寻侠》的书迷,约翰自然是希望自己喜欢的作品能拥有庞大丰富的世界观,广大的读者群,长久的生命力。
而路易斯的构思若真的能够成真,那么《寻侠》不说青史留名,也至少要传唱一时的。
约翰迫不及待道:“好,就就按照你说的办!”
在商量好具体的章程后,乐景就让几个画工出色的小伙伴进行同人漫画创作了。对于这些同人漫画,他不打算过多掺和,他希望这些美国第一批漫画家们能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创造出风格各异的漫画,百花齐放。
……
在经过大半个月颠簸的海中航行后,季淮璋终于到达了美利坚大陆。
季淮璋踏上旧金山的港口,美国外交部的官员早已恭候多时,他们接下来将乘火车前往目的地——华盛顿,美利坚的政治中心,也是他选中的清国大使馆的所在处。
至于圣上交代给他的两个任务,来日方长,等他安顿好了再去执行也不迟。
虽然季淮璋早就从报纸书籍以及海商的口耳相传中知道美国科技发达,国力蒸蒸日上,但是这一切都没有他亲眼目睹时震撼。
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风驰电掣的火车,不用媒油就能亮如白昼的电灯,源源不断流水的水龙头,方便干净的抽水马桶……这里习以为常的一切,季淮璋却是第一次亲眼看到。
一路来,季淮璋的心情沉重、复杂。
他从火车窗口探出头,伸长了脖子艳羡的望着地下一望无际的铁轨,这两根小小的铁轨,却能承载全车人的重量!而名为火车的钢铁巨兽驰骋在细细的两根钢铁上,实现了华夏古人一日千里的梦想。
他并不是夜郎自大的人,也不像那些保守派那样一味贬斥洋人,他向来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中体西用,所以他之前才大力推动了留学一事。
只是,眼下在直观认识到美利坚的强大后,他突然觉得清国留学生太少太少了。
一百多名孩子,就算学习再用功,就算再聪明,也只能在美利坚学到一点皮毛,他们回国后起到的作用也相当有限。
为今之计,唯有几千万中国少年西渡留学,学习自强之计,方能让华夏振兴,乃至超越西方。
可是……
季淮璋从窗户上抽回头,木然地坐在座椅上,目光空茫一片。
自从……那个孽畜和他的朋党们叛逃后,国内对留学一事的反对声就不绝于耳,圣上也在犹豫要不要撤回全部留学生。
从留学事务局的汇报来看,其余留学生这几年也是心思浮动,染上西方习气,有的人改信基督教,有的人把祖宗家法忘在了脑后,多有出格言论,甚至还有的人剪掉辫子,绑上假辫子来应付教员检查。
这三年以来,已经遣返了二十多名留学生,而留下来的留学生却丝毫不懂朝廷杀鸡儆猴之意,也丝毫不懂反省,反而越发不训,不服管教。
再这样下去,圣上迟早要下旨撤回所有留学生。自此以后,公派出海留学的通道将彻底关闭!
季淮璋想到这里,就对那个孽畜恨得牙痒痒。
他不知道害了多少人的前途!还间接的掐断了华夏的公派留学通道!他是华夏的罪人!
他这次来清国,在处理公事之余,第一件事就是要清理门户!
……
在季淮璋到达华盛顿的一星期后,就收到了一个邀请函,邀请函的主人是罗德尼.乔,是一名民主党候选人,野心勃勃,早已放出话来参与下届总统大选,是一个八面玲珑的精明政客。
民主党一向和清国的关系较好,美国政府能同意清国留学生来美国留学,也是多亏了民主党派人士在背后的出力。
季淮璋刚来美利坚,人生地不熟,和这位实权派政治人物打好交道是很有必要的,所以他爽快的同意了这场邀约。
在周六的晚上,他身穿自己的二品大员官服,头戴官帽,坐上了前往宴会会场马车。
……
乐景对着镜子正了正自己的领结。
镜子里的东方少年留着短发向后梳起,身着黑色燕尾服,右手拿着黑色绅士手杖,看起来已经是地地道道的西方绅士了。
季鹤卿也做出了和乐景一样隆重的打扮。
因为他们收到了一份特殊的邀请——来自民主党候选人罗德尼.乔的邀请函。
本来,以他们的身份是不够格参与这样高规格的政治晚宴的。
但是一来,乐景他们状告洛杉矶政....府和警.....察局,重创了共和党的气焰,让民主党收获大笔来自华人的政治献金,也让民主党见识到了华人这个大票仓,自然是想积极拉拢。
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罗德尼.乔是乐景的哈佛校友,同样是政治系学生。
校友的身份可是一个很重要的免检标识,让乐景能够轻易进入一些不对外人开放的私密圈子,结交一些大人物。这次的宴会只是其中之一。
乐景作为受邀人,是可以带一名同伴的,顾图南因为肝论文抽不出时间,乐景就带上了季鹤卿。
几声短促的敲门声后,白珍妮标准的普通话在门外响起,“苍哥儿,你收拾好了吗?我可以进来吗?”
艾伦和白珍妮在华盛顿有房子,他们也同样收到了罗德尼.乔的邀请,这次乐景和季鹤卿来华盛顿赴宴,就在艾伦家落脚。
乐景扬声道:“请进。”
白珍妮走了进来,她头戴宽大的蕾丝礼帽,穿着繁琐累赘的天鹅绒大裙子,不耐烦的用扇子给自己扇风,抱怨道:“上帝啊,我要窒息了!所以我最讨厌参加这种宴会!我宁愿去乡下当一名苦修士。”
艾伦跟在白珍妮身后也走了进来,心疼的从妻子手里接过扇子替她扇风,安慰道:“亲爱的,这是最后一次了,等这次宴会结束后,我们就可以启程去海州了。”
听了丈夫的话,白珍妮碧绿的眼睛里也浮现一丝欣慰笑意,萎靡不振的脸色肉眼可见精神许多,“我做梦都盼着回华夏,那里的羔羊们需要我。”她勾起嘴角,辛辣嘲讽笑道:“而这里的人更想要奉承钢铁大王的儿媳,法国公爵之女。”
虽然青州府内反洋浪潮凶猛,白珍妮和丈夫在传教期间多次受到民众的攻击,最后更是为了保命不得不中断了传教生涯,两人干脆前往丈夫阔别已久的家乡探亲。
但是白珍妮坚信,那些人只是被魔鬼迷惑了,在那片土地上,还是有虔诚的信奉上帝,亲切友好的教民的!当初为了救他们,有好几位教民献出生命,前往了天国,白珍妮永远忘不了他们的脸。
她一生最快乐最难过的时光都是在华夏度过的,那片古老的东方大陆早已在她的灵魂上留下了永不磨灭的烙印,成为她生命中无法割舍的一部分。
只有在华夏她才觉得自己是真正活着的。
艾伦抬眼看向两位身穿正装的帅气小伙子,目光特意在即便身穿男士正装也掩盖不了天生丽质的季鹤卿脸上停留了几秒,对乐景打趣道:“颜,你真的要带季去参加晚宴吗?你这样会让人误会的。”
毕竟这时候赴宴男士的同伴默认为女士,而季长的又那么……美丽,很容易被人误会颜有特殊癖好。
季鹤卿的脸早在日复一日的打趣和暧昧目光里变厚了,闻言甚至对乐景妩媚一笑,然后“娇羞”地低下头,娇滴滴的说道:“有什么可误会的,我和达令之间是清白的关系~”
乐景分外怀念之前还会脸红气愤的季鹤卿。
顶着艾伦白珍妮从狐疑慢慢变成震惊的眼神,乐景拍了拍季鹤卿的肩膀,目光中透露着浓浓的期许,“保持演技,别浪费你的美貌,等会儿争取傍个富豪或富婆,少奋斗二十年,也能让兄弟跟在你身后喝口汤。”
季鹤卿给乐景挤了挤眼睛,爽朗笑道:“好说好说,看我虏获所有富婆的芳心,这辈子都不需要奋斗了。”
艾伦被两位少年的话给逗笑了。
他笑着摇摇头,“好了,你们如果收拾好了的话,我们可以出发了。”
乐景从一旁的衣帽架上拿起礼帽戴上,从容一笑,“我准备好了,可以出发了。”
……
四人同乘一座马车,来到了这次宴会会场。
此时天已经黑透了,工业革命下的美国上空堆满雾霾,看不到明亮的星星。宴会会场灯火通明,远远看去好像天上的星星到了人间。
在艾伦家的马车之前,已经有一辆马车停在了会场门前,从下面走出来的人恰巧是一个熟面孔。
乐景注视着季淮璋不怒自威的黑瘦脸庞,闪电般看向身旁的季鹤卿——他不出意料已经脸色惨白,身体微微颤抖。
第54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54)
虽然乐景早就知道季淮璋抵达美利坚的消息,但是乐景没想到他们会这么快相遇, 而且还是在这种场合。
尽管当初季鹤卿在做出决定的时候肯定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但是猝不及防间直面季淮璋,还是对他造成了直观的冲击, 乐景已经很久没看到季鹤卿如此惊慌失措六神无主的模样。
少年本就白皙的脸色现在更是看不到一点血色,长睫颤抖, 瞳孔涣散,身体僵硬凝固成了一块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