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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1 / 1)

“穆琼,我们要出去吃饭,你去不去?”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盛朝辉问穆琼。“我带了菜,就不去了。”穆琼道。“你太努力了,吃饭的时间都要省。”盛朝辉道。穆琼有稿费收入,平常带菜用的都是金贵的珐琅杯子,他自然不觉得穆琼穷,只觉得穆琼是为了节约时间。穆琼也确实是为了节省时间,一群人出去吃饭,再聊聊,一来一回少说也要花一个多小时,他在学校里吃,就能节省下一个小时了。而且出去吃,算下来每个人总要花个一两毛,这钱都能买几斤肉回家吃个够了。在学校里吃的,不止穆琼,还有教化学的钟老师。钟老师家里不怎么有钱,又有好几个孩子花销很大,平常也就很节省。到了吃饭的时间,他们一起去了冯小丫那里。这时候煮饭都用铁锅,学校里人多,要煮很多锅,先煮好的都被放在木桶里,任由学生自己盛,后面煮的,则还在锅里。穆琼和钟老师过去,冯小丫立刻就打开锅盖,瞅准锅子的最中间给两人盛了满满的饭,又给他们端来了两碗汤。咸菜汤的味道还是不错的,穆琼就着红烧肉炒青菜还有咸菜汤,一口气吃了两大碗饭——冯小丫盛的饭特别满,还会压一压,两碗顶他在家吃三碗……钟老师也吃了满满一碗饭,他带的菜是一个咸鸭蛋,一筷子下去油就出来了,特别下饭。吃过饭,穆琼就开始写《求医》。《求医》这本书比留学还要短一点,大约只有七八万字,而现在,他已经写了三万字了。此外,他还把《留学》修改好了。说起来,他最初要改留学,是打算自己一边改一边誊抄的,但后来发现这工作量有点大,再后来……他发现大众报那边,不仅保存着他当初写的《留学》的原稿,还抄了好几遍放着。他这才知道,大众报那边,有个一小时能抄三四千字的抄写员。这年头没有复印机,很多工作单位都会配备抄写员,负责抄写文件,大众报的这位抄写员,就需要抄各种被选中刊登的稿子,还有客户的地址什么的,《留学》这书他喜欢,闲来无事就抄抄,最后也就抄了好几份。穆琼便从大众报那边拿了一份,自己在上面做了标注修改,修改之后,又买了几包烟送给这个抄写员,拜托他帮自己誊抄。然后,这个原本他自己一个人抄,少说也要抄两星期才能抄完的活儿,最后竟是才三天功夫就抄好了。他正打算抽空将之送去商业印书馆。这天下午,穆琼写了一些《求医》,然后凭经验上了一堂英文课之后,就提前离开平安中学,叫了一辆黄包车送他去商业印书馆。到了商业印书馆,他直接去了章澈那里,将厚厚的一叠稿纸给了章澈。十万字在现代不过是小小的一个文档,在这个时候,却是很有分量的。“我们会趁着这书的热度还在,马上印刷出版。”章澈道:“我们打算先印两万册,一万册在上海售卖,剩下的一万册运到北京天津广州等地售卖,定价的话,每册两角,你觉得可行吗?”穆琼当然是没意见的,就觉得这书卖的有点贵。两角钱相当于现代的六十块,十万字的书卖这么贵……不过这时候普遍卖的贵,他也不好说什么。“你没意见,那我们就写了契约,然后我把首印的稿费结算给你。”章澈道。穆琼点了点头,很爽快地签了契约。然后,就得到了一张五百银元的庄票。两角一本的书首印两万,他拿百分之十五的版税,也就是能拿到六千角,而换算成大洋……正好五百个。穆琼起先没有去算,看到庄票之后才意识到自己到底赚了多少钱。最初连一个银元都拿不出来的他,现在竟然一次进账这么多……五百个银元,都够在上海租界外买个不错的宅子了!民国的文人,赚钱还真快!穆琼接过那张庄票,放进了自己的口袋。“穆先生,你的新书什么时候写好?到时候也可以交给我们出版社出版。”章澈道。“再过一个多月,应该就能写完。”穆琼道:“到时候我一定过来。”商业印书馆是上海最大的出版社之一,把书交给商业印书馆出版,拿的版税或许比小出版社给的低,但却能卖的更多,总体上来讲,还是很划算的。另外,章澈人也不错……若无意外,以后楼玉宇这个笔名下的书,他都会交给商业印书馆出版。章澈亲自把穆琼送出门去。出了商业印书馆的大门,穆琼又叫了一辆黄包车,却没有马上回家,而是先去了附近的一家卤味店,买了三只烧鸡,一斤白切羊肉,又另外称了一点鸡肝鸡心。这些卤味,被店家放在一个垫了一张油纸的藤篮里给他,他拎着回家去,然后就被朱婉婉说了:“琼儿,你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我们哪里吃的完?”“有两只烧鸡,我是要明天带去学校,分给同事的。”穆琼道。朱婉婉还是有点纠结,这些东西可不便宜,穆琼花钱也太多了……“娘,我今天拿了五百块的稿费。”穆琼又道。朱婉婉满脸震惊地看着穆琼,这时候再也想不起烧鸡的事情了。这天吃饭的时候,朱婉婉整个人还是懵的。穆昌玉倒是吃得高兴。烧鸡是整只鸡放进油里炸过,再放进卤水里煮的,外面皮特别好吃,还很入味很下饭,她吃得直打嗝。穆琼看她这样,本就很好的心情更好了。吃过晚饭,天已经完全黑了,家里点起了蜡烛。穆琼在摇曳的烛光下拿出自己的笔记本,开始琢磨着要买房了。他想攒点钱,买个位于租界的有电灯的房子,这一来安全,二来有了点灯,他晚上也就能写上几个小时了。现在只是点蜡烛,他总觉得不够亮,怕伤了眼睛。要知道,他现在还是个青少年,视力还没定型……穆琼虽说这么想,但到底还是在烛光下写了点东西。他写的是《我在百年后》。《我在百年后》的主角,是一个民国的中年人,他出生在清朝,经历过世事变幻,家里的情况又一团乱,因而对这个国家的未来充满忧虑。而这天,他怀着忧虑睡下,再醒来的时候,竟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露天躺椅上。他从躺椅上起来,很愤怒地喊自己家里的佣人的名字,想知道是谁恶作剧将他搬到了屋外,突然就瞧见了一栋高耸入云的建筑。不,这样的建筑不止一幢,他看到了很多幢!他抬着头,看着这一切都傻眼了,而这时,他又看到一个穿着一件露胳膊的衣服,和一条露大腿的裤子,脑袋后面扎了个辫子女人从他面前跑过。那女人跑过的时候,还好奇地看着他。他被看得浑身不自在,怀疑这女人是个妖怪,会吸了他的精气,转身就跑。跑了没多远,他突然又听到了一阵响亮的音乐声。他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然后就看到一群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拿着玫红色扇子,正在翩翩起舞。这些人看着已经年迈,但一个个精神抖擞,看着就跟故事里老神仙似的。这群老太太的旁边,还有几个穿着白色练功服的老大爷,正练着……太极剑?第51章 教辅书穆琼写这篇《我在百年后》, 还写的挺爽的。之前写《留学》和《求医》的时候,他其实一直都有刻意改变自己的文风, 写之前常常会看看这个时期的书, 照着这时候的文风来写。他怕自己写得跟这个时代格格不入,会惹来别人的怀疑。但写《我在百年后》,他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这部小说, 他连稿费都不打算要了,还怕什么?他现在是完全放开了写的,再加上他对现代很熟悉……写着也就特别轻松。不过,用笔写书总归没有用电脑“打书”来得快,再加上一些细节什么的需要思考……他写了两个小时, 也就写了两千字。穆琼将这两千字收进一个箱子,和自己刚拿到的五百元的庄票一起锁了起来, 这才上床睡觉。而傅家, 傅蕴安这时候也正准备睡觉。大众报傅怀安一放学就给他了,但他没空看,直到这会儿干完手上的活儿,洗漱完毕, 他才靠在床上,打开报纸看了起来,权当睡前消遣。之前义诊的时候,他天天和穆琼待在一起, 但因为他并不是太过好奇的人,因而他从未探问过《留学》的结局, 直到这时候看到,才知道穆琼竟然是这么写的。这个结局,有点理想化了。但他还挺喜欢的。有时候看点美好的东西,总能让人心生愉悦。傅蕴安看完《留学》,就注意到了后面的《求医》。《求医》这个故事,是他和穆琼讨论出来的,尤其是其中某些案例,直接是他提供的,他原本对这个故事并无太大兴趣,但现在一看……那文里的描写,实在太真实了。他竟仿佛被拉到了那个柴房里,经历了书里的女人经历的一切。穆琼别的不说,这笔力当真不错。傅蕴安将报纸收好,深吸一口气躺下了。而另一个房间里,最后到底没憋住看了《求医》的傅怀安,吸了吸自己的鼻子,眼睛红了。这世上,怎么有这么惨的人!那个当婆婆的也太坏了!这故事太让人难受了,他以后再也不看了!第二天是个阴天,风很大。穆琼一大早,就穿了一件厚棉袄离了家,然后叫了一辆黄包车送他去学校。他昨晚睡晚了没休息好,今天就不折腾自己了。到了学校时间还早,但学生都已经来了,有人在背文章,更多的人则在背他写给他们的英文短文。看到他,这些学生纷纷过来打招呼:“穆老师好!”“你们好。”穆琼一直都是没什么架子的,他也跟这些人打招呼,还纠正了几个背文章的学生的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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