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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之不忘(2 / 2)

卖书的掌柜是个男子,模样瞧着约摸着二十来岁左右,眼尾有颗泪痣,抬手把头发往耳后挽起的时候,那双桃花眼微微掀起眼皮,眼底波光潋滟,瞧着风情万种。


“我随意看看,”偏偏沈沉醉这人没长眼睛,不知道看美人,而是抬手摸起一本字帖,翻开看了两眼,问他,“这字帖怎么卖?”


“便宜,不过几文钱。”书老板手指翻着自己的书,嘴上问道:“买来练字的?那我可以给你个折扣。”


以前在书院时,学生除了读书、背书之外,每天的另外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练字。


夫子格外强调“字如其人”,说这一手字要是没练好,即使文章写得再好,恐怕也只能一辈子当童生亦或是秀才。


并非每个人都能买个字帖临摹,起初学字的时候,是由夫子教授的。


沈沉醉一手馆阁体的字写的极其漂亮,每次夫子“描红”的时候都让她来。


“你这儿可有比这更好看的字了?”沈沉醉走过来,把字帖放在柜台上。


书老板挑眉,“怎么,这字入不了眼?”


沈沉醉没说话,而是竟自从柜台上抽出一张白纸,上面笔墨都有,她挑了只顺手的笔,垂眸写了一句话。


书老板颇有兴趣的打量沈沉醉。她刚进来时,他只一眼就瞧出这人不是个有钱人家的主子,但衣服鞋子干净,通身气质不俗,定是个读书人,至少是个秀才。


等她凑近了,书老板隐隐能闻到她身上如雨后青竹般清爽干净的味道。


书老板嘴角带笑,看向沈沉醉握笔的手。来买书的读书人颇多,他见过的手也不少,但很少有人的手像她这么好看。


这双手,手指骨节分明骨肉匀称,修长好看的像是精雕过的玉器,怕是自小到大只握过笔没做过苦力。


等沈沉醉快要收笔了,书老板的目光才从她的手上移开,看向纸上的字。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书老板轻喃出声,眼睛微亮,为这手好字,也为这句好诗。都到此刻,他才抬眸去看沈沉醉这个人的脸,去看她长什么样。


她眉眼低垂,长睫如羽扇铺散开,脸庞清瘦,模样在女人中干净好看,按女人评价男人的话来说,她这模样也是上等姿色了。


书老板手指点着这行字,轻笑,“怪不得看不中我这儿


的字帖呢。”


沈沉醉把笔放好,说道:“书生练字,多数为了科举。如若字帖换成馆阁体,生意会更好。”


“哦?”书老板觉得自己明白了她话里的意思,抬起下巴轻阖眼皮看她,“你这不是来买书,而是来毛遂自荐来了。”


书老板拿过她手里的纸,仔仔细细又看了一遍,随后抬眸问她,“什么时候来写字帖?”


沈沉醉嘴角露出清浅笑意,“随时。”


谈完了正事,书老板指着纸上那句话挑眉问沈沉醉,“那么多的诗句,你怎么就突然想起了这两句,你写这个的时候,可曾在想谁?”


这是私人问题,书老板本来不想多问的,主要是沈沉醉写这两句话的时候,神情专注眼神温柔,像是写情书一般,你要是说她心底没个惦记着的人,书老板打死都不相信。


沈沉醉垂眸,她当时拿起笔的时候,想到陆小渔,这两句话就这么突然出现在脑海里。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


她在屋檐下躲雨,碰到陆小渔,他莽撞的跑进来,带着雨水的微凉手指一把攥住她的手腕,从那一刻开始,她就觉得自己怕是忘不了那个温度,忘不了这个人了。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莫说那时候,就是现在,她想要他的念头都没消散过,就像压在石块下的嫩芽,日益茁壮。


这是她的私事,不喜欢说给别人听。沈沉醉随意找了个借口,没说实话,“这两句比划少,好写。”


书老板笑笑,见她不愿意说,也就没再过多追问,而是把她带到屏风后面的书案那儿,让她对着一本书“描红”。


这样一天下来,至少赚了点钱,虽说不多,但够买点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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