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明宛没有表现出太多的异色,她抬头听话的喊了声,“璋玉哥。”
杨璋玉看起来就是严肃粗犷的人,主要也是因为满脸的胡子,很难从中看出多余的表情,他颔首应道:“嗯。”
比起明宛遇到的其他人,杨璋玉的反应算是比较平淡的,但是明宛猜他应该不会对自己有什么意见,杨成桢叔叔养出来的孩子,再怎么样都不会差,更何况杨璋玉还是保家卫国的英雄。
所以李明宛依旧弯着眼睛对杨璋玉笑了笑,以示礼貌。
倒是杨璋玉脸上显露了些讶色,虽然有胡子在也看不出来,但杨璋玉自己清楚,自从他上了战场,没空打理自己,并且在留大胡子的路上一发不可收拾之后,别说小姑娘了,就算是普通人见了他,都觉得胆战心惊。
其实很多时候,他根本没有任何意思,就是单纯没有表情,可是被胡子一衬,就显得凶神恶煞。
他也觉得莫名其妙,什么都没做,就把人给吓到了。
难得的是,李明宛竟然没有被他吓哭,或者腼腆的躲在江平之背后。
已经好久没有小朋友对他笑过了,杨璋玉在心里感叹,眉头也不自觉蹙了蹙。
但这样也显得他更凶了,原本还友好的笑着的明宛看着脸色逐渐变凶的杨璋玉,眨了眨眼睛,虽然她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可也还是小心翼翼的把自己脸上的笑收敛起来。
没有继续耽搁下去,既然江平之换了药,季苇生也拿了晕车药,就没有必要留在医院。
好不容易杨璋玉和江平之两个人都能回到北平,和江平之只有一个冷淡的父亲不同,杨家父母看见杨璋玉不知道会有多开心。
与其留在医院说着久别重逢的话,还不如快些回家去,反正江平之和杨璋玉本来就是邻居。
在走回去的路上,季苇生还在喋喋不休,他好不容易说完,又没忍住叹了口气,“我觉得我还是不应该到你们家里,蹭吃蹭喝,再到你们家落脚,得多多少花销。”
季苇生犹豫起来,他自说自话,“要不然我还是买点东西送去,空着手会不会太没礼貌了。”
江平之拍了拍他的肩膀,直言安慰,“别了,不要多花这个钱,你要是拎着礼物去璋玉家,蕙兰阿姨一定会想方设法送个更贵些的回礼。”
江平之和杨家人相处得比较多,对于赵蕙兰的脾性深有所知,她是名门大族里出来的,对于这样礼数的事情,骨子里就十分看重,礼要是回轻了,就好似应下了别人的请求一般。甚至于,对于赵蕙兰来说,广结善缘远比收些礼要来得重要。
所以,别说季苇生在他们家住上十天半个月,就算住上一年半载,赵蕙兰也绝不会有任何意见,无非是多一双筷子的事,但谁能说的清季苇生日后会不会一路高升,毕竟如今他也有了军衔。
若是赵蕙兰不说,杨成桢更是好说话,他很少会关注这些。
江平之很少钻营,但是对于每个人的性格心思,他总是看得比任何人都清楚明白。
杨璋玉这时候也开口了,他的脸色严肃,衬得皮肤更黑了,“战场上匕首是擦着我的脑袋插下去的,如果不是你拉了我一把,我早就死了,现在不过是来我家住几天,要是连这个都做不到,我杨璋玉岂不是毫无良心?”
季苇生就是紧张,他一个乡下小子,身无长物,他一直都知道杨璋玉家里不普通,免不了担心自己去了太冒冒然,会引起人家的反感,所以才一路上找借口拖着,又犹犹豫豫的。
现在被杨璋玉直接一说,他也没有生气,而是挠挠头,“我没这个意思,你父母都没提前知道我来,会不会不太好?”
江平之在这个时候打圆场,他声音清冽缓慢,“好了,璋玉,苇生也不是和你见外,他刚到你家拜访,紧张也是正常的。
苇生你也是,璋玉是什么样的人你还不了解吗,再说了,我对杨叔父家总是了解的。他们一家都是极好的人,见到你只有高兴的份,如果真的不放心,就买点糖果点心,璋玉他家还有个妹妹,就当是给她的见面礼。”
被江平之这么来回一说,原本紧张的氛围荡然消失,杨璋玉的面色好了,季苇生也重新笑了起来,自在许多,“那我得好好挑挑,也不知道璋玉妹妹喜欢什么。
既然给璋玉妹妹买了,平之,你妹妹肯定也不能落下。”
说着,季苇生就低头看向明宛,他问道:“平之妹妹,你有什么想要吃的吗?”
李明宛原本还在震惊于江平之刚刚和稀泥时的熟练程度,乍然被问,她有些发懵,眨眨眼睛后,下意识的回答道:“糖葫芦。”
她以前也不爱吃糖葫芦的,不知道是不是穿书换了身体的原因,也有可能是来北平的第一天,胡若弗给她买的那串糖葫芦太好吃了,所以明宛现在对糖葫芦几乎是情有独钟,怎么都吃不腻。
和那些店铺里卖的点心不同,糖葫芦可算是便宜了,季苇生几乎没有犹豫的答应了,他又怕太普通了,所以重新问明宛,“还有别的想吃的东西吗?”
明宛两只手各拿着一个糖人,她还是没舍得吃,听到季苇生的问题,她停顿了一下,脸上白皙细腻的肉肉跟着停住,因为养的好,所以脸上有了婴儿肥,看起来就像白嫩嫩的包子,两边鼓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