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米亚:“谢天谢地,她并不在场,不然真无法收拾了。”
说到这儿,她愁眉苦脸,说:“百姓们都在欢庆,可亲眼目睹朗利·海尔辛动手的人都很沮丧,他们说:邓恩公爵实力极强,剑法可以媲美诺曼,魔法亦足以匹敌波德莱尔,可海尔辛杀死他,比掐死一只猫更轻松。”
我很是不屑,说:“这些懦夫,为何长他人志气,灭自己的威风?有我黑棺剑圣在此,你让那个海尔辛来会会我?”
拉米亚说:“我很担心,这人很强,真的很强,我觉得面对他就像...面对着亚伯。”
“我亲爱的妻子,别自己吓自己,我们快到外头去瞧瞧,我觉得欢庆只怕就要结束了。”
本撒的庆贺活动盛大至极,人似乎挤到了几条街道上狂欢,彩条在天上飞,啤酒泡沫直流,地上变得滑溜溜、黏糊糊,人也是,而且都在跳舞,这座剑盾会最大的都市中,每个人都成了狂欢节的一部分。
对啊,对啊,就该这样及时行乐,何必为死者而伤心落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去还复来。那个死去的公爵就让他死吧,还有八个公爵呢,顶上还有个国王,又是多大点事?
我们打赢了一场仗,前所未有的大胜仗,再一次挫败了想要吞并八荒六合的巨大帝国,这是足够欢庆的理由了。让宝贵的粮食以及稻米酿成的啤酒就这样浪费吧,狂欢之后会怎样?狂欢者是不需要考虑的。
拉米亚说:“剑盾会损失了八百个战士,我们死伤了两百人,即使所有人都高高兴兴,他们的亲人会落泪的。”
裂隙中成千上万的平民,以及纪元帝国的士兵,自然也都死了,可那又算什么?他们的死该算在纪元帝国头上,与我有什么关系?
但憋在心里真是难受,我告诉了拉米亚。
拉米亚叹道:“那也是没办法,那些都是敌人。”
我不由地自我嘲弄:“我该不该告诉下面这群人?让他们喜上加喜?”
拉米亚说:“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可....事情就是如此。你以为他们知道了,心里会难过吗?他们只会更高兴,我听说纪元帝国和剑盾会之间是有血海深仇的。”
的确,剑盾会巴不得纪元帝国的人上下死绝,不管那些人是否善良,是否无辜,是否有家庭,是否有七情六欲。他们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只有死的纪元帝国人,才是好的纪元帝国人。
这里的风有一股煤味儿,但听说冬暖夏凉,四季都很舒适,地下河的水通过净化处理是可以引用的,也起到了降温消暑的效果,通过密集而复杂的地铁管道,将剑盾会许许多多个地下城连在一块儿。
拉米亚看着许多衣不蔽体、衣衫褴褛的人,说:“很多都是剑盾会贵族的奴隶,是个人财产,或是群体的财产,没有自由。”
我说:“自由有什么用?如今这世界,只要能活着,就已经谢天谢地了。这条命是最大的财富。要相信,相信在这年代,有地方住,有东西吃,就已经是一种福报了。”
那些奴隶似乎不能穿好衣服,也不能佩戴金银首饰,可他们在舞蹈,在哼歌,表现出异样的活力,本撒上空洒下奇异的光芒,让这地方、这些人,如奇幻电影中的黑暗精灵城一样诡谲而瑰丽。
我说:“看,他们过得很开心,做人呢,最重要的就是...”
拉米亚说:“他们就知道喝酒跳舞吗?”
我搂住拉米亚,笑道:“还有一种活动不能明说,但我们不如找个黑暗的小巷子....”
拉米亚对我进行了一次肾脏暴击,让濒临红血的我险些因公牺牲。
一群小孩子在玩比武游戏,手上拿着木剑或树枝,动作很灵活,其中有两个穿着华服,其余人则穿脏衣。
我说:“那两个是骑士的孩子,其余的都是奴隶或平民。”
其中一个贵族孩子高喊:“我,是无敌的剑盾会骑士神箭头阿德曼,你又是何人?”
小孩子们大声起哄,另一个贵族小孩子说:“我是黑棺剑圣,大名鼎鼎的鱼骨·朗基努斯。”
我喜出望外,大喊道:“这孩子有出息。”
拉米亚说:“看你这点出息。”
第一个贵族小孩说:“我听说过你的名字,你是我们的盟友,但我们终究还是要比试武艺,分出个高下的。”
第二个贵族小孩说:“不错,我剑圣朗基努斯不惧怕挑战。”
第一个小孩说:“那么,请接我一招‘合金弹头’!”他隔空刺出一剑,第二个小孩“啊”地大叫,说:“了不起,也接我一招‘圣枪破敌洞’。”说着挥剑遥遥击出。
拉米亚忍不住哈哈大笑,我心下愤愤,可也只能假笑。
第一个小孩说:“这一招对我没用!”
我忍不住说:“你耍赖,为什么没用?”
第一个小孩说:“因为我阿德曼比鱼骨要强。”
第二个小孩叹道:“是啊,黑棺剑圣虽然厉害,可终究比不上我们剑盾会的大英雄。”
我怒道:“什么狗屁?分明是我比较厉害,你们这群小屁孩懂个屁?就算瓦希莉莎来了,也得甘拜下风。”
我冲下场,抢了一个小孩的木剑,正准备使出念刃绝技,其他小孩哇哇大叫,吓得一哄而散。
拉米亚说:“你和小孩子一般见识什么?”
我牙痒痒地说道:“由此可见剑盾会不干好事儿,他们没把我的强大如实描绘给下一代听,如此用心,可谓险恶!”
()燃烬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