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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负责煮饭(2 / 2)

陆志城才察觉自己忘了事,揉揉眉间,“行,给我一把。”


吴队长没多想,他翻开本子登记,又对了名字,作了个镰刀的记号 ,“你拿去吧。”


镰刀也就五六十把,割豆苗工分高,比挑豆苗捆豆苗的要多出一两个,因而每年都是来回轮着分的。


他核对了名字,有人请假,剩余的那把是多出来的。


吴队长一喊镰刀有多,立马有人过来领了。吴队长瞧着来人是个踏实干活的人,登记过后就给他了。


拿了镰刀的汉子没马上离开,他叫马老三,家里排行第三,“队长,豆苗割完,稻子也要割了 ,咱们啥时候宰一只猪给大家伙解解馋啊?肚子里没油水,干不动啊!”


年景好了之后,队里几乎每年都会杀一只猪,给大家伙解解馋鼓鼓劲。


今年也一样,队里养了三头猪,杀一头,不愁过年没得分。


那猪还是黑皮猪,肉质比白猪肉鲜美,如今养得四肢又粗又壮,身上黑胖胖的,两只耳朵又肥又大,半年来好多人馋猪肉吃都会去猪圈那逛一圈。


可算等到收获的季节了。


为了能吃口肉,忍太久了。


低头干活的几人听到这话,随着附和起来,“队长,马老三说得对,我们都半年没吃猪肉了,啥时候给咱们补补啊。”


活是要干的,但也要鼓励不是,啥也不用说,给口好吃的就行,吃一顿猪肉,他们的干劲能抵半年。


吴队长背着手,非常爽快 ,“行,明天一早就杀猪。”


他今早去猪圈看了下,肥了,可以杀了。


一听队长同意了,马老三笑得露出一口大白牙。


“队长,我明天一早过去帮忙!”


“我也去!”


难得有口肉吃,他们今天下午鼓足了劲干。


陆志城刚吃完肉没多久,不至于馋,但原滋原味吃猪草和红薯藤长大的猪,肉应该不会难吃?


下午的活特别多,往年要割到晚上天黑前的,今天倒是夕阳刚落山就弄完了。


吴队长顿时觉得自己的决定是对的。


陆志城到家时,天还未彻底黑下,一进院门,映入视线的是屋檐下的几件衣服,女式衣服光明正大地晒在那。


陆志城洗干净手,过去收了自己的衣服,他低头扫了一眼,地上的水渍已经干了,估摸着他中午出门没多久洗的。


他回来这么久了,屋里也没个动静。


受刺激了?


门开着,宋明宝靠床坐着,手里翻着本书,听见声响,头抬都没抬,书翻得哗啦响。


陆志城微微放松了站姿,忽然道,“今天开始,你来煮饭?”


是你来煮饭,而不是让你学煮饭。


“我,”宋明宝张嘴就要拒绝,对上他认真而不是商量的眼神。


她抿唇,“我煮就我煮!”


答应怎么快?


“嗯,现在就去?”


陆志城带她去杂物间。成功地让宋明宝暂时抛弃烦恼事。


她皱着眉头跟在他后面,丝毫不知道,在乡下,妇人能自己掌握粮食是多么自豪的一件事。


首先她没婆婆管,就足以让别人羡慕嫉妒了。


一共两个米缸,一大一小,大的约摸能装四十斤粮食,小的十来二十斤。


把袋子里粮食倒进去,约摸装不满,不到一半。


陆志城不是个会亏待自己的主,自然不会吃啥咽都咽不下去的东西。


“这么少?!”宋明宝对于粮食的记忆太久远了,四年前她见过外婆家的米缸,那是满满的一大缸,还有各种苞米、玉米、花生、红薯。当然那会她不知道那是外婆家一年的粮食,这会更不知道。


娶了她,陆志城自然不会让她吃不饱,当然也不会让她随便祸害粮食,她一旦意识不到生活的苦,那这样就与他的初衷相违背了。


“先吃完这个月,若是撑不过一个月,”那就饿着吧,陆志城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


宋明宝大脑嗡地一声,这么点吃一个月?能吃饱吗?天天喝粥吗?


各种思绪在她脑中翻滚。


她未意识到,自她觉得粮食不够吃喊出来的那一刻,她忧虑的是够不够两个人吃,不知不觉将对方也纳入了思考范围。


“粮食你看着拿,我去烧火。”交代好以后,陆志城就不管她看,有些事,总要慢慢学会的。


只要她脑子里被其它东西占满了,就不会想东想西,她能通过琐碎的事认识生活,认识踏入另一人生阶段后的生活。慢慢改变她对这个生活团体中的人的偏见。


挺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 正常更新时间一般是晚上九点哈。


如果作者有空或者没有把存稿删除重码,能加更就会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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