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途疲惫加上倒时差,简令和罗一慕两个人睡到了第二天下午三点钟才起床,简令怪不好意思的,心想刚到岳父岳母家第一天就这么不懂礼貌,会不会给罗一慕一家人留下一个懒散的坏印象,不过罗家人倒是不在意,罗一慕和简令两人下楼找吃的,已经有人在餐厅候着,把菜一样样端上桌,罗一慕和简令上桌后,还有两个人在后面站着,随时等候端茶倒水。
吃个饭这么大阵仗,看得简令一愣一愣的。
罗一慕说:“这里用不着你们,你们去做事吧。”
“是。”那两人鞠了个躬,离开了餐厅。
简令咋舌,“真就大户人家啊,吃饭还要人伺候,我只在电视里看过。”
罗一慕轻笑,“充面子的。”
所谓“上流社会”的面子,浮夸得很,偏又不能没有,生怕在别人眼里掉了“档次”。
简令挠头,“慕慕,我真想不通,你家都这么有钱了,你当初为什么千里迢迢去津岭当个穷教书的啊?吃食堂住公寓,每个月拿那么点工资,怎么,你这是嫌日子太舒服想体验生活?”
罗一慕没有正面回答她,给她夹了一块虾仁,“快点吃,吃完带你出去逛逛。”
看起来毫无异样。
简令知道她一直在回避这个话题。
她越不说,简令就越好奇。
到底是为什么呢?难道是因为同性-恋不被家里人接受,所以和家里断绝关系,一气之下远走他乡?可是看罗一慕父母和哥嫂对简令的态度,怎么也不像是接受不了的样子啊。
莫非是争家产失败?
更不可能了,罗一慕清心寡欲,对钱财的态度向来就是够用就行,这点简令比谁都清楚。
好奇归好奇,罗一慕自己不肯说,简令也没辙。
吃完饭后罗一慕带简令熟悉家里的环境,路过后花园时碰到了罗一慕的父母,他们正在后花园的凉亭里喝茶,方桦养了一丛白蔷薇,见罗一慕带着简令走来,便剪下一支,送给简令,问她吃饭没有,睡得是否习惯,认不认床。
简令笑着说吃得好也睡得好,又问了其他人的去向。
“你哥哥嫂子忙工作去了,雅雅应该在上课,至于罗勤那臭小子,指不定又和他那些狐朋狗友鬼混去了。”罗柯麟说。
方桦笑了笑,劝他:“年轻人多交朋友是好事,怎么到你嘴里都成了狐朋狗友了?你都一把年纪的人了,少操点心吧,我看你的心脏病都是操心出来的。”
罗柯麟不语。
罗一慕听了皱眉,问:“父亲的心脏又出问题了?”
“没有,去年安了支架,已经好多了,不过想要恢复成健康状态肯定难了,毕竟你爸年纪在这摆着呢。”方桦往罗柯麟的腿上盖了块毯子,想起来什么,又招呼身后站着的保姆,“老陈,你去把我房里的那本婚礼策划拿来。”
“是。”
方桦转头冲简令笑,“之前你们不在,好多细节我和你爸拿不定主意,都不敢定夺,就等着你们回来好最后确认一遍呢。”
简令跟着一笑,等册子拿来,细细听方桦介绍,她原来以为举办婚礼就是比较亲近的亲戚朋友聚在一起,见证罗一慕和自己的结婚誓词,没想到这个婚礼排场这么大,光是宾客名单就已经数都数不过来了,再听结婚当日的日程表,简令差点两眼一摸黑。
连罗一慕都抗议起来,“宾客名单不能再缩减么?”
“已经是最精简的版本了。”方桦叹口气,“小慕,妈知道你们年轻人怕麻烦,可你结婚毕竟是大事,罗家生意伙伴、洲府政要,以及名流、记者,方方面面都得考虑到。”
罗一慕眉心紧皱,不说话,简令见状赶紧解围,笑着把话接过来,“还是妈说的有道理,宾客名单我看没什么问题嘛,人多热闹,妈,我们再接着看下一项吧。”
这才算把这件事带过去。
罗一慕简直不像是在一个大家族里成长起来的孩子,她太单纯,正直,性格里的棱角一点都没被磨平,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半点曲意逢迎的圆滑。
和她的生长环境格格不入。
对比起来,反而是津岭大学那份教书的工作更适合她。
……
所有婚礼细节一一敲定,不知不觉过去两个小时,太阳都已经落山了,夕阳西下,罗家庄园里的景色极美,颜色浓丽得像一幅油画,是一种完全西洋式的风情。
夏日傍晚的微风,带着清凉吹进心里,燥热一扫而空,简令深吸一口气,鼻尖是淡淡的花香,还有旁边罗一慕身上若有似无的清幽。
□□宁了。
简令靠在罗一慕身上,不想起来。
“抱歉,本想带你到处走走逛逛的,没想到被我父母绊住了。”罗一慕揽着她的肩。
“这有什么抱歉的,本来他们操心的就是婚礼的事嘛。”简令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把罗一慕也拉起来,“再说现在天还没黑呢,又不是不能逛了,这时候比白天还凉快些呢。”
简令对罗一慕其实是出自名门世家的千金大小姐这点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所以路过游泳池、网球场、温室花园什么的都没有慌,但是看到了专门圈出来的占地广阔的马场时,嘴角还是忍不住抽搐了一下子。
这是什么万恶的有钱人,有听说过在家里建马场的么?
“慕慕。”
“嗯?”
“你家到底多有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