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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傻子与中年版龙傲天23 (25)(1 / 2)

不能吃肉。”省得有些人脸皮要厚上天了。


这话口气重,但其余人无可无不可,反正老太太在家里一向就是权威。沈秋宜听了,自觉不讨婆婆喜欢,便缩了缩肩膀,尽量降低自己存在感,甚至心想婆婆是不是在借机敲打她。


可殷玉娥一听就知道,这条规矩是专门针对她的,表面是立规矩,实则就是在全家面前骂她偷奸耍滑、胳膊肘往外拐,大庭广众之下把她的颜面扒下来,狠狠地丢在地上。


她平时是不敢忤逆罗老太,但她到底是有脾气的,不让吃肉,便也甩着筷子,硬气道“不吃肉就不吃肉,这鱼做得腥死了,一股子味儿都没去干净,还有这道清蒸,没滋没味跟没熟似的,你以为我喜欢吃啊?这么难吃的东西送我,我都不要。”


时间短,外加农家人调料少,赶工做出来的全鱼宴自然不如后世的美味,殷玉娥可是尝过后世高档酒楼美食的人,怎么看得上二十年前这些手艺粗糙的半成品呢?可不就是“送给二十年后的她吃,她都不会吃”么?


殷玉娥说这番话时,自以为傲气十足,将自己的不屑发挥得淋漓尽致。


可没想到餐桌上的人,除了埋着低头扒鱼的小家伙,一个个都用看傻子的眼神看她。


二孙女二闺女二侄女妹妹这是脑子出问题了吗?鱼那么好吃的东西,她们一年都未必能吃个四五次,居然不喜欢吃,还说送她她都不要,明明他们吃得可幸福了。


算了,既然有人就是不喜欢吃鱼的话,那以后还是别叫她了。吃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还要勉强自己吃下去,想必心里肯定也难受。大家都这样想。


由于这一趟捞鱼,捞的鱼量足够殷家这几大口人吃上一周的,于是整整一周殷家都在吃鱼。殷玉娥没能上桌吃饭,只能看着大家换着法子吃鱼,眼睛馋得都红了,可偏偏自己冲动发的言不能收回,当即悔得肠子都青了。


129


过了好几顿肉瘾后, 全村人的精神面貌显而易见地有所提升,见了面发现个个精神饱满、红光满面, 似乎连干活都更有力气了。


而比起村里人美滋滋、走路都跟带风似的好心情, 殷玉娥的心情不是一般的坏, 她不爱吃鱼的消息不知怎么地被传了出去, 一些婆子小媳妇听了,都唏嘘道“这年头居然有人不爱吃肉, 可惜了。”她们回想起昨天餐桌上的鱼肉,口水都要分泌出来了, 仿佛那鱼肉柔嫩软烂的滋味还停留在嘴里呢。


晒被子的婆子符合地点了点头“是啊, 殷家那二闺女舌头太古怪了,居然不爱吃这些大鱼大肉, 就喜欢吃别的,啧, 一看就不是能享福的命,有肉都不会吃。”


总之, 话越传越离谱, 殷玉娥气得直翻白眼。


因为有了上次的捞鱼事件, 文水河最近每天都蹲着不少提着桶“守株待兔”的人, 多是游手好闲的二流子或者村里没到年龄的孩子。其中就包括殷明麓,他戴着一顶草编的帽子,搬了个小板凳, 每天就守在波光粼粼的河边, 想看看是不是自己真的是老太太口中所说的“有福气之人”。


可惜他朝着河喊了好几天“鱼鱼鱼”, 再也没有鱼了。河神似乎不管他了。


本来守了几天再没看到好东西,那些人就大感扫兴地散了,只有殷明麓锲而不舍,天天在河边蹲守着奇迹再次降临。奇迹当然没有再出现第二次,村里人都笑他傻。


小家伙也这样觉得,正巧殷玉娥在家里人催促下,不情不愿地跑回喊他回家,殷明麓就赶紧舔完手里一分钱一根凉丝丝的冰棒,红着小嘴,打了个嗝,脚套上凉鞋,打算收板凳回家。


心想什么有福气的话,果然是罗老太哄他的。人呢,不可以老做这种妄想不劳而获的事情滴。


只是在拿起小板凳的瞬间,他一抬头,远远地发现河道边躺着一个人。


怎么回事,那人是睡着了吗?要涨潮了呀,要不要去叫他?心里刚想着,最终身体比想法更快,殷明麓歪着小脑袋,趿拉着小凉拖,跑过去看,立马吓了一跳。


只见一个穿着衬衫的少年,浑身湿透地倒在石头处,那漂亮的面庞沾满了砂石,有触目惊心的划痕,那人眼皮紧闭着,脸色极为苍白,呈现一种青紫,呼吸极为微弱快要停止,从河流水洗涤着他的裤脚来看,疑是溺水窒息导致暂时性的昏迷。


再摸摸那心跳和脉搏,再不救治就会死亡!


殷明麓当下不再犹豫,使出吃奶的劲儿,按压对方腹腔里的水,再不顾自己脚下是尖碎的砂石,赶紧屈膝跪下,把对方那俊秀的脸朝下,按压背部,直到吐水,发现对方逐渐恢复心跳后,才嘴对嘴来了波氧气输送。


他人小,能输送的氧气有限,才吹几口就没力气了。


但人总算活过来了,有了心跳和呼吸,殷明麓这才爬起,赶紧跑回村子里叫人,说有人溺水了。殷玉娥听到他那支离破碎的喊话,秀眉一拧,不耐烦道“喊喊喊,你叫魂啊?”


殷明麓没管她,直接略过她,去村子里找有力气的青壮年,不然就凭他和殷玉娥两人,可能无法把那个少年搬到卫生所去。


殷玉娥一脸不满,她本来就是罗老太叫来喊殷明麓回家吃饭的,不然谁愿意在这曝晒的天气,来河边找罪受?


一看小家伙跑了,她脏话就堵在嘴边,嘴角挂起讥讽的弧度这咋咋呼呼的样子忒没素质,就这样的山野小子,也就那偏心眼的罗老太觉得对方是块有福气的宝贝了。


还总把能吃鱼的事情记功在对方身上,真是往脸上贴金。就小宝那样还叫有福气?她呸。


刚这样在心里腹诽数落了一遍后的殷玉娥,转眼看到河边那少年后,脸上的表情僵住了。看着那后世全国人都熟悉的脸庞,她本来一颗平静的心,开始疯狂跳动起来。


她震惊地想,也许罗老太真的没说错话,殷明麓确实是个有福气的,不然怎么会那么巧,把首都傅家的少爷、未来的手机通讯之父傅沛安给救了。


天呐!天呐!殷玉娥差点无法呼吸,克制不住自己想要尖叫的冲动,直接扑到对方身边,近距离盯着那张昏迷苍白的脸,眼神在那乌黑颤抖的眼睫、细瓷般的肤色,还有那蔚然深秀到令人心中悸动的五官上流连,电光火石间,她脑子里的种种想法思绪接踵而至。


她是喜欢秦茂的,但她也要做傅沛安的救命恩人,让这个未来掌握国家通讯经济命脉的贵公子永远奉她为座上宾!她要成为对方写自传时都会回忆起来、对他生命影响力极大的女人之一!当那部自传回忆录被拍成电影时,她的芳名将被永远铭记!


心动不如行动,她双眼紧紧盯着那那苍白得毫无血色的唇,手毫不犹豫地伸了过去,刚想来个人工呼吸。


结果那少年就醒了,一双沉重的眼睛睁开,眼神迸发着迷蒙的色彩,还下意识地吐了眼前人一大口水,然后连连咳嗽起来。


被喷了一脸水的殷玉娥懵逼了,但还是赶紧凑近,关怀道“你、你没事吧?”她的嗓子是颤抖的,无疑,因为眼前人的身份,想到对方未来的成就,她就无法抑制自己的紧张激动。


“是是你救了我?”少年的眼睛定睛在少女脸上,停顿了一瞬后问道。咳嗽过后,他身体还很虚弱,只能待在原地。


“是啊,是啊!”殷玉娥马上就点头了,微笑道“我刚刚看你居然晕倒在那里,不省人事的样子十分可怕,把我吓坏了,想都没有多想,就赶紧给你做了急救。谢天谢地,我的努力没有白费,总算把你救回来了。你没事就好。”


先不管一个农村少女为什么会溺水急救这个漏洞,只凭着少女那有些谄媚而过分激动的神色,少年就下意识地拧起了眉,总觉得对方的表现像是京城那群知道他身份,做了点事就急于邀功的下属,一种淡淡的不太喜欢此人的情绪涌上心头。


而且,他观察力敏锐,看了看女孩崭新干净的衣衫,总觉得这个女孩在撒谎。他刚刚感觉自己快死了,整体的感官是闭合的,但身体残留的记忆还是有几分感知在。


在他的口鼻快要被淹没时,有一个柔软的小手抓住了他。他形容不出那双手有多小,但感觉十分幼嫩,甚至很快有一口气被输入他的口中,还带着冰凉凉的气息,那味道很熟悉。


——他想起来了,是那种杂货店内廉价冰棒的味道,很甜,很凉。小孩子喜欢的零嘴。


他还听到对方小小的喘息声,从呼吸的细弱听得出来,那应该是个年龄不大的孩子,所以才嘴对嘴给他送了几口气后,就受不了地大喘气。


回忆了一番救命恩人的年龄体貌特征后,少年已经心里有数了。心想那人估计是这附近农村的小孩,他醒来没发现人影,可能是因为对方去找大人了。遇事不决找大人,也符合一个孩子的心理。


心里有所猜测后,少年至始至终都礼貌地点头,话语言简意赅,任由少女在一旁激动地喋喋不休,也没有轻易地许下任何感谢的承诺。


如他所料想的那般,很快河边就有人赶到了,少年抬眼去看,他余光注意到,听到脚步声时,少女脸上有一闪而过的不自然,随即露出了仿佛被搅局般面露烦躁不悦。


他若有所思,静观着来人。


“小宝啊,你说的那人在哪里啊?”“你走的时候,人没死吧?”几个身高八尺、穿短衫的庄稼汉边走边问,听到文水河又有人溺水了,本来在干活的大老爷们立马丢下手中的工具,三三两两跑过来了。还有腿脚麻利、跑得快的,去叫村长了。因为殷明麓小短腿跑得慢,一大汉最后直接把他扛起,抱着他跑了起来,让他指路。


殷明麓抗议了两声,才改为抱在肩上。


“就是那块大石头那里。”一道稚嫩的声音响起,吸引了少年的注意力,他微微别过头,眼中闪过一丝亮光。


因为那孩子的嗓音,出乎意料的生嫩,像是一根轻柔的羽毛,在他心口挠了一下。突然很想看清这个救命小恩人的全貌。


他很快便心想事成了,随着一群人靠近,一张俏生生的脸蛋儿马上就闯入他的视线,那是个堪比电影画报上小童星的漂亮孩子。对方坐在男人的肩膀上,穿着一双人字拖的小脚晃呀晃,那乌黑黑的眼睛在阳光下很是闪亮,眼睛眨啊眨的模样好似会说话。


这与想象有些出入,但又莫名其妙契合的感觉,让少年有些惊讶。


尤其是他视线下移,注意到那孩子细白的膝盖上,有丝丝血迹渗出,甚至沾着和他倒地附近相差无几的砂石后,少年更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先前跪在地上给他做了人工呼吸的人,并非少女,而是眼前这个半大不小、名叫“小宝”的孩子。


“看到了,看到了!人没事,都醒了,你姐也在那里呢。”瞧见没死人,身形魁梧的庄稼汉松了口气,把殷明麓给放下了,走上前扶起倒在地上的少年,热心地问“这位同志,你人没事吧,看你模样好像不是这咱们这村附近的人,好端端的怎么会溺水了呢?”


见少年那明显有钱人家的打扮,和出众的五官,几个大汉又觉得不该多问。大家七手八脚的把人扶起,往卫生所送,少年虚弱一笑,真诚地道“谢谢你们文水村的帮助,谢谢你小宝,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们才好。”


“没事,举手之劳而已。”小孩子阔气地摆了摆手,一路像护花使者般护送着少年前往卫生所,中途还跑掉了一次鞋子。赶紧捡回来穿上,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地继续往前走。


那救人一命不求回报的豁达大气,令趴在村民背上的少年眼中满是笑意。


一旁的少女也紧跟着一群人穷追不舍,发现自己没有在感谢名单中,顿时有些急了,她小小声地提醒道“还有我呢,我救了你的呀。”你也要报答我啊!


闻言,少年颔首,补充道“还要谢谢你,玉娥小姐。”他的行为举止尽显世家风范,对女性的称呼又极为绅士。但如果傅家的保镖在场的话,一定能看出少爷礼貌下淡漠的态度。


当然了,在接到电话后,他们现在还在隔壁省市赶往文水村的路上。随着一辆辆黑色轿车来到泥泞的山区,殷小宝救了帝都傅家少爷的消息,也很快传遍了整个村子。


众人万分惊讶。惊讶之后,纷纷交头羡慕殷家的好运气,随便河边救个人,那人居然就是京市的贵公子,这运气也忒好了吧!据说傅少爷听了小宝是救命恩人后,上赶着给罗老太手里塞钱,还提出要资助小宝上学,带小宝去大城市里生活。


真是太令人羡慕了!红梅说的不错,小宝果然是个有福气的娃儿不然这样的好事,他们这些天天往河边跑的人怎么没遇上呢?而且那一排西装笔挺的黑衣保镖轮流跟小宝握手,表示感谢的震撼画面,足以让这群没怎么出过山的村里人终生难忘。


130


一开始文水村的村民, 看着少年身上那精细的布料,和时尚的打扮, 只当自己救了个有钱的城里人。把人送到卫生所就没管了, 继续回去干活。


反正有村里的赤脚大夫在, 他们继续杵着也干不了什么事, 便散了。卫生所的赤脚大夫,就是那戴着老花镜的老头, 见了殷明麓就笑道“怎么又是你这只小皮猴,上次是你落水里, 现在轮你做英雄了, 晓得给人吹气儿,真是了不起。”


“你膝盖流血了, 别动,我给你洗洗, 咱再涂点药水就好了。”殷玉娥这个姐都没发现的地方,眼神不好的老大夫都注意到了, 连忙从柜子里取出一瓶药水, 在给少年脸上的伤治完后, 换了块新棉花, 给殷明麓的膝盖涂了点药。


老大夫一边涂药,一边竖起大拇指夸赞。


小家伙被夸得小脸微红,害羞得嘿嘿一笑, 这年头的人最爱宣扬要做好人做好事, 被夸做热心肠、小英雄, 无异于最高的人品赞美。


少年也笑了笑,这才知道,原来是因为眼前这孩子前不久才落过水,被村里人救过,于是关键时候会一两手急救,这也说得过去。这侧面更说明了,他的救命恩人是眼前这个跟他有过共同遭遇的孩子,而不是谎称自己会急救的少女。


他不知道的是,殷玉娥确实会急救,因为她有后世二三十年的经验,而且后世那电视剧铺天盖地就喜欢播男女主溺水人工呼吸,于是她没救过人但好歹也学了一手,甚至比只会吹气的农村人要专业。但这个年代,还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一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农村女孩怎么会急救,甚至去给陌生男人吹气呢,这就得打个问号了。


本来将人送到卫生所,接下来就是大夫的事情了,他们可以退下了,但殷玉娥不想走,嘴上说着“哎呀送佛送到西,好事得做到底”,屁股就始终粘在卫生所的椅子上,轻易不肯走。


她不想走,殷明麓可想走了。沈秋宜隔着田坎给他喊话,远远地冲他招手道“小宝,该回家吃饭了!”


“好!”殷明麓手缩成小喇叭,大声回道,走了几步,突然想起少年,转头回道“那这位哥哥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走了啊!”


说着,把自己的小草帽带上,在下巴处系了个结,又重新走到阳光下。


不知道为什么,这年纪尚小的孩子离开时的帅气背影,像极了江湖电影中那默默无闻、不求回报的侠客,救助了路边孤苦的女子后,一点废话也不多说,便脚步轻点竹竿,潇洒离去。


让少年心头划过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身体的劳累也涌了上来。


尤其是那可爱的孩子,见到熟悉的家人后,那热情的小手下意识就往对方手心里塞,一边同家人黏糊糊地牵手,一边蹦蹦跳跳地往家里走。小小的侠客,身上有了家的烟火气息。


就这样渐渐远去,似乎再也不回来了。


殷玉娥倒是很开心这个碍事的堂弟走了,滚回家吃饭了,她正好能借此跟少年聊天,讨个好近乎。结果她还没多说几句,殷明麓又回来了,那小手里还拎着一个盖着白布的篮子。


似乎是没想到这孩子去又复回,少年诧异地从床上支起身子,再也听不进少女的话,全程保持着有些惊喜的状态,看那孩子身影摇摇晃晃地把篮子放在桌上,然后白布掀开,透出里面一股热气,还有一种熟悉的饭菜香味。


没等他出手,对方动作就麻溜地把布摊开,然后从篮子里拿出三四碗白米饭,还有几双筷子,最后才是几盆家常菜,居然还有一罐酱料。


一看就知道是他准备的,这孩子真是善良又心思体贴。


少年本来已经平复的心,又重新荡起几丝涟漪,温柔的眼神充满感激,他真诚地笑道“谢谢你,小宝。”


小宝这名字真好听,小小的、珍稀的宝贝,眼前这孩子果然配得上。少年不知道,在这个念头你往村子里喊一声小宝,田边上走的十个孩子起码有五六个会回头,剩下没回头的肯定是叫虎子、狗蛋、狗剩等等。


殷明麓可不知道对方竟然如此感谢他,他把一碗盛得最满的米饭,并着一双筷子,交到少年手里,热心道“快吃吧哥哥,落水到现在你肯定饿了,不够的话,篮子里还有。”


“你跟我一起吃吗?”捧着那瓷碗,少年眼神闪过轻微的光芒,好似希冀。


“嗯!等你吃完了,我还得把碗带回去洗呢。”这日头那么晒,他可不想等会儿再来一次,太折腾了。


所以他没走,也端着个稍小点的瓷碗儿,也没招呼殷玉娥自己去端自己的份,径直坐在板凳上吃了起来。小筷子动得极其欢快,明明小小一孩子,却能吃一海碗。


眼看着这孩子一来,又把少年的注意力转移开了,殷玉娥一口郁气闷在胸中,拿起筷子,也根本没有吃饭的心思,只想着少年的视线重新落回自己身上,她只好借机,皱眉斥道“小宝你怎么回事?没看到傅小先生需要补充身体营养吗,怎么端来的尽是一些剩菜,这也太寒酸了。”


其中就有一道这些天经常做和吃的鱼,殷家吃不完的菜往往不舍得倒了,往往会放在阴凉的橱柜里,第二天热热继续吃,省得馊了。毕竟这年头,大家刚从苦日子里熬出头来,有吃的都格外珍惜。原主的妈沈秋宜,有时候把自己那份鱼肉吃完了后,都舍不得把鱼骨头丢了,多舔了几下后,才丢给院子外的野猫吃。


哪像殷玉娥,自己大鱼大肉吃腻了,便开始以后来的眼光要求节俭的现在了。这年头,村里人有的吃,不饿死就不错了。


而且他们家本来也不是什么多富贵的人家,殷玉娥还指望他门家能拿出什么大鱼大肉不成?说得殷家拿出这些菜招待客人就是不礼貌、不尊重人似的。殷玉娥简直是再次胳膊往外拐,每次拆娘家的台都如此迫不及待。


殷明麓小小地翻了个白眼,扁嘴道“没馊,可以吃。”说罢,还自己拈了一筷子,吧唧了几下,表示自己都在吃。但想想算了,这位哥哥是生活条件极好的城里人,估计也看不上这些农家的伙食,他决定把菜收了。


看被姐姐嫌弃后,这孩子的心情一下子就不好了,那小脸气鼓鼓的,嘴巴也微微撅起,少年心咯噔一声,本来还愉悦的情绪瞬间敛去,生怕这孩子为此讨厌上他,他连忙夹了一块鱼肉道“我不介意。”


哪怕他出身良好,从小娇养,也知道村里人救一个素昧平生、萍水相逢的路人,还好心地为他送饭,招待他家里能拿得出手的饭菜,这有多难得,他感激都来不及,怎么会嫌弃呢?


“好,如果你不喜欢,这里还有酱料,可以拌饭吃,很香的。”说着,殷明麓率先做了个表率,挖了一勺那玻璃瓶里的红肉酱,淋在白米饭上,均匀搅拌起来,闻起来格外喷香、十分下饭。


“谢谢。”看到那孩子脸上继续回暖,重新阴云转晴,少年才笑了起来,礼貌地跟着品尝起来,然后由衷地发出真挚的赞美,态度十分平易近人,完全不像村里人所想象的,大户人家高高在上的公子哥。


看到对方那充满感激的眼神,殷明麓很欣慰,一边扒饭,一边心想这人总算没白救,他还怕自己随手救的一个漂亮哥哥,跟殷玉娥是同种人,他也没求对方知恩图报,但只求别是个嫌贫爱富的主儿。但这个叫傅沛安的少年显然比他想的要好多了,知书达理、且懂得感恩,看上去还出身优渥、家世良好,貌似可能还是个大人物,不然殷玉娥也不会一直露出那种想要巴结的眼神。


殷玉娥确实很想巴结对方,目前整个文水村只有她知道少年真正的身份,那可是跟帝都权贵有千丝万缕的家族少爷,她自然要好好跟对方处好关系,趁早结下这段善缘了。


可惜屡屡被殷明麓这个看不懂眼色的小兔崽子打断,气得差点七窍生烟,尤其是见傅沛安和那孩子交谈甚欢的模样,她恨不能插入其中,对着那孩子大声吼一句“滚”。


可惜最后被迫“滚”的是她,因为这个年头,哪怕农村人不比城里那么注重男女大防,哪怕有个孩子在,未婚男女共处一室太久还是要被说闲话的。为了避嫌,少年自己都会主动避开。


于是殷玉娥根本没有多少能跟少年单独说话的机会,让她很是气极,尤其村长很快也带着村支书赶来了,让她这第一个知道少年身份的知情者优势彻底破产。


落水的城里少年想给家里人打平安电话,而村长家是全村唯一安了黑白电视和座机的,于是村长很快就知道少年的身份了。知道后,他的心都跳了起来,再想想最近省市公安局里风风雨雨的报案,他呼吸都急促了几分。


一进屋就看到殷明麓收拾碗筷,跟床上盖着被单的少年聊天的画面,看那孩子咯咯咯咯的笑,稚嫩童言话语无忌,村长欲言又止,但同时又明白,只要傅家的少爷喜欢这个救了他一命的小宝,有傅家做后台,小宝这未来注定前途无量啊,真是个走运的孩子,遇着贵人了啊。


他装作不知少年的身份,只说了对方家里人知道他在文水村后,正在驱车连夜赶来,还请对方晚上在村长家留宿。


但傅沛安并不想跟小宝这个合眼缘的孩子分开,罗老太见状,便随口道“那同志你就和咱家小宝一起睡好了。”这年头一说车,谁都以为是那种得长途跋涉的火车,自然不会想到的是小轿车。罗老太还想着对方的家人起码得三天两夜才能到文水村,那这几天住村长家得多拘束啊。


居然有机会可以跟傅沛安同住一个屋檐下,殷玉娥脑袋嗡了一下,第一次觉得罗老太下了正确的决定,笑着极为开心,连连赞同这个提议。


殊不知她的笑,给罗老太敲了一个警钟,她心想这闺女不是喜欢秦茂的吗,怎么现在见了一个年轻的俊后生,又开始犯痴了?


可话已出口,少年也表达了感谢,她不能反悔,只能眉毛一竖,一整晚盯着这不安分的孙女,生怕发生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


当天晚上,少年确实跟殷明麓同处一室,两人盖着同一床碎花被,这床挺小,本来躺一个孩子还绰绰有余,加一个少年后,殷明麓只能被挤到床角里了。


不过还好勉勉强强能睡,就是有些热。


殷明麓嫌热地踢开被子,可是没多久,他暴露在空气中白嫩嫩的小臂膀又被山间猖獗的蚊子给盯上了。


他只能蔫蔫地将身体缩在被子里,小模样有些委屈。


看着眼前孩子如年画上童子般玉雪秀气的面容,又有着山间绿野中生长的灵气,连皱眉发脾气的样子都极为可爱,少年心中忍不住赞叹,没想到农家竟然也有如此俊俏的孩子,如果从今以后埋没在山野之中未免太过可惜,于是少年下意识地问出了心声“小宝,你以后想去城市里?你想不想当大明星,就是那种电视机上唱歌跳舞演戏的人。”


他愿意做这孩子的伯乐和经纪人,带领对方离开这小小的村庄,在时代滔滔浪潮中,前往最广阔的舞台。


就像孟星君,去年春晚献唱的小歌星,一夜之后,全国的观众都知道了她的名字。他相信眼前的孩子,也有这个天赋,也许有朝一日,这个叫小宝的孩子也能家喻户晓、红遍大江南北。


可惜他的问话,没有得到回答,原来刚刚还跟蚊子发脾气的孩子,早已经闭上眼睛,打起了小呼噜。


这速度也太快了,少年愣了一下,随即哑然失笑。算了,他第二天再正式跟小宝的家里人商量一下吧。


就在他正打算也睡了的时候,突然敲门声响起,他警惕地睁开眼,那是一个娇媚年轻的女声,带着夜晚幽幽的凉风之气“傅先生,你睡了吗?我给你炖了宵夜,你要不要尝尝?”


他“……”


131


这大晚上孤男寡女的, 他又住在别人家,门外的人又十分殷勤, 这到底见还是不见, 这是个问题。


好在无需他多做纠结, 一个彪悍雷霆的声音就响了起来“你个小贱蹄子, 大半夜不睡敲你弟弟房门做什么??看来你的皮子得好好紧一紧。”好啊,还好她白天时候紧了神, 专盯着这丫头做些出格的事情。盯了整个白天,她以为没事了, 正准备歇下了。


谁知道这丫头原来没死心, 大晚上还来上这么一出,想要勾引弟弟房里的城里客人, 这也忒不要脸了!


被家人逮到,那个慌乱的女声连忙忘记了娇媚, 连连解释道“奶,我没别的意思。今天晚上我看那个城里的哥哥吃东西吃得少, 怕咱们招待不周, 才特地下厨煮了些东西过去, 我就想人家感受宾至如归的温暖而已, 其实没有别的意思。”她就想这傅沛安走的时候,能记得她的好而已,没想着要勾引。可是这年代的人思维就是如此狭隘肤浅, 一女孩对男孩献殷勤, 只能跟些情情爱爱扯上关系, 她有苦说不出。


罗老太会相信?她人精着呢,一边心理暗骂这不安分的丫头,想男人想疯了,一边去拧对方的耳朵,将其揪走,“人家饿不饿需要你多操心?给我滚回房间去,别打扰你弟弟睡觉。”


殷玉娥就这样被拽走了,临走时她还犹自不忿小宝、又是小宝!怎么每次她献殷勤都有小宝来碍事!殊不知小宝只是罗老太的一个借口罢了,不然如果孙女勾引孙子房里客人的事情传出去,她在这个村里还要不要做人了?


罗老太骂骂咧咧地孙女锁进房门后,在床上躺着,想起最近这孙女胆大妄为的行事作风,再想想村里人难听的闲言闲语,难免心烦气闷。


第二天就把大房两口子找来,还有没等殷玉娥睡懒觉睡到日上三竿,就把人从被窝里揪出来,几人商讨殷玉娥接下来的事情。


主要是他们仨讨论,殷玉娥负责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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