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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傻子与中年版龙傲天23 (24)(1 / 2)

半身,自己做错事还天天丧着脸,不爱工作,天天喝得烂醉。殊不知人家大设计师,现在有英俊逼人的楼少在旁,看你如今这幅鬼样子,还能回头才有鬼了。还不如早日收拾收拾,寻找下一春。


周家父母没好气的想,又拧了儿子胳膊肘一口,结果对方却从头到尾一直痴痴地望着殷设计师,对于身上的疼痛毫无所觉,更加把周家父母气得够呛。


在婚礼现场,楼家大少的求婚词一出,众人的感触更深了。


“我曾以为自己会孤老终生,现在我只想感激命运让你我相遇,我曾怨恨我们重逢的时间太晚,现在却觉得正正好。太早了也许我不够成熟,无法包容你的所有,太晚了也许你已经牵起了别人的手。但既然相遇,就要感激。我不会离开你,我们之间会有无数的日日暮暮,无数的欢声笑语,直到我们头发都花白,面容都老朽,我都会永远陪伴着你。”


“我的小男孩,我爱你。”楼妄低头,在一脸感动的殷明麓脸颊上落下一吻,姿态虔诚而神圣。


“我、我答应!”没等证婚人询问,殷明麓迫不及待地握拳抢答了,神色颇为激动。


楼妄轻笑,在宾客情绪高昂的起哄声中,又亲了他一口。至于人群中不和谐的声音,某个男人愤怒高喊的“我不答应”,则被他忽略过去。他之所以邀请这个人,不是想炫耀,只是因为对方也是“助攻”、“红娘”之一罢了。


——


世界初觉醒,刚接受了委托的殷明麓觉得自己无法控制身体,但仿佛有人在他脑门上拍了一掌,有什么东西打入了他的体内,他闷哼一声,清醒了起来,涣散的黑瞳也渐渐有了聚焦。


然后发现自己整个身子原来正浸泡在水中,快要溺毙的窒息感让他不断挣扎着,想开口求救,嘴巴里就灌入了无数的水。


殷明麓无力了,还好很快他就听到岸边的脚步声和震天动地的哭喊声“来人啊!我家小宝落水里了!别拦着我,我要下水去救他!”


“快快快,把竹竿给我,快把人捞上来!”有人去拿竹竿打算捞人,也有人快速地脱了衣服鞋子,打了赤膊地一头扎进水中,做两手准备。


在好一通手忙脚乱后,湍急河流里的那八岁孩子可算被捞起来了,躺在地上的模样看上去不大好,巴掌大的小脸煞白,皮肤都泡得起皱了,那肚子也不知道灌了多少水进去,都圆得把衣服顶起来了,嘴里也汩汩汩地往外冒水。


看上去神志不清,万幸的是还有呼吸。村长松了口气。


人群中会急救的人赶紧冲了过来,按压着肚子,掐着穴位等等,一套功夫下来,总算把孩子腹腔里的水给挤出来了,人咳嗽几声,悠悠转醒了。


见状,罗红梅等人抱着孩子喜极而泣,嚎啕大哭起来,怪令人疼了,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纷纷出言安慰“红梅啊,别难过,小宝命大的很呢!在水里淹那么久都挺过来了,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别嚎了。”


“是啊,你快把人抱去卫生所看看吧。”


等殷明麓醒来后,就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肉乎乎的胳膊上一阵疼痛,他双眼跟坠了铅似的沉重,几乎掀不开,但还是侧眸瞅了一眼,原来是在打吊瓶。就是那瓶子看上去脏兮兮的,混浊得看不出里面是什么水,这卫生所的环境也颇为简陋。


一个戴着老花镜、头发斑白的老头,坐在椅子上,一边翻书一边盯着床上的他。还有几个人围在旁边,脸上写满了关心。


太累了,殷明麓小手拉着被子,将自己小身体裹紧,选择眯一下,顺便接收一下剧情。毕竟初来乍到就差点被淹死,这体验实在太不良好了。


原来他穿到一本叫《重回八零之女配不认命》的书里来了,殷明麓稍微看了下剧情,概述大致是这样的这个村叫做文水村,在这个改革开放的年代,算是挺富裕的。原主的名字与他同名,今年八岁,还跟同龄人一样经常撒丫子满山跑,爬树掏鸟蛋,日子挺快活又没心没肺的。


唯一特殊的是,他是殷家唯一的男孩,在他还没记事时,父亲上山摔死了,让母亲沈秋宜年纪轻轻就守了活寡,自然对唯一的儿子殷明麓爱若至宝。


当家主人罗老太罗红梅也是年轻就守寡的典型,她当家做主那么多年,膝下就两个儿子,平时最宠二房殷明麓的父亲,结果二房就这么去了,老太太悲痛之下,自然也宠着二房唯一留下的男丁,平日把这个小孙子疼到眼睛里去了。


而大房两口子是老实本分人,忙碌大半生,一直没生下个儿子,膝下竟有一对姐妹花,想到女儿迟早外嫁,他们老了没有儿子养老摔盆,便也指望着殷明麓这个侄子,于是从小也把原主殷明麓当亲儿子疼着。


总而言之,原主殷明麓就是一个全家都宠着的宝贝凤凰蛋,平日里要星星不给月亮。哪怕这枚宝贝凤凰蛋后来长废了,涉世未深被人骗去当古惑仔,然后给砍了七八刀死了,全家人也伤心难过得不行,一个个哭死在葬礼上。这种事情在这个重男轻女还是主流的年代,也没什么意外。


但偏偏一个人不顺眼了。


那个人就是书中的女主殷玉娥,从书名就知道了,这是一个女配重生回到八零年不认命的故事。


殷玉娥也就是大房生的那对姐妹花之一,其中的妹妹。在原书中,她就是个女配,脑子不够聪明,家里出钱给她念书,她也读不进去,最后没考上大学。反而是姐姐聪明能干,脑子举一反三,天生适合读书,考上了大学。


但她好命的是,姐姐在去大学报道前,发了一场高烧,等第二天发现时才知道已经烧坏了脑子,这一烧就是半个月,眼看着大学名额就要丢了,全家就让妹妹去了。


妹妹便成了大学生,可毕竟是混进去的,学业是真的不行,毕业后想去事业单位吃铁饭碗,可是要交一笔钱,足足两百多块钱。殷玉娥满心希冀全家人能给她出了这笔钱,当时她看上的一个帅小伙也在这个单位,她不但想得到这份工作,也想近水楼台先得月,追求自己的幸福。


全家人本来是犹豫的,两百多块钱呢,全家半年的收入,而且他们供小女儿在外面读书,早已经是缩紧了裤腰带,本以为一毕业就能挣钱,结果还要继续赔钱进去才能找到工作。


但这年头大学生到底金贵,最后全家人还是咬牙答应了。本以为事情板上钉钉,偏巧这时候原主殷明麓在深城被人砍伤快一命呜呼的事情传来,治病疗伤是一大笔费用,全家人瞬间舍了小女儿去给原主做手术治伤,铁饭碗这事自然黄了。


原主死了,可妹妹殷玉娥却恨上了原主。农村人重男轻女,男孩子才是全家的宝贝,全家的根,从小她就处处没有原主好,爸妈偏心、奶奶也偏心,她早就满心满眼是嫉妒。


结果长大后,她难得要找工作,追求爱情,大家也为了殷明麓放弃了她,让她得不到工作铁饭碗,还错失了爱情,因为那个帅小伙最后跟单位里的其他女职工在一起了。


于是重生回来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正在浅溪里抓小鱼虾的原主,说另一边有好多鱼,把没什么防备心的孩子骗去深水区,然后将人推下去就跑了。


原剧情里原主就这样淹死了,等路过的庄稼汉看到时为时已晚,唯一的根没有了,殷家的人全哭塌了,一个个差点背过气去。


原主的妈性格本就软弱,承受不住失了丈夫,又失去儿子的打击,上吊自杀了。而老太太也是一夜之间老了十岁,在床上躺了一个月才下来。


杀人凶手殷玉娥因为没人看见,便装作若无其事,看着全家人在那里悲痛万分。


按照书中的轨迹,殷玉娥因为重生,有了后世二三十年的经历,这辈子更加精明,不仅继续哄骗着发高烧的姐姐,把大学名额交给她,当着村里唯一的大学生,后期还盯上了自己未来会发达混出头的姐夫,动手抢走了姐姐的姻缘。


让亲姐姐抑郁而终。


而殷玉娥有后世的眼光,外加这抢来的姐夫争气,夫妻俩顺应国家政策和时代潮流,去城中开店铺卖服装,提前买房买股票搞证券等等,日子过得红红火火、风生水起。自己富裕了,因为记恨着从小娘家的偏心眼,也没有照拂娘家,任由娘家过得穷困潦倒、凄风苦雨。


于是书中的全名就叫《重回八零之女配不认命》,因为不认命,女配重生后报复了所有对不起她的人,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拿走了姐姐的大学名额、抢走了姐夫,只管自己的小日子滋润,不管娘家死活。


而原主他上辈子因为被过分溺爱,所以养得天不怕地不怕,做了一些调皮捣蛋的事,甚至被人教唆着走了歪路,混了黑,但最后却也用自己生命做代价了,临终时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万分。这辈子更是什么都没做,刚满八岁,就被殷玉娥这个堂姐给害死了,享年一位数。


要不是殷明麓来得及时,不然早就让对方的手段得逞了。


而原主的愿望是好好对待家人,带领全家发家致富。既然接受了委托,殷明麓就不允许殷家的日子就这样糟糕下去,他会尽量改变全家每个人的命运。


——


等再次睁开眼,殷明麓身体已经彻底好了很多,发现自己正窝在原主的房间里,身上盖着碎花小被褥。有一个面容清丽的女人,给他掖了掖被子,摸了摸他的脸蛋,发出一声疲惫的叹息。


不用想也知道,这是原主的母亲,沈秋宜。


“妈。”床上的孩子小小声地叫着,声音还带着呛水时的沙哑难听,像破碎的小鼓,微微沙哑却十分稚嫩。


还有些许乖巧。


“小宝,你醒了?”殷明麓突然的叫唤,把沈秋宜吓了一跳,开始在孩子身上摸索着,摸了摸额头的温度,又摸了摸小肚子,关心道“身体怎么样,还难受吗?”


“嗯!”殷明麓打了个小哈欠,随即点了点头,任由女人检查自己的小身子,道“身体没事了,就是饿。”


闻言,沈秋宜气哭了,抓住他柔嫩的小手,狠狠地拍了一掌,“你醒了就好,让你调皮捣蛋,没事往水库那里跑,平时都跟你说了,那里水深你还跑过去,差点没命了。要不是隔壁李老头看到了,喊村里人去捞你,你早没了!你这个欠揍的小子!平时真的是把你宠坏了。”沈秋宜就是一个水做的女人,平时从不敢对人大小声说话,也不打孩子,这次发脾气也是因为吓坏了。


丈夫去世后,儿子就是她的骨肉,她的根,未来唯一的依靠。她都不敢想象,如果儿子也跟着去了,留下她这个寡母,她还能怎么办?


没等殷明麓说话,听到房间里的动静,罗老太也跟着进来了,一脸惊喜“小宝醒了!”说完,性子泼辣的老太太又看到沈秋宜在旁边泪流满面,纤瘦的身体抽搐着,只知道哭,瞬间不满了,瞪起一双铜铃大眼,凶道“老二媳妇你还愣着干嘛?没看到小宝醒了吗还在哭哭哭,哭个不停,真是晦气!孩子说饿了,你这个当妈的跟木头桩子似的不去张罗吃的!我炖了鸡汤,你快端来喂小宝喝了。”


“哦。”被婆婆一凶,泪腺发达的沈秋宜果然不哭了,唯唯诺诺地点了点头,出去端吃的了。


“奶,你不要凶妈,她也是吓坏了。”殷明麓扯了扯罗老太的袖子,乖乖地道。


“你还替你妈说话,都怪你妈没把你看好!不然你能去水库里?”罗老太数落着,显然把小孙子出事的原因在这个媳妇身上狠狠记了一笔。谁让沈秋宜那性子实在不对她的胃口,下巴尖,性子温吞,身子骨还弱,一看就不能生养。果然,孩子一出生后没什么奶水给孩子,于是小孙子刚生下来就瘦巴巴的、体弱多病,三岁后才开始利索。


结果三岁,自己疼爱的二儿子就去了,还是踩着常走的山路摔下崖的。老太太当时眼都一黑,怀疑这媳妇克夫啊!要不是顾忌着小宝不能没娘,她早就将人发落了。


婆媳关系也一直不融洽。这次宝贝孙子出事了,老太太便更生气了,觉得儿媳妇看顾不周。


见小孙子还有话说,老太太摆了摆手道“你别提你妈说好话,奶我心里有数,你快起床,奶给你炖了鸡汤,你刚落了水,身子骨弱,得好好补补。”


“好~”小孩子乖乖起身了,跑到餐桌上坐好,罗老太看得心软,往厨房里催促了一声,沈秋宜马上就端着一大锅浓香四溢的鸡汤出来了。


“小宝,奶给你夹鸡腿,配着白馍馍吃,填点肚子。鸡汤不急着喝,奶先给你把油挖了,你再喝。”罗老太拿着碗和勺子,为小孙子忙前忙后,让沈秋宜这个妈都插不了手,只能讪讪地坐下了。


“好吃!”殷明麓小口小口咬着肥美的大鸡腿,小肉脚开心地蹬了几下,那活泼的小模样,逗得婆媳俩笑开了花。


这时候,殷玉娥回来了。


十五六岁的少女脸上虽是沉稳镇定,只是刚进屋眼神就四处乱瞅,那游移的眼神还是透露出了她潜意识里的那份心虚。


尤其是看到餐桌旁那白白嫩嫩的孩子,正在捧着个小瓷碗,吃得正欢时,她瞳孔下意识一缩,逃避式地飞快移开了眼神,不知道自己这个堂弟有没有出卖她。没想到这小子居然命那么大,那么深的水库都没把人淹死。


随即视线又移到了餐桌上那些好吃的上,她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跑去后院一看,鸡窝里果然少了一只咯咯咯的老母鸡。


她没想到,殷明麓不就是落了此水吗,又没出什么事,罗老太居然为此把家里下蛋的老母鸡给杀了,给小孙子炖汤喝。再看看餐桌上一盘盘肉末炒蒜角、烂肉粉条等等,盘盘都有些许荤腥。


再想想自己重生回来这两天,吃肉的次数屈指而数,殷玉娥顿时嫉妒得眼睛都红了,心想这个堂弟为什么不死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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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那鸡汤看上去金灿灿的, 根本不缺油水,勺子一搅和, 满满都是香菇、山药等配料, 估计还顾忌着孩子会噎着, 那肉特意炖得软烂, 过年都未必这么吃,结果为了小孙子平时就这样摆上了。


殷玉娥简直恨死罗老太的偏心眼了!


孙子就是根, 孙女就是贱对吧?哪怕这堂弟小小的娃儿干啥啥不行,读书不行, 干活儿不行, 罗老太也愿意宠着,孙女什么都不做就得非打即骂, 妥妥的区别待遇,不知道现在国家一直在号召男女平等了吗?说女性能顶半边天, 可每次谈起这个话题,罗老太就跟耳背似的装聋作哑, 使唤起孙女毫不客气。


殷玉娥表情没收拾好, 甫一进门老太太就看到她了, 见到这个孙女眼神不对, 贼眉鼠眼的不知道在盯什么,她不满地道“你一上午跑哪去了?鸡喂了吗?柴劈了吗?大姑娘家了,什么活都不干, 天天偷懒耍滑成何体统!”


今天中午, 她忙着照顾落水的小宝, 闲了才去厨房看,发现柴垛都没柴了,案板上的菜都没人切,而屋里屋外都没找到孙女人,当即气个半死,骂骂咧咧的把活干了。


罗老太年轻时是村里一枝花,四面八方求娶的人挺多,最后被皮相俊俏、性子憨厚的殷家穷小子求到了,众人嫉妒得不行,诅咒他俩过得不好的大有人在。结果婚后罗老太刚生下第二子,很快就守活寡了,幸灾乐祸的不在少数。


那年头,没了当家男人,一个漂亮的寡妇带着两崽子,不利索点、不泼辣早晚被人啃得骨头都不剩,于是罗老太就开始了威震八方的彪悍性情,拿把菜刀架在敢打她主意的男人身上,这才彻底把村里人给镇住了,日子平顺下来。


但这性子也彻底固定了,除了对孙子,对着其他人那凶起来的样子分外跋扈,没人敢惹她,所以哪怕重生了,殷玉娥还是有些怂她的。


她道“等会儿再干,奶我肚子也饿了。”她到底不是原来的殷玉娥,原来年轻的她会马上去把活儿干了,现在她则学会了推脱敷衍,厚着脸皮往餐桌上一坐,屁股就跟粘了胶水似的不下来了。


甚至还想伸手去捞鸡肉吃,她眼馋殷明麓那小娃儿碗里的鸡腿肉很久了,想到自己好久没吃鸡肉了,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吃吃吃,活儿都不干,还想要吃的,你美得很!”罗老太眼尖,见到孙女的眼神是往另一只鸡腿去的,连忙筷子一伸,打掉那放肆的手。另一只鸡腿还是给小宝的,她自己都没舍得吃,怎么能给孙女呢?


于是不顾少女的痛呼声,她夹了一个鸡屁股和一截鸡脖子,丢到孙女碗里去,“叫什么!有肉吃还堵不住你的嘴?”


殷玉娥当即就不满了,“奶你怎么那样,那锅里还有一鸡腿呢。”再不济把翅膀肉给她啊,她不信殷明麓那小身子能吃那么多?可老太太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偏心眼儿发挥得淋漓尽致,孙子吃鸡腿,孙女儿就只能吃鸡屁股和这种难啃的鸡脖子。


而且家中老母鸡一直以来都是她负责喂,凭什么现在连鸡腿都不让她吃。


年轻时候的她不敢反抗,现在的她来自后世,知道老太太偏心的殷明麓未来没什么出息,而她则是风光无限的大学生,有底气了自然跟炮仗似的一点就炸,对不公平的待遇表示不满。


可她一咋呼,罗老太只会比她还咋呼,一张老脸瞬间就拉下来了,“给你吃就不错了,你还嫌乎?你要反了你?”没看沈秋宜这个当妈的,碗里也没几两肉么,这鸡肉她亲手炖的,爱给小宝多少就给小宝多少,其他人看她心情。


而且小宝大病初愈,殷玉娥这个做姐姐的怎么好意思跟弟弟抢肉吃?看小宝清醒到现在,也一句问候都没有。今天这孙女有点反常啊,还敢忤逆她了。看殷玉娥那透着不满和嫉妒的眼神,罗老太到底不是简单的,心里当即揣了些思量。


趁两人在那里对峙,殷明麓打了个饱嗝,悄无声息地偷渡了几块肉给自家老妈。沈秋宜愣了愣,眼神一暖,其实有肉吃就不错,她娘家日子苦,兄弟姐妹多,女人都不能上桌吃饭,更别提分到肉了,对殷家的生活她已经很满意了,更别提还有儿子心疼她,一时间她的心格外熨帖。


可到底还是孩子补身子重要,她刚想夹回去,结果儿子就抱着小瓷碗离开了,她只能自己吃了。


罗老太眼尖,早看到了只装自己没看到,毕竟小宝孝顺是好事,能孝顺妈的,未来就能孝顺奶,她自然没有不满意的。甚至还给小宝碗里又夹了一块肉,那尤嫌不足的模样可把殷玉娥气死了。


其实殷家的人早该习惯罗老太偏心的模样了,毕竟这年头谁家谁户不是这样?尤其是殷明麓这小娃儿长得俊,完美地遗传了亲爹亲妈的好基因,跟画上的小仙童似的,四面八方的孩子都没他长得俊。别说罗老太偏心了,路过的叔叔婶婶常常见了这娃儿都笑得合不拢嘴,往那手心里塞板栗、香梨的人也数不胜数。


连殷玉娥的亲父母,大房两口子心也是偏的,谁让亲生的两闺女加起来都没一个侄子长得好,再加上自己没有儿子,那孩子也没有爸,从小就长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喊他们大伯大伯母,跟亲儿子没区别了,于是两口子的心也早就偏了。这几天孩子落水,旁边需要人照顾,要不是顾忌着家里的田没人不行,他们也会陪着。


可殷玉娥来自后世,见识过男女平等的美好时代,也见过无数男的窝囊废、妈宝男,甚至其中自己未来的丈夫也是其中之一,表面是个干部,谁知道骨子里却“唯妈是从”,没出息的模样让殷玉娥十分瞧不起,对男人这种享受良好待遇的生物十分不待见,□□里有个东西就了不起啊?


长得好看能当饭吃么?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未来还跟人混了黑,简直废物一个!可就为了这种废物,全家人连她工作的两百块钱都不愿意出,让她找不到喜欢的工作,连喜欢的男人也错过了,被迫嫁给一个妈宝男,她怎么能不恨?


殷玉娥完完全全把自己的不顺,全部强加在自己这个堂弟身上,总觉得如果没有他,自己上辈子肯定不会过成那样,从小不幸福、未来也不幸福,于是看这个堂弟万分不顺眼。


可惜对方没死在水库里,命大活了下来。


殷玉娥不甘心地咬了咬牙,心想,堂弟未来就是个废物,这辈子她一定要证明女子不是不如男,她样样都比堂弟好,全家人却偏心堂弟,这就是个错误!她要从根本上改变这家子重男轻女的丑恶陋习!


至于自己那个亲姐姐,也是个“圣母癌扶弟魔”,是封建社会被荼毒的可怜女人,殷玉娥想着看看能不救,不能救甚至还一昧地对殷明麓付出的话,她未来出息的时候也就当没这个姐姐了!


说曹操,曹操到。


姐妹花中的大姐殷玉娇放学回来了,肩上除了一个老旧的红书包,还有一捆小柴,她刚进屋就瞅到那玉雪可爱的孩子,脸上绽放出笑容,放下柴后就摸着孩子的脑门训斥道“你可算醒了,昨天那小肚子一挤都是水,可把我吓坏了,你咋这么能喝呢?人家小虎、黑皮跟你一起下溪的,人家咋没出事,就你出事了?看你以后还调皮不?”


殷玉娇和殷玉娥因为是一对姐妹花,取名自然是按照“娇娥”,这两字的意思是美貌的少女。虽然两人的相貌不太符合了,但名字是好名字。


“娇娇姐~”小家伙下意识地黏上来,嫩生生地喊了一句,便抱着殷玉娇的手想撒娇求饶。


“玉娇回来啦?”老太太手里捧着个簸箕,去厨房一看果然有一捆小柴,正愁家里没柴呢,大孙女就放学路上不忘拾了一些,解了她燃眉之急。难怪两孙女中,她就喜欢大孙女,不但学习好,性子勤快干活麻利,光看着她就倍舒心。再看看小孙女,成天好吃懒做,给她分派活儿能躲就躲,或者偷工减料,学习更是学不进去。要知道农村闺女,模样不周正的手脚还不勤快些,以后有谁敢娶你?


殷玉娇闻言,应了一声,不急着吃饭,先帮着奶把家里的活儿给干了,不过半小时,喂鸡切菜烧饭砍柴等活儿就全齐了,还从老母鸡那肚子下一口气掏了五六个鸡蛋出来,打了其中一个,给小家伙做了一碗糖水蛋。


不知道怎么,家中老母鸡也跟认人似的,见了姐姐殷玉娇,那下蛋就贼给力,见了妹妹,一天都见不到两个蛋。这也许就是女主和女配光环吧。


大孙女的懂事,罗老太倍感欣慰,给大孙女拈了一对油水充足的鸡翅,还有另一个孙子不爱吃的鸡腿,看得殷玉娥万分嫉妒,心里暗骂老太太偏心眼,孙子不吃的鸡腿,就留给孙女吃。而且都是一个妈生的,姐姐干活勤快会读书就有肉吃,而她就只配吃鸡屁股?


大孙女夹着那鸡腿,也高兴,正准备吃,突然就看到旁边眨巴着眼睛的小家伙,下意识就道“小宝,鸡腿你吃不吃?”


小家伙捧着那碗蛋,闻言摇了摇头,像小拨浪鼓。为此殷玉娇还愁了,“是吃不下了吗?你是不是肚子里还有水没排干净啊?”这么美味的鸡腿,一向嘴馋的弟弟不吃了,这不正常,肯定是肚子里的水没排完。


来了、来了!扶弟魔!殷玉娥白了自家姐姐一眼,给人家煮了一碗蛋不说,居然还主动想把到手的鸡腿让给人家,自家这个姐姐生活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不像自己脑子清明,日积月累的洗脑下来,果然中毒不轻。


回了房间,殷玉娇还从抽屉里拿出自己纳到一半的鞋底,对比着弟弟那圆润可爱的小脚丫,比划了一下大小,心里才有数了,继续穿着针线。反正她的功课早在学校里就做好了,回家也没事干,干脆找点事情做。


殷玉娥看不下去了,对自家这个姐姐恨铁不成钢,开始数落起来,“你想把鸡腿让给小宝也就算了,为什么还给他纳鞋底,他又不缺鞋子穿!”


姐姐殷玉娇闻言,随口答道“他是不缺啊,但我得练习啊。”人家村里好多年轻姑娘针线活都挺好,就她手艺不行,她得学着点,可一开始打基础阶段,贸贸然做大鞋子就有点吃力了。


而家中就小宝的脚小,也肯配合她时不时量脚,她缝起来才游刃有余。


“小宝有什么好,你干嘛对他那么好?你就那么喜欢他?姐,你没意识到你这样有什么问题吗?”你难道从没觉得小宝太受宠了,压榨了你的生存空间吗?你就这样心甘情愿为他付出吗?连拿到鸡腿的第一瞬间,都想的是小宝,而不是她这个亲妹妹,明明她们才是一个妈生的,为什么要对二房的堂弟那么好?


“小宝长那么好看,为什么不喜欢他?”殷玉娇诧异地抬头,她莫名其妙地注视着妹妹,全家人都喜欢弟弟,她不喜欢才奇怪吧。而且她从小就看着小宝长大,从襁褓中的婴儿到后来会走路、会喊姐姐的呢,都说长姐如母,此话不假,她感觉小宝不像是她弟弟,更像是她孩子了。


对自己孩子好,有什么不对?而且别提小宝还那么听话懂事了。


“得嘞,你果然是个天生的扶弟魔,我跟你没什么话可说。”殷玉娥双手高举,比了个“投降”的手势,殷玉娇看不懂这啥意思,她嘴上没说,却打从心底觉得这几天妹妹真的是越来越奇怪了。


看着还对小宝很有意见的样子,可小宝不就个小娃儿么,平时除了吃睡就是玩的,怎么招惹她了?


殊不知殷玉娥心里正对她的“自甘堕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呢,甚至更把对方踢出了自己的“拯救名单”中,她亲姐这种备受压迫还不自知的女人,注定跟她不是一路人。她以后还是好好的过自己的日子,离这一家子远一点吧。


是的,殷玉娥已经下定决心了。


等以后有机会脱离,就彻彻底底离殷家远一点,这一亩三分地是困不住她前进脚步的,殷家都这样对她了,以后等她腾飞了,就别想用亲情来勒索她!想让她也做如姐姐那样的“圣母扶弟魔”是不可能的!


命运既然让她重生到这八零年代,这是国家经济开始腾飞、欣欣向荣的时代,也是最好的时代,她知道后来的一些政策和改变,她能凭此走在时代前沿,改变自己的命运。正好她脑子里有一堆发家致富的好点子,不管是下海做生意,还是提前去北上广买地皮囤房,不愁日子不红火。而那时候,殷家一定会为自己曾经冷落小孙女、去宠一个废物的事,感到无比的后悔。


拿着一个小本子,殷玉娥把自己所能想到的事情都记了下来,这一反常态的模样令人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哦还有对象问题,想到这里,殷玉娥立马又起身去找姐姐了。这时候,她那个姐已经不再纳鞋底了,而是让人试穿了。


殷明麓正翘着脚,脱了自己的小凉鞋,换了殷玉娇纳的小鞋子,低着头,走了几步。


殷玉娇见状,期待地问道“怎么样?舒适吗?合脚吗?鞋头紧不紧?”她也是第一次纳鞋,完全没经验,但看小宝来来回回走,走路姿势也不别扭,完全不像是穿着不舒服的,心里稍稍松了口气。


“还成。”殷明麓实话实说。


“那就好,我多纳几双,熟练了就能拿去卖了。”到时候她缝点好看的样式,拉去镇上买,肯定能卖出去。至于自用的就糙点,不需要绣花缝样式,能穿不磨脚就行,比如小宝这脚下的,就普普通通。


殷玉娇扬着笑容,开始畅想着一双鞋卖多少,然后就见到妹妹一脸“你真没出息”的神色,也不知道是觉得她给弟弟纳鞋没出息,还是觉得她为了一双鞋挣个几角钱的入账,斤斤计较的忙活样没出息,或者说两者皆有。


她诧异“玉娥,你怎么那样看我?”


“没事,就是突然想跟你聊聊,姐你觉得村头那秦茂怎么样?”秦茂也就是他姐上辈子的对象,看着老老实实、闷不吭声,结果最后却一鸣惊人,外出打工,挣了大钱衣锦还乡,小两口刚结婚没三年,就让殷玉娇过上了开小轿车、住大房子的阔太太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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