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稚言醒来,知道这是个不好深思的怪梦。梦里的谢朝会叼着章鱼爪子冲她笑,巨大的银色水母从他们头顶游过,触须蜿蜒,像一条灿烂星带。
六点整,商稚言轻手轻脚爬了起来。应南乡还沉沉地睡着,她盯着自己的朋友很仔细地看了一会儿。
小时候张蕾跟她说过,女孩最美的时候是十七八岁。
其实不仅是余乐,许多见过应南乡的人都会觉得她很美。初中时还烫着不成形的爆炸头或者干脆剪成小平头,高中后仔细留起长发的应南乡,像是一朝蜕变的艳丽彩蝶,开始夺目。
商稚言给她盖好被子,应南乡迷迷糊糊说了一句“我再睡五分钟”。
商稚言披着外套在阳台上背英语单词。雨已经停了,门口两棵树披挂着湿漉漉的叶片,秋木棉新开了一树的花,杨桃树则又生出许多细嫩的艳红色新叶,乍一看去仿佛春季,而并非身在十月。
她看见余乐骑着自行车从门前经过。
每天早上六点,同华高中田径队、足球队和篮球队开始早训,校门同时开启。余乐会在操场慢跑,并听半小时英语听力。六点半,他会启程前往两条街之外的陈记包点,排队买商稚言最喜欢的流沙包和皮蛋瘦肉粥,再回头接商稚言。
商稚言背了半小时英语后回到房间,发现应南乡已经醒了。她满头乱发,睡眼惺忪,正拿着速写本开始一天的练习。
“每天早上起床之后画五张。”应南乡手上画笔飞运,毫无停滞,“一般十分钟一张,不过我速度快……”
她打了个大大的呵欠,揉揉眼睛,翻开了下一张素材图。
洗漱的时候,商稚言咬着橡皮筋,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发了一会儿愣。她不胖,不瘦,不高,不矮,没有什么明显的特征,就连那张十七岁少女的脸庞,也似乎缺少应南乡那种令人眼前一亮的美。皮肤光滑,但鼻翼两端有细小的斑点,额头和下巴上还有生理痘留下的痕迹,眉毛太粗又长得肆意,嘴唇有些干燥,她没有认真护理过。
她默默扎好头发,发现刘海太长,总是垂落下来。商稚言摆弄了白天,无论把刘海别到左耳还是右耳,它都总会滑落,遮住视线。
走出卫生间时正好碰上张蕾。见她揪着自己刘海,张蕾便问是不是长长了,随手从柜子上抓起剪刀:“妈妈给你剪一剪。”
商稚言忽然生起气来:“不要你剪!”
张蕾被她吓了一跳,脸色顿时有些不好。商稚言咬着嘴唇跑回房间,应南乡已经换好了衣服,愣愣看她:“怎么了?”
应南乡给她戴了发箍,还重新帮她扎了马尾,换了个草莓发圈。“好看!”应南乡看着商稚言说。
商稚言觉得自己情绪喜怒无常,出门时也不敢跟张蕾讲话。应南乡骑自行车送她去学校,路上恰好碰见拎着早餐过来的余乐。
应南乡戴着鸭舌帽,但余乐还是一下认出了她那头乱糟糟的长发,抬手想打招呼,结巴半天才说出一个“嗨”。
“又找骂呀?”应南乡大笑着冲他喊,“我和言言去吃鸡丝粉,你先去学校吧!”
余乐:“学校见啊!”
商稚言:“你又骗他……”
应南乡摇头晃脑地蹬车,第二天就是月考,但她不打算回学校,也不打算参加考试,直接去老家给奶奶过寿。
鸡丝粉店坐落在铁道闸口附近,上好的土鸡熬汤,鸡肉去骨切碎,汤水清淡但滋味结实,是附近非常受欢迎的早餐店。
火车经过时汤粉微微颤抖,铺在汤上的溏心荷包蛋也随之荡漾着,晃来晃去。应南乡去北京集训了三个月,一直没吃过细细的切粉,抬手就要了三碗,她要吃两碗。
和谢朝不一样,应南乡酷爱葱花。她倒空了店里的葱花碗,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压低了声音:“对了,我昨晚在这边看到了黑三哥。”
商稚言吓了一跳,筷子一下没夹紧,荷包蛋咚地掉进碗里:“黑三?!”
“他当时在车站门口抽烟,应该没看到我。”应南乡想了想,小声问,“他什么时候放出来的,你知道吗?”
商稚言只是摇头。
“……不会又来找你吧。”应南乡嘀咕。
作者有话要说: 鸡丝粉店:我来了我来了!我带着汤粉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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