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珍是赵朋异母兄弟赵志的女儿,赵志他老婆为他生了一儿一女,长子赵明,已经在上中学,次女赵珍一直在家里头呆着。
照赵志的话来说:“丫头片子上什么学,白浪费钱。”
事实上赵志一家可比赵朋富多了,他继承了他爹——当初平京人称赵爷的那位的家业,赵爷原也是草根出生,挣了大半辈子,打过群架玩过命,好不容易挣下一个诺大的车行,全交给了后头老婆生的儿子。
赵爷原配就是赵朋他娘,是同他一个村里出来的,话说赵爷也是个人物,从一穷二白的境地,赤手空拳在平京置下一份家业,可底下爬上去的小人物一朝得了势,不免会犯些暴发户常犯的毛病,贪花好色,喜新厌旧。
当然,他自个儿不会说他好美色,他只会说他那原配“村气,拿不出手,带到朋友面前叫人笑话”,于是他也学了人家的样儿,养了个女学生做姨太太,陪他见客。
赵爷自觉情深义重,发达了也没把黄脸婆撵出去,你看,那黄脸婆啥也不会,他不照样供着她吃,供着她穿?
他那原配老婆呕都要呕死了,赵爷成日不着家,就在外头与狐狸精鬼混,连他亲儿子都十天半月见不到一回爹。
后来外头的那个苏姨太太生了儿子,更是了不得,赵爷给她买衣裳买首饰,让她打扮得光鲜亮丽,与她比起来,屋里的正房大老婆反倒成了个灰头土脸的丫鬟了。
赵朋他娘气不过,闹到苏姨太太门前,破口大骂狐狸精,尽晓得勾引人家丈夫,她是不敢骂她男人的,男人是天,她的吃穿,她儿子的吃穿,都要从她男人手里来。
既然不敢骂丈夫,就只好逮着狐狸精骂,熟料赵爷正会客,嫌她在外头闹着丢他的脸,打发了客人后,当着苏姨太太的面儿,把大老婆打了一顿,又断了她的生活费,叫她里子面子丢得干干净净。
赵朋娘受了这回气,彻底在三儿面前抬不起头来,回去后就气得起不了身,拖拖拉拉气了一年半载,活生生给呕死了。
她这一死,却正合了赵爷和苏姨太太的意,赵爷索性就明媒正娶,叫苏姨太太做了他老婆,成了风风光光的赵太太。
赵朋那时还年轻,他恨气死他娘的爹,恨妖里妖气的苏姨太太,也恨那总是与他争抢的弟弟,家里压抑得已没有他落脚之地,只要回去就只能听见他爹嫌恶的呵斥,于是他也学了他爹,成日在外头鬼混,与一帮狐朋狗友醉生梦死。
他这样不成器,赵爷自然不会怪到自个儿身上,他没让他缺吃少穿,哪里对不住这个儿子了?赵朋不学好,是让亲娘给教坏了。
这样一想,他再难喜欢上长子,瞅瞅幺子,乖巧孝顺,很得他心,怎么都是做儿子的,哥哥却比不过弟弟?显然是不同的娘有不同的根脉,他原配坏了他赵家的种!
再加上赵太太日日吹枕头风,因此百年后,赵爷理所当然的把几十年置办下的基业——赵氏车行留给了小儿子,至于长子,他只打发了一些大洋,毕竟照他看来:“分给那小畜生再多家产,也得给我败光喽。”
赵朋分的那点钱,还是他爹看在他好歹是自己一条血脉的份上,给他的一点安家费。
赵爷死后,赵朋傻眼了,他被异母兄弟客客气气请出家门,昔日狐朋狗友也大多不愿再与他来往,他兜里只有一笔微薄的安家费。
独自怅惘的走在街头,赵朋发现自己竟无处可去了,稀里糊涂混了二十多年,他终于醒悟了。
他拿着安家费自己开了个小店,后来慢慢学了办红白喜事,成了这一片儿的小人物,人家办大事都来请他。
可再怎么混,他也比不上他爹用一辈子挣下的家业,虽然赵氏车行在小赵爷赵志的经营下已大不如从前,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赵志的家产依旧是赵朋那家小店所不能比的。
即便赵朋家境富裕,可也没想过要送女儿去上学,他可以给赵珍买好看的衣裳首饰,上学却很不必了,反正丫头学了这些也没用,男丁要打理产业,女娃只消一副嫁妆打发出去,安安分分守在夫家,为丈夫生儿育女,侍奉公婆,才是正理。
赵珍自己也不喜欢读书的,读书哪有喝茶聊天,逛街看戏来得有趣?可自从听说大伯家的便宜闺女都去上了学,她不干了,凭什么那穷丫头都能上学,偏她不能?
在家里吵闹了几日,赵太太被她吵得头疼,便遂了她的意,送她去学堂,她逛街是花钱,上学也是花钱,就当哄她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