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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为他,一部分为己。 (6)(2 / 2)

李子羡搭着她的肩,建议道:“不然还是留你哥吃饭,我下楼喊他回来。”


“不啦,”她回过神,退回屋内:“我们自己吃吧。”


两人走回厨房,回想跟江皓月那番对话,李子羡余韵未消。


“我最喜欢吃你做的东西,你哥不喜欢你做的菜,一定是他的口味奇怪,你别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陆苗失笑。


这是新一年的二月,江皓月和陆苗再相见。


这一面见了不过十分钟。


街头挂起红灯笼,准备着欢度阖家团圆的春节。


江皓月漫无目的地走在马路上。


放眼世界,他感到自己无家可归。


在他小的时候,江义说江皓月像他妈妈,是一块捂不热的石头。


其实随着年岁增长,江皓月倒觉得自己更像江义。


江义口口声声他爱陈露,为了换回她,他借高利贷豪赌,以为有钱了她就会回来。可陈露要的从来就不是钱,他始终不明白,她不是因为钱离开他的。


恰如,江皓月赌上陆苗和自己的青春、赌上陆苗对他的爱,去换一个光明的、被他人祝福的未来,去成为一个陆苗需要的人。


他做错的第一件事,是拿爱情和时间做赌注。


爱情是脆弱易碎的东西,而不定的归期让心意瞬息万变。


他做错的第二件事是,他想给陆苗的,到头来,不是陆苗要的。


她不要他的功成名就,她没有在意过他的残缺,别人不祝福他们也没关系……介怀的人,是他自己。


江皓月一开始就知道,他为了彼此前行狠下心推开她,会伤透她的心。


他以为即便是,最终他们没法在一起,陆苗能过得好就足够了,那样他会为她高兴。


他以为自己输得起。


倘若真的输得起,此刻应该诚心祝福,应该毫无怨言地埋葬掉自己迟来的在意。而不是见到她和别人幸福的模样,说出阴阳怪气的话,狼狈地落荒而逃,手忙脚乱拾起自己得体的面具。


江皓月坐了当晚的飞机,离开自己的家乡。


至始至终,他是个懦弱的逃兵。那时跟别人打了次架,他以为自己找回了出走多年的勇气,他妄想着能与她成为并肩作战的人,不再瞻前顾后,苦口婆心劝她不要弄伤自己。


不想见了她一面,他刹那间被打回原形,乱得溃不成军。


从此,她的名字是心尖尖上溃烂的伤。


江皓月隔着厚厚的衣服,死死地捂着那儿,想也不敢想,提也不敢提。


谈什么勇气,他就这么点出息。


☆、70.荏苒


李子羡和陆苗是很被看好的一对。


李子羡的舍友常常感慨“你女朋友对你真好”, 而陆苗身边的朋友也皆对李子羡赞不绝口。他们交往到一年的时候, 连施澈都忍不住问陆苗——“你男友是不是个受虐狂?我觉得他完全在把你当主子伺候”。


可惜后来, 陆苗还是跟他分了手。


分手是李子羡先提的。


日常生活中, 陆苗是个方方面面挑不出错处的完美女友,除了她不肯跟他同床。


这个问题在他们交往的第一个星期便有了端倪。


那时李子羡约陆苗一起看电影,电影院黑灯瞎火的,气氛很好。他牵起陆苗的手,在她看向他时托起她的下巴,准备缓缓地吻上去……陆苗的手掌挡住了他的嘴。


他只当她是没有经验,不懂个中滋味, 害羞矜持。


于是李子羡耐心地慢慢引导她——“和自己喜欢的人亲密, 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就好比呼吸是人的本能,欲望和呼吸一样的自然。”


陆苗告诉他, 自己明白他的意思, 但希望他给她时间适应。


当李子羡过于急切地表现出跟她亲密的意愿, 她的身体在抵触, 她觉得不舒服。


耐心总有用完的一天,李子羡不理解为什么陆苗会有这样的反应。


“你是不是性观念比较保守?”


他试图说服她, 与此同时触碰她。


“你要试着放松、享受,这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李子羡想让陆苗感受到他对她的渴望,在他看来,那是他对她爱的证明。


陆苗不自觉地打断了他。


“我不想。”她说。


这件事, 从最初一个小小的问题, 逐渐上升到“你是不是不爱我”的高度。


陆苗大二时, 李子羡大四。他即将面临要不要回家乡工作的选择,这其中,他和陆苗的恋情发展,会影响到他未来的人生规划。


如果是为了陆苗留下来,他更想在她这里“获得”点什么,以换取自己心中的踏实。


而后,又一次在这件事上,陆苗扫了他的兴。


李子羡不甘心,不依不饶地要过来亲她抱她。


陆苗冷着脸,直言道:“你真的这么忍不住自己的生理需求的话,我给你钱,你去嫖。”


他被她气得大哭。


李子羡没去嫖,那次他们吵架后,他跟一个追他的学妹发生了关系。


陆苗并没有发觉他的这次肉体出轨,是李子羡主动向她坦白的。


他的原话是:“出轨后还愿意回到你身边,说明我是真心地爱你。”


李子羡让陆苗想起她的父亲。


两人最后算是和平分手,没有纠缠难舍,没有任何的激烈争执,他们甚至诚心地祝福对方能找到更适合的人。


李子羡的新女友是那个学妹。


他对待她,仿佛之前对待陆苗,无微不至,百依百顺。


直到大学毕业,陆苗没再谈过恋爱。


朋友们和她的家长,只当她是被李子羡伤了心,对男人失望了。


二十四岁,陆苗正式开始工作。


她就职于他们市的一家大型宠物医院,这是她梦寐以求的理想职业。


工作是个薪水可观的好工作,只是林文芳已然为她的婚姻大事感到忧心。


“整天对着那些猫猫狗狗的,你能找到什么好对象啊?”


陆苗气定神闲的回答更是令她不满意。


“妈,人生不止有感情,还有很多值得耗费精力,耗费时间的事。”


话虽这么说,但身为一个平凡的母亲,林文芳对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尚能插得上手的事,也只有她的感情。


根据自己的人生经验,她时常提醒陆苗——“天下乌鸦一般黑,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不过讲着讲着,她又会问她:“你到底什么时候打算交男朋友?”


有一次,林文芳说到激动处,她谈起他们家讳莫如深的那个雷区。


“其实吧,小江是个好孩子,家庭不好、身体不好,可他的人是正的。”


她不住地叹气。


“前些年跟他联系得频繁些,他好像被保研了又去别的地方深造了,做了很多了不起的事,他跟我说过,我听得模模糊糊。现在,他在国家航天研究院上班,开发航天技术那种,能赚好多钱……唉,当初你和他很好的呢,不知道他谈女朋友了没有。”


陆苗出声掐断关于江皓月的话题。


“妈,提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有意思吗?我和他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去。”


林文芳想要驳她,被她一句话堵住:“好了,少胡思乱想,别打人家的主意。”


陆苗的前半生,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一部《反抗家长纪实》。从前的反抗在明面,轰轰烈烈;现下的反抗,她学会了用巧劲。


二十五岁起,林文芳开始给陆苗安排相亲,虽然她一次也没答应过。


“你长得好看,工作也好,趁现在赶紧多挑一挑。我不是要你相完亲就得结婚,双方认识一下,看一看、处一处、约约会,你又不会缺斤少两。”


陆苗打着哈哈,意思绕来绕去,结论是不去。


林文芳气她不懂事。


“过了二十五,你就是奔三啦,你以为自己很年轻吗?现在不急,过几年急死你,晚结婚到时候连孩子都生不出来。”


陆苗听她说这些话,听得耳朵生茧。


她嘴上敷衍她妈几句,实际上那些话是左耳进右耳出。


林文芳再三交代,让她记住约定的时间,调个班去见一见张阿姨家那个有四套房的工程师儿子。陆苗工作一忙,完全忘了这件事。


等她下班,看见自己的手机有五十几条未接来电,再打过去,林文芳直接不接她电话了。


据说张阿姨的儿子在餐厅等了她两个小时。陆苗的爽约,让林文芳在她朋友那边颜面尽失。


她妈跟她生了一晚上的气。


陆苗下班后,特意开车绕到市中心打包的一盘红焖大虾,她一筷子都没碰。


洗完碗,把虾放到冰箱,陆苗出门倒垃圾。


回来时,她去水果摊买了颗大西瓜。


西瓜是她妈最爱吃的水果,陆苗切了个水果拼盘,端到房间里。


林文芳坐在床上看电视,余光瞥见她进屋,刻意地侧了侧身,不用正脸朝她。


陆苗将果盘放到她妈面前的凉席上,跟她搭话。


“妈,我买西瓜的时候,想起上学那会儿,你给我买泡椒凤爪。”


这事她有几分印象,林文芳挑了挑眉,听她要说什么。


“我生病了,吵着闹着想吃泡椒凤爪,你不让。结果当天我放学回家,你给我买了一整罐,让我吃前要冲冲水,一天不能吃太多。”


她问陆苗:“忽然说这个做什么?”


“想起我妈是个嘴硬心软的人啊。”陆苗讨好地把果盘往她的手边推了推。


林文芳冷哼一声。


“好啦……不气了。”


她手按在她的肩上,帮她按摩。


“我知道我妈关心我,怕我以后不嫁人,没着落。但是,比起把我的幸福寄托在一个未知的男人身上,还不如去相信我自己。那个男人可能靠不住,但我赚的钱,攥在我手里,它能确定地保障我衣食无忧。”


林文芳若有所思。


陆苗继续乐呵呵地跟她倾诉她的想法。


“妈,我已经大啦,你别为我操心。我能凭自己的力量保护我,以及保护你。我的幸福我自己来创造,不用期盼别人给我,不是更牢靠吗?”


她反问她妈:“妈妈,你为什么不安心呢?”


陆苗是有道理的,林文芳说不出自己不安心的原因。


大概是因为,陆苗是她的孩子,她的宝贝,所以看着她一天,她就不安心一天。


这种不安,是母亲的天性。


她失败的婚姻,让陆苗成为了单亲家庭的小孩。林文芳唯恐她遇人不淑,步了自己的后尘;却也怕她像自己,孤孤单单,什么事都要自己扛在肩上。


这些不安,和陆苗本身的能力没有关系,和她是不是结婚没有关系。


就算是她遇到了适合的结婚对象,林文芳也不可能像完成一个任务似的,永久安心。


既然如此,她又何必强求陆苗,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找到她一生的归宿。


就像是陆苗所言,那个所谓的“归宿”是未知的,可能靠不住的。


谁知道,她的一再催促,会不会是在将陆苗往一个火坑里推。


“算了。”


林文芳想通后,心头开阔,端起了果盘。


“你这孩子从小就不让我省心。你被架在烧烤架上烤,不肯的,任你被烤成了碳都不会松口,脾气倔的跟头驴似的。我跟你计较,就属于吃饱撑的。”


估摸着这篇已经成功翻过,陆苗笑嘻嘻地凑到她旁边吃水果。


“西瓜甜吗?”


“甜,你多少钱一斤买的呀?”


“没注意,门口水果摊买的。”


“哎,老吴家的?”林文芳敲陆苗脑壳:“他们卖得贵啊,你这个败家子。”


陆苗摇头晃脑道:“我妈爱吃就行,多少钱都买。”


西瓜哪及她的嘴甜呀,她多会哄她妈妈开心。


母女一路相伴,一路吵吵闹闹,最后总归找到微妙的平衡,解决了矛盾。


那天之后,林文芳再没提过让陆苗相亲的事。


☆、71.圆月


陆苗的二十六岁。


十一月份的月初和月末, 有两场邀请她参加的婚礼。


月初是施澈结婚, 月末是她爸爸二婚。


施澈一贯喜欢热闹, 结婚前也不消停,叫上了一帮旧友庆祝他最后的“单身之夜”。


那帮施澈的朋友,搁以前上学那会儿, 全是些社会小伙、不良少女,有几个是篮球社的, 不过也全不是读书的料。


狐朋狗友凑一块,源源不绝的坏主意。他们打定主意,要让喜事临门的施澈今晚出出糗, 疯一疯。


几杯酒下肚, 最开始玩的就是真心话大冒险。


其他人是配角,主要火力是冲着施澈去的, 转盘一连好几次转到他。


施澈选的无一例外全是真心话,他自称是“没有秘密的男人”,面对任何问题都能坦诚。


“在场有没有你暗恋过的人?”


读出真心话的问题, 施澈撇撇嘴:“又是一道无聊的题。”


他丢下纸条, 看向陆苗。


“这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吗?我以前喜欢过我猛弟啊。”


“噫, 这个好无聊的,我们都知道。”


大伙一起起哄:“换一道换一道!”


全场唯一不知道这件事的当事人陆苗:“???”


“哦对,陆猛不知道。”


施澈这才想起来:“扑哧,你蠢死了, 我高中喜欢你非常明显吧。”


“有吗?”陆苗表情惊奇得像看见外星人。


“天天追着你, 邀请你加入叛逆部落、加入篮球社, 午休送你去一中,哭着求着让你做篮球社的社长……简直明显到,就差写在我脑门上了。”


施澈掰着指头一件件地数,数到一半不禁感慨:“猛弟,你蠢得叫人惊叹啊。”


“你才蠢!”陆苗难以置信:“居然搞暗恋这种事,这么纯情这么青涩……完全不是你的风格好吗?”


施澈被她说得也稍稍地感到尴尬。


“当时我有要表白啊,好像放寒假还是暑假前,我送了你一本星座书来着。送的时候,我叫你看我和你的星座配对。那本书我挑了很久呢,写的全是好话,我和你的配对指数是百分百,那你读完那本书不就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回忆后续,他打了个寒颤。


“我期待你读完的反应,结果放假回来,你二话不说先把我揍了一顿。”


讲起这件事,陆苗是有印象的:“哦,你说那本送我的星座书啊。上面匹配度故意用笔改成了‘-100%’,我以为你故意在对我挑衅呢,所以就揍你啦。”


“不可能,”施澈斩钉截铁道:“是100%,我那时喜欢你呀,怎么会改成负数呢?我用我当初那颗纯情的少男心保证,你肯定记错了。”


陆苗不信他的鬼话:“呵呵,不是你改的,那是谁干的?”


这个话题最终在争论那个“-100%”是否存在中不了了之,施澈坚持他没改,陆苗坚持她清楚记得他改了。


朋友们听得没劲,催他们进行下一轮真心话大冒险。


“提前患上老年痴呆的两位青年,禁止你们再继续回忆过去,翻篇吧,让我们进入新的冒险。”


那晚,施澈被灌醉,陆苗也喝高了。


她回到家,没来得及卸妆洗澡,挨着床就昏昏沉沉地倒了。


做了一夜乱七八糟的梦。


陆苗梦见自己在看那本星座书,江皓月坐在她的旁边。


指尖点在书页上,她按照那串文字,一字一句地念:“你们是需要奇迹的一对,性格、思维,及行为模式完全相反……你们的配对指数是100%。”


“好奇怪,”少女陆苗喝醉酒似的,脑筋钝钝的,无法思考:“施澈跟我说,他跟我的配对指数是百分百啊,他特意挑的。可这个百分百,是我和你的星座配对,为什么?”


江皓月用他那双沉静的眼眸望着她,默默无言。


一觉醒来,陆苗能记起的梦境只剩这段。


她一边刷牙,一边回忆着梦的内容,忽然心血来潮,想去找找那本星座书。


这不是件易事,从民房搬出来后,她和她妈一起搬了三次家。


上学时看的书在未来没有使用的可能,大多已经当作废品卖掉。剩下的一部分,跟她的书籍杂物放在一起,堆进大大的塑料收纳箱。


陆苗没抱太大希望,进到杂物间里随便翻翻。


找了半小时,没看见那本施澈送的星座书,倒是被她发现另一样东西。


——江皓月送她的糖果屋本子。


“好怀念啊。”


她的手指摸索着本子的封面,华丽的颜色,古旧的画风,卡通小男孩给小女孩撑伞。


粉色的雨伞伞沿,那串“3344520”褪了颜色……等等,褪色?


陆苗忍不住诧异:那不是印刷上去的吗?怎么会呈现出这样的褪色?


她重重地咽了咽口水,手指细细在字上摸了摸。


——不是印上去的,是写上去的。


手中触感给出了判断。


电光火石间,一个念头在她脑中闪过。


两件事被连起来了……这行字迹,还有那本星座书。


或许,施澈和她都没有记错。


他买来的时候,配对值百分百的是他和她的星座,后来被人用笔改掉了。


唯一有可能做这件事的人,名字呼之欲出。


陆苗很快否定了自己:他为什么要做这种事呢?没有理由。


翻箱倒柜,那本星座书始终找不到,只好放弃。她把糖果屋本子从杂物间拿出来,放到书房的桌上。


盯着那串“3344520”,陆苗咬着手指,皱紧眉头。


……


月底是陆永飞的婚礼。


新娘叫柳雯雯,是一个身材和长相都普普通通的女人。


林文芳受邀了,但她没去。


这么大的岁数二婚,他们没有大肆操办,只在一家精品酒楼开了一个大包厢,请最亲近的几个亲友吃顿午饭。


没有婚纱、没有捧花、没有热烈的掌声,陆永飞和柳雯雯穿着比寻常更整洁鲜亮的衣服,胸口戴了朵花。


陆苗也分到一朵小花,她把它好好地别在自己的裙子外面。


她是祝福他们的。


好几个陆永飞那边的亲戚,他们已经好些年没见到陆苗,这会儿突然一见,发现从前那个皮孩子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哎哟,苗苗年纪也差不多了吧,虚岁二十七。下次见面,说不定就是喝你的喜酒了。”


为了避免接下去一系列关于她为什么选择单身的问答,她流畅地回答他们:“是呀,有可能呢。”


所幸没有空余出太多的寒暄时间,身为陆永飞的女儿,陆苗的身份算是这场婚礼的主人,她要跟着她爸和柳雯雯给客人敬酒。


敬完主桌的客人,她旁边移动。这时,陆苗意外发现一个她没有料到会出现在这里的人——江皓月的父亲,江义。


他发福严重,整个人胖了一圈,身穿一件土黄色的羽绒服,显得异常臃肿。


大家来参加婚礼,到餐桌上主要是吃菜的,而江义主要是来喝酒的。他霸占了桌上的红酒,一杯一杯地豪饮。


陆永飞看到陆苗在盯着他发愣,跟她解释道:“他替小江送礼金来的,小江包了一个特别大的红包。”


陆苗点点头。


婚宴结束,江义的伴手礼没拿,她替他拎上追了出去。


江义坐在酒楼外的树下,手里拎着一瓶白酒。


“江叔叔?”靠近闻到浓重的酒气,陆苗试探性地喊了他一声。


他醉眼朦胧,她跟他说自己是陆苗,也不知道他听懂了还是没听懂。


陆苗不太放心他这样在马路上,于是拿手机给她爸爸打了个电话。


她爸听说她这儿的情况,让大伯过来帮忙她,陆苗喝了点酒没法开车,大伯负责开车。


“江叔叔,我们送你回住的地方吧。”


他们去扶他的时候,江义停在半路吐了一次,吐过之后好像稍稍清醒了一点,至少报出了他住的地址。


他搬回了以前租住的那栋破民房。


陆苗看着车窗外的景色一点点变得眼熟。这块区域听说快拆迁了,她自从搬走后再没回来过。


大伯是个爱聊天的,江义已经醉得神智不清了,他还在东一扯西一扯地跟他聊天。


她回过神时,正好听到他们在聊江皓月。


“你儿子是我们当时的省状元吧。”


“嗯。”


“我听我弟说过,在国家航天局那种地方上班?”


“嗯。”


“啧啧,他可真有出息,交女朋友了吗?”


陆苗看向江义,他摇头,大着舌头说:“他一直喜欢上学时一个女的。”


——上学时的女生?


说者无意,听者开始思考分析那人是谁。


——苏黛菲?彭雪漾?


可惜江义没有再说更多的话,陆苗脑海中浮现出了几个名字,没法得到进一步的证实。


车开进小区,破败的四层民房,陌生又熟悉。


灰色的房屋,红砖砌成的围栏。


仿佛再一抬眼,就能见到那人正站在二楼的露台上,望着远方发呆。


大伯让陆苗呆在原地,他一个人扶着江义上去就够了。


她应好,在楼道旁等他。


这边的租户这些年换了不少,正值下班的高峰期,妇女们拎着菜回家,在楼下碰见,聚在一起碎了几句嘴。


陆苗粗略扫了一眼,没有她以前认识的熟面孔,于是没有过去打招呼,继续低头玩手机。


“门口那车载进来的谁啊?”


一辆大车停在窄小的出入口着实扎眼,她们刚才都注意到了。


“还能有谁,二楼那个醉鬼呗。”


谈起江义,大妈们脸上的表情皆是厌恶。


“他不是有个飞黄腾达的儿子吗?怎么也不管管他,成天喝成烂醉那个样。”


“有本事会赚钱有什么用,不孝啊,”妇女冷笑:“兜里有钱,那钱花不到你身上。”


知道消息更多点的大妈不同意她的说法:“听说他儿子是个残废,断条腿的,可能自己生活也困难吧。”


陆苗抬头看了看那个大妈,她们聊天用的本地话,她用的“残废”这个词,在她们方言里表达的是一种很难听的意思。


“困难?有什么困难的?”妇女反问她。


“只要有钱,什么事是解决不了的?还不是不肯在他爹身上花心思。”


大约是“不孝”的形象盖棺定论,她们越说越离谱:“那家儿子快三十了,那么好的工作又有钱,但听说啊人怪怪的,讨不到老婆。”


大妈感叹:“人还是身体健康最重要啊,身体不健康了,别的方面也跟着扭曲。”


陆苗把手机放进兜里。


她对自己说:我是一个虚岁二十七岁的大人,我应该成熟稳重……


大伯将江义送到他家,一出门就听到外面有奇怪的动静。


走到楼下,他听见几个大妈围成一团,哇啦哇啦地叫唤:“打人啦,打人啦。”


定睛一看,在人群中心有个年轻女孩,她一手抓着一个大妈的头发,嘴里骂骂咧咧地说着些什么。


……俨然是他的侄女陆苗。


“你可真是太不像话了。”


车刚开出小区没一会儿,大伯已经将这句话重复了数遍。


陆苗支着脑袋,看着车窗外,双眸黑洞洞的。


她的嘴角有伤,眼睛那儿红了一块,白皙漂亮的脸蛋因伤势减掉了几分美感。


大伯说大伯的,她没有应他。


“陆苗你几岁啊?你自己说说,竟然跟大妈打架,你像话吗?”


她不是他的女儿,他对她说话也不好说得过重。


不知哪个字眼戳中了她的笑点,听完大伯的话,陆苗捂着嘴,竟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大伯本来很严肃地教育她,听见她憋不住的笑声,也被弄笑了。


主要是,他怎么想,都觉得他这个侄女太荒唐了。


“你还敢笑啊?我真是服了你,你这是当自己是中年妇女,还是当自己是叛逆少女?你说实话是为什么跟人打架,我不信你说的,你因为人家的方言用词不雅要去纠正人家,这不是纯属鬼扯吗?”


“好了大伯,你别逗我笑,我笑得嘴疼。”


陆苗岔开话题,用手指捂住自己的嘴角,总归她已经没什么形象了,疼就捂一捂。


大伯仔细一想,察觉他们那时发挥得不够好。


“唉,你也受了伤,我们刚才是不是跑得太快了?那个大妈手上擦破点皮,竟然讹了我们三百块医药费。我一慌,匆忙催你给了。”


“就是就是,”陆苗笑着附和他:“再把车开回去,我打到她吐出那三百块钱。”


“你可消停消停吧。”大伯不敢搭她的腔,他车里坐着的是个疯丫头。


为了让她冷静下来,他开了车上的广播。


电台里在放一首曲调优美的抒情音乐,陈奕迅的《富士山下》。


醇厚的男声用粤语,深情地唱:“原谅我不再送花,伤口应要结疤,花瓣铺满心里坟场才害怕。如若你非我不嫁,彼此终必火化,一生一世等一天需要代价。”


陆苗倚着车窗,看向天空中那一轮皎皎的远月。


他研究的是航天技术,她每一次仰望天空,会感到那里跟他是有关联的。


在陆苗心里,江皓月已经成为,像月亮那样散发光芒又遥不可及的人。


“曾沿着雪路浪游,为何为好事泪流,谁能凭爱意要富士山私有。”


——曾经一同经历过,欣赏过那片美景,已是再好不过的事啦,为什么要为那些曾经快乐的往事流眼泪呢?


她在心中对自己说:“谁能凭爱意将月亮私有。”


虽然没能成为江皓月心上的人,但爱情本身就不是谁付出得多,谁就能获胜的。


虽然没成为他心上的人,但陆苗依旧感谢着,那些灰暗的日子洒向她生命中,照拂她,给她以力量的冷清月光。


“谁能凭爱意将月亮私有?”


陆苗叹了口气:好吧,她还是有一点点的好奇啦……谁是他的心上人?


那该是一个怎么样的女孩,能让月亮上的小王子动情。


真的有那个人吗?他从上学起一直喜欢她,然后他没能和她在一起。


她有一点点的在意,即便是,那一串小小的“3344520”简直算不上一件事。


可她又开始在意。


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就像野草,一把火烧尽后,春风吹又生。


“我想去问问他。”


这个念头猝然冒出来,在胸腔里化作震耳欲聋的心跳声。


陆苗决定去见江皓月一面。


那是十二月的伊始。


二十六岁的陆苗来到首都,离十八岁的那个夏天过去了八年。


她人生,第一次看到雪。


世界仿佛盖着一块雪白的巨大的羊毛毯子,路灯的光线下,飘扬着闪闪发光的银色星子。


陆苗围着毛绒绒的围巾,将自己裹成一个厚厚的球,只露出一双眼睛。


到处都是纯白色的。


纯白的房屋,纯白的大树,纯白的湖面,纯白的长街。


江皓月站在道路的尽头。


恰如初见,未曾相识,她穿黄裙子扎羊角辫,笑容灿如春花。


小男孩有着一双雾蒙蒙的灰眸,如远山般寂寥;只望向她时,装进了温软人间。


漫天大雪,天空中流淌着月,一千只绵羊散成星星。


小男孩用力地朝小女孩挥挥手,扬起笑脸。


这一次,他们隔着汹涌的人群,一眼便望见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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