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上带的可有雪肌膏?拿过来我瞧瞧。”
蕴宁应了一声,摸出一个玉盒递了过去。
老爷子一把接过,下一刻却是大惊失色:“咦,这雪肌膏的颜色怎么变浅了?”当初自己交到蕴宁手里的雪肌膏明明是深绿色的,怎么这会儿变成了晶莹剔透的浅绿色?
“啊呀,忘了跟祖父说了。”蕴宁吐了吐舌头,“我前儿个在家用香莳子做香料时,不小心溅了些汁液进去,之后就变成这个颜色了。不过祖父,你闻闻看,雪肌膏变香了呢,涂在脸上后还凉凉的,可舒服了……”
“药草怎么能乱用。”程仲却是神情大变,香莳子做香料时效果确然很好,直接涂抹到脸上,却是会令皮肤上起红疹子,这般揉进了雪肌膏里,要是真令宁姐儿皮肤变得更糟……
☆、意外
蕴宁正低着头把一道爆炒菜心给盛出来,鲜亮的翠绿色泽间点缀着晶莹剔透的虾肉,嗅一下,鲜香扑鼻,口水都能下来了。
“小姐真厉害。”
采英边小心的帮蕴宁擦汗边由衷道。
常日里只说姑娘的药膳味道儿做的极好,再没想到便是吃食上也这般高超手艺。
“可不是。”负责小厨房的李嫂子也一旁陪着笑脸道,“小姐做的菜比我做的可是强的太多了,就只是小姐身份贵重,这样的活可不好经常做,没得伤了手……”
李嫂子的男人叫程方,两口子是程家的家生子,这么多年了,哪里不知道这位三小姐在老太爷心目中的地位?说是掌上明珠也不为过。
若然老太爷知道,三小姐做这样的粗活,不定得多心疼呢。便是自己,少不得也会被男人排揎。除此之外,李嫂子更担心小姐这般做,是不是对自己的手艺不满意啊……
“李嫂子瞧着我这手艺如何?”蕴宁回头瞧了李嫂子一眼道。
李嫂子的娘家爹就是大厨,当初在娘家时,也学了一手好川菜,听了蕴宁的话,忙小心翼翼道:
“小姐的手艺可是极好呢,当初我爹就常说,越是这些寻常的菜色,越是考验人,我瞧着小姐做的这些,倒是和南方的菜系有些像呢,也不知道准不准。”
蕴宁点了点头:
“川菜味儿道倒是好,就只是酱料太重了些,又多辛辣,祖父年纪大了,未免有些不合适,我方才做的,大多是依照南方的菜谱,除此之外,还添加了一些养身健体的药草,李嫂子什么时候有空了,我把这些法子交给你,就可以常做给祖父吃了。”
李嫂子本是有些担心,想着三小姐亲自下厨,是不是对自己有所不满,再没想到,竟是要传授自己手艺的意思,这可就实在太难得了。
须知但凡是能混口饭吃的手艺,可是绝不会外传的。就比方说娘家爹的厨艺,若非家里就只有李嫂子一个女儿,李老爹可也决计不会教给她的。李老爹常日里也总是说,当初可也是给学艺的那家无偿干了十年活,才好容易得了个旁观摸索的机会。
如何能想到,小姐这么容易就要把这么厉害的本事传给自己——
昨儿个蕴宁盛过菜剩下的汁水,李嫂子也偷偷尝了,别看没有大油大料,味儿道却不是一般的鲜香,方才听小姐的意思,里面还特意加了强身健体的药草,那可就更不一般了。
这样的手艺,要是别个,还不得想法子藏着掖着,或者将来传给儿子儿媳,再没想到小姐竟会主动提出要教自己,登时乐的合不拢嘴:
“小姐肯教奴婢,真是奴婢天大的福气呢……小姐什么时候有空,就指点奴婢一二……”
说着亲自捧了食案跟在蕴宁后面往正房而去。
还未走到门口,正好碰见从里面匆匆走出来的程仲。
“祖父——”蕴宁吓了一跳,忙上前接住。
实在是老爷子眼睛红通通的,分明就是一宿没睡,一时又是生气又是心疼,“祖父又不爱惜自己身体,一盒药罢了,什么时候瞧不行?怎么就要那么急……”
“宁丫头真是个有福的。”程仲却是哈哈大笑不止,“不是宁丫头,可不要错过一副良药!”
加了香莳子后,雪肌膏的效用何止提高了一点儿半点儿!
老爷子实在没有料到,那般普通的香莳子,做香料之外,还有如此好的药用功效。
虽然眼下还弄不清,香莳子到底和雪肌膏中那种药物融合起到了这般作用,却已然直觉,怕是一种全新的药物即将出现——
连陈年旧疤都有这么好的疗效,更不要说那些新鲜的伤痕了。
国朝战争时有发生,真是有这样好的疗伤圣药,不定能救回多少人的命呢。
更别说,和其他数量稀少的止血消炎的药物相比,香莳子可不是一般的好养活!
“不然祖父再给你开个药铺,专卖这种除疤的……”老爷子瞧着蕴宁,脸上笑意止也止不住——
孙女儿日渐大了,自然应该帮着她攒些嫁妆了。正好自己还有一处铺面,这会儿还空着呢,倒不如直接给了孙女儿。
老爷子对自己的医术很是自信,这等除疤的药物,需要的人多着呢,绝对不会亏了本。
加上香莳子后,还有那么好闻的香气,便是没有疤,可也能当做香脂来用——
雪肌膏里,价钱最贵的可不就是那些除疤药物?真是减了去,成本可不就大大降低?
“祖父——”蕴宁气的拧眉,板了脸道,“祖父病还没好,开什么铺子!”
这么些年不在家,孙女儿坐牢一般闷在家里,不定受了多少委屈,这会儿瞧见蕴宁不高兴,老爷子立时心疼的不得了,当下忙不迭点头:
“依你,依你。好了,宁姐儿不生气了……”
又探头往李嫂子端的食案上看了一眼,深吸一口气:
“啊呀,几日不见,李嫂子手艺见长,这菜闻着可是真香。”
“老太爷可是说错了,这些都是小姐亲自下厨做的呢。”李嫂子笑吟吟道。
“是吗?”老爷子的笑意不自觉收敛,心里益发不是滋味儿——瞧这菜色,明显不是做了一次两次才会有的水平,难不成常日里在府中,便是饭菜也得宁姐儿亲自动手做吗?
这般想着,对程庆轩夫妇未免更加不喜。
“过两日便是中元节了,”程仲想到一事,“我明儿个就要去广善寺,宁姐儿可要同我一起?”
程老太太卢氏是程仲师父的女儿,两人从小青梅竹马,成亲后也不是一般的恩爱。
即便卢氏体弱,程仲依旧坚持不肯纳妾室。
可惜好容易得了一个儿子,却在堪堪成年时故去,卢氏也因此一病不起,不多久就撒手尘寰。
丧妻丧子之痛差点儿把程仲给击垮。甚至即便过继了嗣子,依旧会夜夜在噩梦中醒来,也就亲自抚养蕴宁的这些年,才终于好了些。
至于说中元节去广善寺中住上旬日,也是妻儿故去后,老爷子养成的习惯,也就是为了蕴宁在外奔波的这几年,才没再去过。
“孙女儿自然是要去的。”蕴宁眼睛闪了闪。
广善寺乃是大兴第一大禅寺,坐落于距离帝都百十里处的景山上。景山山势奇诡之外,更兼景色秀美,又有摩天崖下通天峡,遍布奇花异草。蕴宁幼时可不常陪伴程仲进峡谷采摘草药?
便是程仲不说,蕴宁也准备找个机会去一趟景山的,这会儿听程仲询问,忙点头应了下来。
第二日一大早,祖孙俩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坐上马车出了老宅。
本想着这么早出门,应该没什么人才是,哪知出了帝都才发现,通往景山的道路口竟是设了路障,更有官兵把守。
赶车的是张元清,看情形不对,忙上前探问。
接了张元清塞过来的厚厚的荷包,那差官才透了个信:
“今儿个各藩王世子代皇上前往祭祀封大人,要到日中后才能通行。各位贵人就要到了,你们还是赶紧先退下吧。”
听说是藩王世子要到山上祭祀,张元清吓了一跳,忙不迭退后,待得回到车旁,又把差官的话禀了程仲。
“封大人?”蕴宁就怔了一下,不是,自己想的那样吧?
程仲却是顿了顿,又吩咐张元清速速回去准备个香案过来。
“这位封大人,祖父认识?”
“祖父想的不错的话,这位封大人,应该就是锦衣卫的千户封平封大人。”程仲神情里也颇感慨,“宁姐儿怕是不知,说是锦衣卫,这位封大人却是难得的忠臣义士。不独为朝廷屡立大功,便是对我,也有救命之恩……”
为了帮宁姐儿寻药,自己可不是一直跑到了大兴和突厥的交界处,不想采药归来时,却意外遭遇了突厥人,彼时正好有一个中年汉人男子和突厥人在一起,若非他出言相帮,说不好自己当时就被突厥人给抓走了。
事后回想起来,那人瞧自己的神情似是颇为熟稔,这几日又在长公主那里有幸见到封平的画像,才恍然发现,两者竟是同一人。
想来定是自己任太医令时,那封平见过自己。
因是中元节,想要去广善寺上香的人自然不是一般的多。
路两旁渐渐站满了人。
很快便有朝廷特使飞马而来,连带的还运来了扎好的香烛纸马。
张元清摆好香案时,已是有确凿的消息传来,贵人们要祭祀的果然就是殒命突厥的锦衣卫千户封平。
甚至更详细的消息也在人群中传开:
“听说那位封大人竟是被突厥人挫骨扬灰,尸骨无存……”
“好像也就他那儿子,逃了回来……可惜也毁了容……”
☆、祭祀
一时有人钦佩,有人唏嘘感慨,更多的人则是不以为然:
“若是朝中武将,说不得我还信了,一个锦衣卫罢了,还真能做出啥惊天动地的大事……”
说了一半,忽然想到什么,忙又顿住,赶紧缩到人群后面去了——
锦衣卫的人可都是阎罗王,真是被他们揪住小辫子,说不得全家都得遭殃。
可谁承想,怕什么有什么,很快就有几个脸色阴沉的男子上前,悄无声息的挤到身边,直接捂住嘴拖了之前胡乱说话的男子就走。
跟在男子身边的家人吓得个个噤声,泪流满面却是不敢发出一声怨言。
周围的人群瞬时鸦雀无声,神情里却无疑有些愤怒,连带的本是祭祀的肃穆场面也霎时变得清冷起来。
程仲蹙眉叹了口气。
封平此人乃真英雄也,只可惜锦衣卫名声太差,竟是连累的封平英魂也被世人看低。
祭祀的东西依旧源源不断的从帝都出来,除了朝廷摆出的祭台外,竟是只有程仲一家的香案孤零零摆在那里,至于其他百姓,则只是静静站着冷冷旁观,不独没有丝毫动容,反而对程家祖孙横眉怒目。
“老爷——”见此情形,张元清哪能不明白,设香案之举怕是让自家成了众矢之的,一时不免有些担心。
“无妨。”老爷子摇了摇头。大丈夫当恩怨分明,锦衣卫是锦衣卫,封平则是封平,“封大人为国效力、血洒边疆,如此忠义有节之人,合该受世人敬仰……”
话音未落,耳边却是传来一个极尖细的声音:
“巧言令色、阿谀奉承的小人!”
程仲脸色一白,蕴宁也觉得耳廓里一阵刺痛,腿也跟着一软。亏得旁边有人伸手扶了一把。
蕴宁抬眸,却和一双清冷的视线撞了个正着。
却是一个身着天青色直裰的少年。少年瞧着不过十五六岁,却生的肩宽腿长,较之蕴宁高出了足足一头有余,五官更是俊朗非常。
看蕴宁站好,少年不动声色的收回手,视线却是倏地凝注在隔了丈余的一个神情冷傲的二十许青年身上:
“枉你祁山自诩名门正派,竟是对无辜百姓使出这般下作手段!封大人一时豪杰,又岂是你这等人所能懂的!”
口中说着,人已跟着拔地而起,竟是朝着青年就扑了过去。
那祁山似是没想到这一出,怔了一下,神情阴鸷之外更有些慌张恼火:
“真是阴魂不散!你竟然跟到了这里……”
说着急速转身,朝着景山而去。
“老爷和小姐可有什么不适?”张元清神情明显有些惶急。投身程家前,张元清做过镖师,走南闯北之下,自然对各派武功都有所涉猎,看方才那祁山的身形,分明是昆仑派的招式,这些武林人士一向自视甚高,又对锦衣卫甚为反感,方才特意针对自己这边动了手脚,自己也就罢了,老爷子和三小姐却是无半点儿功夫傍身的。
“无妨。”程仲摆了摆手,又看向蕴宁,“宁姐儿觉得如何?”
“我也没事。”蕴宁忙摇头,之前倒是有些不舒服,这会儿却已经没有大碍了。
“昆仑派的吗?我记住了。”即便蕴宁这般说,老爷子明显依旧窝火的紧。他神医之名早在大兴传扬,来求医的人可不止是官宦人家,便是江湖人物,也屡有登门,这昆仑派可也不止一次打过交道,“回去后告诉咱们回春堂,以后但凡是昆仑派的人前来求药,一律轰出去。”
这边儿的喧闹离得近了自然也都瞧见了,却是冷眼旁观看笑话的居多,并没有人上前询问。便是那些官差,也不过是皱眉往这儿瞟了一眼,便又忙其他的去了。
倒是他们右边忽然被人清出一片空地来,并很快搭起了一个祭棚,上面更写了两行大字:
武安侯府为封大人祭,英魂归来,浩气长存。
“果然不愧为武安侯府,这才是顶天立地的真男儿、大丈夫。”程仲连连赞叹之余,又有些唏嘘——
以封平所为,自然当得起众人祭祀。只朝中大臣及百姓久居帝都,尽享繁华之下,哪里明白封平到底做了什么样的丰功伟绩。
更甚者,竟是因一己之好恶,对英雄如此冷淡……
也唯有武安侯府这样常年镇守边疆的大将,才能明白封平到底做出了怎样的牺牲。
一阵“哒哒”的马蹄声急速响起,却是三个身着素服的年轻公子,正打马而来。领头的少年将军年约十七八岁,头束玉冠,腰悬宝剑,剑眉星目,器宇轩昂。
他身后的两名少年则跟他生的有五六分像,一般的潇洒俊逸,尤其是最后那名十一二岁的少年皮肤白皙,长眉凤眼,长相明显格外俊美,惹的围观百姓频频注目。
那少年脸色便有些不好,但凡瞧过来的视线,一律白眼对之,努力做出凶狠的模样来,只他委实生的太好,那些瞧过来的人不独没有收回视线,还纷纷回以微笑。
便是蕴宁嘴角也不觉露出些笑意来——这少年也是武安侯府的吗?瞧着真是相当可爱呢。
却又有些恍惚,实在是不知为什么,竟是觉得少年的长相,有些眼熟,自己好似在哪里见过似的。
那少年正好在蕴宁不远处下马,似是察觉到蕴宁的注视,狠狠的往这里瞪了一眼。
他旁边的少年却是见怪不怪:
“怪道明珠那丫头不乐和你一道出门。叫我说当初在阿娘肚子里,你不独抢了珠姐儿的吃食,是不是连她的长相也一并抢了来?”
“二哥!”少年登时有些气急败坏,更兼郁闷不已——明明是龙凤胎,做弟弟的怎么能比姐姐还要好看的多!
半晌拍了拍马儿一侧的袋子,“姐姐才没有你这般小气。我给她寻了很多好东西呢,姐姐瞧见我就开心的不得了……”
这三个人定然就是武安侯府的三位公子吧?早听说武安侯府当家太太只得了一个掌上明珠,琴棋书画无一不晓,阖府人都疼的无可无不可的,应该就是他们口中的那位“珠姐”了吧?那位明珠小姐可真是个有福的,便是提起这位姐妹,几个兄弟都这般开心,平日里怕更是如何爱护都嫌不够呢。
同是女子,那位明珠小姐,真是太幸福了。
抬头瞧瞧程仲,又有些释然,即便没有疼爱自己的爹娘和兄弟姐妹,还有爱自己至深的祖父,比起别人来,也是不差什么的。
随着武安侯府的祭棚搭起,路对面又起了两三座祭棚,左边第一位的正是长公主府的,主持祭祀的更是驸马爷、骠骑大将军柳兴平。
柳兴平也瞧见了程仲祖孙,当即派人前来探问。
惹的旁边的武安侯府人也频频往这里瞧,待得知道旁边的老者是原太医令程仲,也派了下人过来见礼——
即便平日里不大往来,好歹也得叫丁氏一声姨母不是?再加上当初外祖父可不正是程仲所救?
程仲很是意外,委实没想到武安侯府的公子年纪不大,却都这般知礼。
只这里却不是寒暄之所,因为官道上,已是有整齐的马蹄声响起。
走在最前面的可不正是之前和蕴宁有过一面之缘的各家藩王世子?
只这会儿,却是再没人往程家这边看一眼——
当日会礼让蕴宁,不过是看在长公主的面子上罢了,单凭程仲祖孙俩,自然无法让人另眼相待。
难得瞧见这么多贵人,便有百姓朝前拥挤,慌得巡视的差人忙手持□□,往后驱赶:
“退后,退后……”
忙乱中,一辆素白的马车缓缓而来,车上放着一个黑漆漆的棺材,棺材的正前方,则是一个身着锦衣卫服色的少年。
少年脸上覆着一张精铁打造的面具,瘦楞楞的身形,却是坐的笔直,被那巨大的黑色棺木衬着,显得分外孤独和凄凉。
“车上坐的这位就是封小公子吧?”程仲神情有些恻然。犹记得那日见的封平生的相貌堂堂,端的是难得的伟丈夫。听说他那独子,更是生的颜若好女,眼下却是带了这么张面具,怕是传言中毁了容的说法应该是真的。
隔着面具,少年的视线一点点在围观的人群中扫过,待得意识到众人的无所谓和冷漠,眼中的泪意却是渐渐被阴寒代替,直到瞧见程家的香案和香案后站在程仲身边的蕴宁时,视线明显顿了一下。
察觉到棺材前的少年正往这边瞧来,蕴宁不觉有些瑟缩。旁人不知,她却是清楚,马车上这个瞧着有些可怜的少年,若干年后却是一手执掌锦衣卫,不知抄了多少人的家,砍了多少人的头,手上沾了多少人的鲜血,成为无数人最大的噩梦……
甚至即便这会儿对方年纪还小,被盯着的蕴宁依旧有一种喘不过来气的感觉。
直到感觉那灼人的视线从身上移开,蕴宁才抬起头来,却是神情一愕,马车的后面竟还拖着三个五花大绑的人。
许是被拖行的时间太久,三人俱是一身的鲜血,甚至脸上朝外翻卷的血肉下,还有森然白骨时隐时现。
久居京畿之地,很多人哪见过这般惨相,一时纷纷惊呼,甚至还有人捂住眼睛,不敢再看。
作者有话要说: 美美的双胞胎弟弟出场(*^__^*)
☆、杀人
那些官兵却是呼啦啦闪开,露出一个早已搭好的祭台。
又有八个力士上前,合力抬起马车上的棺木。封平尸骨无存,棺木里放的不过是生前穿过的几件衣衫罢了,这些力士抬起来,自然就轻松的紧。
程仲已是捻来三根香,亲手点上,蕴宁也在后面跟着默默祝祷——
但是冲着对方救了祖父的大恩,蕴宁就从心里感激。
和其他冷漠的看客不同,祖孙俩的神情自然俱是肃穆而又虔诚。
只静默并没有持续多久,人群中很快隐隐传来惊呼声。声音不大,却明显有些惊恐。
祖孙俩抬头,才发现那些藩王世子已然念完祭词,那三个本是被绑在马后皮开肉绽的男子正被人拖到棺木前。
只几个膀大腰圆的刽子手却俱是远远站着,倒是那封小公子手持鬼头大刀,阴沉沉站在三人身侧。
“这怎么好……”程仲神情中明显有些不赞成。
实在是那小公子的身量,瞧着也就十一二岁罢了,寻常人家这般大的孩子,能杀鸡就不错了,令他杀人,不定得吓成什么样呢。
且锦衣卫名声本就不太好,封小公子走投无路之下入了锦衣卫也就罢了,这会儿当众杀了人,不管杀不杀得死,都会给人留下一个残忍的印象,以后便是想从锦衣卫脱身出来,另谋他途,怕是也会艰难很多……
“祖父,这些人,怕俱是参与谋害了封大人的……”蕴宁轻轻道。上一世做到锦衣卫指挥使的封烨可不是因这一杀而成名?
“我知道。”程仲点头,却依旧觉得,让一个这么小的孩子直面杀戮,即便是为了报仇,也依旧太残忍了些。
刚要说什么,封烨却是已然举起大刀,朝着右面跪着的第一个男子头颅就劈了过去。
那男子一头栽倒在地,头颅却是还有半边连着身体,剧痛之下,身体瞬时扭曲成可怕的形状,一声一声惨叫不止。
至于封烨则被溅了一身一脸的血,整个人都变成了血人儿相仿。
程仲脸色一变,慌忙回身掩住蕴宁的眼睛:
“闭眼。”
封烨却是脚下不停,直接朝第二个人走去,再一次举起大刀,也不知是吸取了第一次没有把头砍下的教训,还是对跪在地上的人恨极,封烨这次却是先抬脚狠狠的把人踹趴下,然后再次举高鬼头刀,竟是拦腰把地上那人砍成两截。
这人同样也没有当场死亡,凄厉的惨叫声一时响彻人们头顶上空。
飞溅的鲜血早已把封烨的衣服染成了红色,更滴滴答答落入靴筒之中。
剩下的第三个人,本是昏昏沉沉,这会儿明显快要吓疯了,也不知哪来的力气,竟是就要往旁边滚去,却是被封烨赶上,红着眼睛朝着身上就是一阵乱刺。
那人身上很快布满了血窟窿,明明面对的不过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连痛带吓之下,却是肝胆俱裂,喉咙里发出垂死的嘶喊:
“魔鬼,魔,鬼……”
三个人竟是足足痛嚎了半个时辰之久,才先后咽了气,却是死不瞑目,只双眸里残留的不是不甘,而是无法言说的恐惧。
封烨这才上前,抬手砍下三颗人头,亲自提着奉到封平棺材前,然后“噗通”一声跪下,趴在地上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
“爹放心,终有一日,孩儿会把所有仇人的头颅奉上。”
犹记得当初刑场上,那些突厥人把父亲乱刃分尸,足足砍了一千余刀,爹爹却依旧在地上翻滚,直到最后地上只剩下肉泥和粼粼白骨……
封烨趴着的地上,身下很快氤氲出一大滩的血水。
后边的人群忽然乱了起来,却是有人受不了场面的血腥,竟是直接晕了过去。
便是老爷子见惯了各种伤患,这会儿也有些喘不过来气——
那封烨之前不把人砍死,原来根本不是力气不够,而是故意留他们一条命,让他们受尽痛苦而亡!
这么小的年纪,怎么会有如此狠辣的手段!
随着封烨站起身形,人群竟是不自觉往后退了好几步,甚至所有人都下意识转开眼睛,竟是连和封烨对视的勇气都没有。
不知过了多久,程仲才放开蕴宁:
“咱们走吧。”
蕴宁这才发现,周围人已经散的差不多了。
那些藩王世子和封烨已然不见了踪影,唯有几个官差,正在铲了些黄土来,掩埋地上的血迹。
“祖父今儿个不该带你出来的。”程仲叹了口气,心情很是复杂。
“我没事的。”蕴宁摇了摇程仲的胳膊——
祖父怕是不知道,这还只是开始罢了。封烨这人的凶名往后会一日更甚一日。
甚至上一世,自己听说,封烨根本就是疯子一样把三个人砍成了肉酱相仿,甚至当场吓昏的竟有好几十个之多,连广善寺的和尚都给惊动了,不许封烨上山,说是怕惊扰了佛祖……
当然,也许是封烨恶名远扬之后,以讹传讹罢了……
程仲也算是广善寺的熟客了,尽管今儿个因为各藩王世子驾临,寺庙内房间紧张了些,祖孙俩依旧寻得了两间客房。
两人先一起去给程老夫人和程庆云添了长明灯。
一眼瞧见两人的名讳,即便这么多年了,程仲依旧红了眼圈。
蕴宁跪在蒲团上,恭恭敬敬的磕了三个头,又把自己亲手抄的佛经给两位长辈供上。
“宁姐儿回房间歇息吧,也可在寺院里四处走走,切记不可走远。”程仲低声道。
一别数年,老爷子自然有很多话想要和妻儿说,便打发蕴宁先离开。
知道程仲这会儿不想旁人打扰,蕴宁应了声,轻轻退了出去。
不愧是大兴第一大寺院,广善寺庙宇巍峨,禅房林列,又广植林木,当真是曲径通幽。
若非蕴宁早些年常陪着程仲到此,说不好真会迷了路。
眼瞧着前面就是大雄宝殿,蕴宁忙折身往旁边道路上拐去——
由此往前走一炷香时间,便是一条通往通天峡的山间小径。
祖父今日怕是都会在禅寺里徘徊,自己正好趁这个功夫,去通天峡走一趟,看有没有可能找到龙舌草的踪迹。
也不知这会儿,那些藩王世子并封小公子一行人可是已然离开?因怕惊扰了里面的贵人,蕴宁走路未免有些小心翼翼,一直到绕过大雄宝殿,才算长出一口气。
刚要加快步伐,不妨身后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蕴宁忙敛容往路旁躲去。
耳听得那脚步声越过自己,刚要抬起头来,忽然觉得似是有些不对,怎么脚步声竟是没有了?
连带的一双脚无比突兀的出现在视线里。
蕴宁大惊,忙往后退,却是险些撞到树上,才勉强停住。愕然抬头,正好和两道冰冷的视线撞了个正着。
眼前可不是站了个身穿素色衣袍的瘦弱少年?
蕴宁抿了抿嘴,刚想绕过去,却又站住,这张面容斑驳的小脸……
瞧见蕴宁抬头,少年眼中的寒气如冬雪初融,极快的敛去:
“你是,三姑娘?”
蕴宁点了点头,已然明白,眼前这少年应该就是那日在回春堂张怀玉救的流浪孩子了,浑身的戒备随之散去:
“是我。你怎么到这里来了?可找好了落脚的地方?”
前儿个张怀玉还念叨呢,说那日救的孩子就是个忘恩负义的小东西,竟是吭都没吭一声就一个人溜了。
倒没想到,竟在这儿遇上了。还以为他耐不得拘束,或者是找到了合适的愿意收留他的人家,这会儿瞧着却又不像了,毕竟,少年身上的衣料明显都是上品,这样的穿戴绝不是下人可以用的。
“家父今日百天。”少年语气寥落,更在说出这句话后,周遭都布满了孤绝的气息,即便是盛夏的天气,让人依旧觉得寒入肺腑。
蕴宁惊了一下,这才意识到少年身上的素服竟是为亲长穿孝,且这等痛苦绝望的气息,实在太过熟悉——
上一世祖父去了后,很长一段时间,自己何尝不是如此?
蕴宁怔了怔,缓缓道:
“你爹平日里定然很爱护你吧?即便眼下不在你身边,也一定在天上看着你,你好好的,他老人家才会安心。”
即便永远走不出那种痛苦,在顾德忠的小农庄时,蕴宁也努力让自己活得更舒服一些,因为总觉得,冥冥之中,祖父定然时刻注视着自己……
少年眼圈红了一下,却又很快敛去眼中的湿意,好半晌才缓缓点头:
“我知道了……”
说着,转身就要离开。
“等等。”蕴宁忙叫住他,摸出怀里加了香莳子的雪肌膏,“这个给你。”
少年的脸上的疤痕明显时日未久,抹完这瓶雪肌膏,应该就能痊愈。
少年却并未伸手接,因是逆着光站着,越显得一张脸坑洼可怖:
“你想要什么?”
☆、明珠
“我?”蕴宁怔了一下,意识到少年的意思分明是想要和自己交换——
果然是孩子心性呢。
“有可能的话,你帮我找一种草吧,龙舌草。”蕴宁口中说着,又蹲下来,认真的画出龙舌草的形状,抬眸瞧着少年,“找到了,送到回春堂就行。”
“好。这件事交给我。”被这么盯着,少年有些不自在,想要转脸却又顿住,应了一声,接过雪肌膏,极快的收好,往后倒退两步,视线在蕴宁身上停留片刻,这才转身离开。
瘦弱的背影在阳光下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巍峨的殿宇下,少年挺直了脊背,渐渐没入幽寂的禅寺之中,竟是外人如何也无法靠近的孤单。
蕴宁也跟着离开,只走了几步又顿住身形,有些疑惑的转回头来——方才就觉得有点儿不对劲,这会儿才反应过来,少年的身上好像有着若隐若无的血腥味儿……
转而又觉得不太可能,这里可是佛门圣地,如何会有杀戮血腥之事?怕还是有些被来时路上见到的那封烨的残忍给吓住了呢……
“城里暑热难耐,这里倒是清幽……”透过蓊蓊郁郁的树荫,一个温和的声音传了过来。
“祖母不愧是出身将门,这般陡峭山路,也是如履平地一般。叫孙女儿好生嫉妒……”应声的分明是个娇俏少女。
这般明里撒娇暗里奉承的话明显取悦了妇人:
“什么如履平地,祖母老了,让珠姐儿一说,倒是和那等行走江湖的游侠儿一般了。”
话音一落,登时引来一阵高高低低附和的笑声:
“夫人可不老……”
“就是,要是夫人这也叫老,人人都想变老了……”
“游侠儿怎么配得上和祖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