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林轩”意见。
祂跟她保持了一臂距离,轻轻挑起周箐背上一缕长发,绕在指尖把玩:“很衬你。”
祂越来越像人了。
周箐又往包里塞了点女子防身常见物品。
三个人一起去车站接人未免有些兴师动众。周箐开车把人带到酒店,大家分头行动。李兰芳去房间放行李,她去餐厅座位选菜,林轩而步行至车站接他爸。
正如林轩说的,这家临江水产比较有名,周箐在菜单上翻了翻,先给自己选了一道“铁板鱿鱼”。
……
“林轩”走在林承德身侧,面无表情地听着父亲念叨不止:
“又吵架了?哎,你这孩子……男人要有担当,保护好箐箐才行。我当年就是有太多遗憾,没能珍惜心爱的姑娘。”
“我知道你最近工作晋升,事业有了点成就,难免会骄傲。但你要懂得‘家不和,万事休’这个道理。没事多和我聊聊,爸是过来人,绝对不会害你。”
不像谢顶发福的同龄人,林承德体态保持的很好,依稀能窥见年轻时清俊青年的残影。
林承德自诩文化人出身,花白的头发整齐的梳成三七分,银框方形眼镜架在高挺的鼻梁上,常年一只名牌钢笔插在衬衣的上兜,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什么退休教授。
这男人平素最不屑老婆泼辣世俗的说话方式,可惜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他一开口就暴露了他也喜欢说车轱辘话的弱点。
“林轩”就着这些细节搜寻有关父亲的回忆。
作为林轩的父亲,林承德至少年轻的时候聪明过,从若干同龄人中脱颖而出,是小镇唯一的大学生。
得益于英俊的外表,林承德很快交上了城里的女朋友,可谓爱情学业双丰收。
他踩着单车行过校园大草坪的照片,如今还摆放在老家的五斗柜上。
奶奶还活着时,曾伤感地抚摸相框,感叹:“承德哪里都好,就是运气不行。”
国家分配工作的年代,林承德在毕业后被安排到了隔壁小镇的工厂。但女朋友是当地人家,动了动关系就把宝贝女儿留在了本地,他们本就瞧不上林承德的家庭背景,自然也没有帮扶的意思。
城里和小镇隔着两天一夜的火车,穷小子和千金的爱情戏走到尾声,这时候就到了李兰芳出场的时候。
城里的男大学生马上报道,多少小姑娘蠢蠢欲动,李兰芳的家人劝她赶紧把握住机会。
遥想当年,李兰芳也是厂里一朵娇艳的玫瑰。
乍一看林轩挺拔的身型以及面部轮廓,与林承德如出一辙。但仔细打量的话,不难发觉他女孩子似纤长的睫毛,尖尖的虎牙、俊朗深邃的眉眼其实来自母亲李兰芳。
不乏追求者的她对父母的催促很是不屑,但这种随便看一眼敷衍了事的态度,在瞧见林承德本人时发生了极大转变。
林承德年轻的时候实在很漂亮,和小镇土生土长,大夏天穿着个背心在路牙子乘凉的莽汉不同,这个小伙子说话文质彬彬,远眺窗外时,微风吹动黑发的样子,像极了文艺片里的男主角。
李兰芳扯了扯辫子上的发花,声音有些别扭:
“喂——你是新来的吧!我是隔壁的李兰芳,你妈和我妈原来是同学。她听说你来这边上班,就切了西瓜,叫我送来。”
“谢谢你,我是林承德。”
他冲她颔首,牵动嘴角,笑得很腼腆。
那笑容像缕春风,吹动李兰芳的心扉。她看得有些痴了,决心做点什么。
曾经的心上人是远在天边的月亮,怎么也触及不到,时间久了,朦胧的月光就成了平淡的白蚊帐。而热烈的玫瑰就开在手边,芬芳扑鼻扰乱了林承德的心思,他有了新的朱砂痣。
李兰芳跟林承德奉子成婚。
婚礼将至时,他城里的白月光跑来见了林承德一面。
工作后,家里给白月光介绍了一个新的对象。卫生所的医生,说留过学,看起来有点墨水在肚子里。但终究矮了些,相貌也没有林承德帅气,还少了点斯文浪漫。
她一方面接过医生的花,跟他谈天气聊理想,另一面又总觉得对方物质低俗,惦记着英俊的旧情人,在做决定前越想越烦:
万一林承德东山再起了怎么办,那她一定会后悔的。
好在,看到林承德后,白月光悬着的心放了下来了。
她看他的眼神三分哀叹七分庆幸。
哀叹自己怎么还想着林承德这个男人,他一点都不上进,穿着灰扑扑的工厂服,完全成了个普通的乡下人,庆幸还好当初没有嫁给他。
但白月光到底要面子,分手说得哀怨委婉:
“太好了,你也有了自己的幸福……我也放心了。”
“今天就是我们最后一面。”
泪光闪闪的样子好像她是为爱出走,苦苦追寻的朱丽叶,而林承德是那个半路放弃的负心汉。
看到白月光的那刻,林承德的心同样感到了震动。她穿着剪裁得体的连衣裙,乌黑的头发烫成优雅的大卷披在肩上。他年轻时的梦想就在眼前,朱砂痣一下被对比成了蚊子血。
林承德就此和李兰芳结了怨。
怨这个泼辣俏丽的厂妹设计玷|污了他的身子。
要是他没有鬼迷心窍,安于现状留在工厂,那白月光才是他的未来。他会穿着衬衫,风光地留在城里!
李兰芳孕期不得安宁:
如果不爱她,大可以拒绝她。凭什么搞大了她的肚子,最后还埋怨她?
她恨反复无常的林承德,也恨“白月光”似矫揉造作的女人。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其实不用特别教导,年幼林轩也隐约意识到了父母的不合。
“你滚出去啊!真有那么讨厌我,你就去城里,去找她好了!!看看人家还看不看得上你!”
“你要搞清楚!你瞧不上厂里工作,整天挑三拣四被主任穿小鞋的时候,提着礼物给人家赔礼道歉,还想办法逗你开心的人是我!!下岗后,出去摆摊卖货养家的人也是我!进货时,人家欺负我男人不在,故意加价,我还不能骂么?!”
“你这是在无理取闹!我说的是你因为这点小事,差点跟人打起来影响不好,关小楚什么事?哎呀,我真是吵不过你!”
书房与客厅间,薄薄一扇木门,无法阻挡两人激烈的争吵。
镇上人人都说林轩聪明优秀,但没人夸他家庭条件好。他被困在小小的书房里,浸泡于无休止的抱怨,以及或怜悯或好奇的目光中,觉得世界小的让人喘不过气。
在别人还在用早恋、逃课、小说、游戏体验青春的时候,林轩就有了明确的目标:“以后我要出人头地,搬离这个拥挤的小镇,组建自己的家庭,把这些声音远远地抛在身后。”
在此之前,他用阳光的笑容、圆滑世故的处事方式伪装自己,大声宣告“我林轩才不是什么不幸的小孩。”
挑灯夜读,感到疲惫的时候,林轩偶尔会看着窗外瀚海的星海发呆。
过去某时某刻,虽然还未相遇,但他一定和周箐欣赏过同样的月色。
而未来,在“我还想要更多成绩以证明自身强大”的奔跑中,林轩的确找到了周箐。他们或许有些相似,但她却更加美丽。
周箐对他来说如此特别,这份畸形的爱甚至影响到了随流星降临怪物。
在寄生之前,她只是一块活动的肉,但是寄生之后,女人在祂眼里闪闪发着光——
这是我的箐箐。
轮不着林承德这个没用的父亲在一旁出谋划策。在林轩记忆里,林承德是最没资本跟他说“责任”的男人。
祂觉得很无趣。
“林轩”厌烦地叹了一口气,反问喋喋不休的林承德:
“你在说珍惜感情,是说你和楚阿姨?还是王阿姨?”
? 二十三章
邻里都夸, 林承德能有林轩这样的儿子是多年修来的福分。
书上说了,唐僧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方能取得真经,世间万物有得有失。一定是老天爷看他分配工作不顺利, 妻子泼辣磨人, 觉得他上半辈子经受住了考验,就送个懂事的儿子给他,让他晚年享享清福。
林承德不以为然。他觉得林轩能有今天这样的成绩,自己的教导绝对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尽管他下岗后没有收入,平时又不常在家。可若不是他基因优秀, 给了儿子灵活的头脑, 闲暇时辅导功课,授予他人生哲理。林轩能这么有出息么?
被李兰芳这么一个粗俗婆娘管教,摆在林轩面前的只有两个未来——
要不变成唯唯诺诺、毫无主见的娘炮;要不索性变成叛逆青年,用暴力发泄生活压力, 直接报送少管所。
他还数落起他老子了?
林承德感到脸上挂不住, 他皱起眉头,反问道:
“你这孩子怎么回事?楚阿姨已经是过去的事了, 现在就不要提了。而且我们说的是你和箐箐的事, 跟你王阿姨有什么关系?”
不过, 考虑到现在儿子是家里的顶梁柱, 林承德也没有把话说的太难听。
他叹了口气:“是不是你妈又在瞎说了?哎,她这个女人就是喜欢瞎猜忌。”用余光悄悄窥向“林轩”。
“林轩”没有理会林承德:
“比起操心我和周箐,你不如想想怎么安抚妈。她现在情绪很糟,如果你够尽职的话, 她也不会乱说话吧?”
早些年, 儿子还会因为自己态度宽厚而亲近自己。但学校的营养费、补习费都是李兰芳出的。他上学时, 她咬着牙从身上扣钱给林轩买名牌球鞋和衣服, 就为了不让儿子落下面子。
林轩又不是瞎子。虽然他会出于男人的立场,制止李兰芳无休止的“歇斯底里”,但林承德总觉得儿子实际更加亲近母亲。
祂直视前方面无表情的样子令林承德确定了这点。
事到如今,他应该为了家庭和谐做点什么。
但一旦看到妻子松弛的皮肤以及肥胖的身躯,堵在喉咙的话语又滚回了肚子里。
之前为了赚钱不顾形象就算了,他不明白为什么林轩给了她那么多生活费,她还是一副抠抠索索不懂保养的样子。
林承德僵硬地扭头,看向坐在角落发呆的周箐。
乌黑秀发垂直背部,巴掌大的脸蛋白皙如雪,上面嵌着两只清凌凌的杏眼。楚楚可怜的样子像极了当年的小楚,让林承德心底泛起阵阵怜惜爱护之情。
怎么就不尽职责了?李兰芳唱黑脸,他就唱白脸。安慰郁郁寡欢的儿媳,让她感受到家的温暖,同样能缓和气氛。
林承德笑着跟周箐打招呼:“哎呀,箐箐好久不见。真是过意不去,好不容易放年假,还要跑来打扰你们。你妈就是爱操心,一听到你不吃早饭,就急急忙忙跑过来想照顾你们。”
“但你的能力爸当然清楚,我会带她回去的。”
伸手就要拉开摆在周箐边上的椅子。
“啪”。
比男人屁股先一步落座的是他的公文包。
“林轩”一手扔了亲爹的行礼,一手搭上他的肩膀,“爸,你坐这里就好。我坐边道,方便递菜。”祂捏住林承德的肩膀,把膝盖已经弯曲的他提了起来。
接着“林轩”手腕一转,不动声色给林承德换了个位置,把他拧到李兰芳边上。
祂动作实在是太自然,林承德愣了愣硬是没反应过。
他乖乖地坐了下去,低声和“林轩”道了声谢。
周箐紧皱的眉头略有舒展。
她在厌弃林轩后,连带着也迁怒了林承德,觉得有其父必有其子,他的笑容比起亲切更让她觉得恶心。
桌上齐之后,后厨开始陆续出菜。
“你可算是过来了?我以为你还要帮邻居修个洗衣机才来呢?”
“哪能像你?不打招呼就跑过来!小卖部还有人要买东西呢,我不得帮你收摊!”
虽然像这样阴阳怪气的声音不绝于耳,气氛不算美妙,但周箐心情却很平静。
过去,她或许会绞尽脑汁当和事佬,把话题转移到“李兰芳最近追的电视剧”或者“林承德看的名人传记”,努力营造出一家人闲聊吃饭的温馨氛围。
现在,周箐只专注于自己眼前的小碗。该吃饭就吃饭,绝不给自己增加心理负担。
奇妙的是,闭嘴后周箐才发现原来自己开不开口,对饭局并没有什么影响。
这对夫妻一边拌嘴,一边筷子不停,品尝招牌菜是何种滋味。吃到满意的,李兰芳就按住餐盘,或撕下鱼肚上最嫩的一片,或拧下一只肥美的鸡腿,送到“林轩”碗里。
周箐意识到儿媳到底是外人,没有她插嘴,这些人或许还觉得自在一点。
但这没有什么不好,反正遇见林轩之前,她也经常一个人吃饭。端着餐盘,在喧闹不止的食堂穿梭,寻找一处空位落座。
那时候周箐上午满课,直到十二点才能离开教室,而下午一点半又是她宠物店打工的时间。虽然通勤时间有点紧,但也能不随便用面包随便应和。打工很需要体力,宠物店忙的时候,外面等着洗澡的狗狗吵吵闹闹排成小队,根本不留给她吃饭的时间,所以食堂物廉价美、营养均衡的饭永远是最好的选择。
哪怕旁边有情侣面对面吵架,赶时间的她也能坐下来享用午饭。c市饭菜口味偏甜,外婆时不时会给她寄一点自制的剁椒下饭。
周箐一边嚼着辣椒,一边想这个月赚到的钱要打给外婆,给她买身新衣服穿,要是赚到的钱更多就好了,可以请个保姆照顾她给她做饭,老人家年纪大了应该享享福。
学校很大,她用力蹬着从学姐那里买的二手自行车,骑上校内大桥的坡顶,再俯冲下来。
自由的风吹开她的一头长发,周箐看见晴朗无云的天空,和红砖砌成的自习楼,想到刚刚宠物店群说下午有一只帅气的德牧预约洗澡,就忍不住露出笑容。
时隔五年,周箐终于想起了一个人生活的方式——反倒比一家团圆要幸福许多。
周箐的菜到了。
她往碗里夹了一大筷子铁板鱿鱼,饱满q弹的鱿鱼须裹上主厨特质的烧烤酱,在铁板爆香,佐以洋葱粒、辣椒面、胡椒粉等调料,香辣口味令人胃口大开。
外婆去世后,周箐就陷入了抑郁,吃到剁椒会让她想起失去的东西,再加上药物说明上写着“避免刺激性饮食”,治疗期间她吃的相当清淡。
后面和林轩一起生活,林家做菜偏向甜口。为了照顾恋人口味,她也跟着李兰芳学习家常菜,索性停掉了吃辣的习惯。
许久没吃辣椒,火辣的香气沿着口腔窜上脑袋。
真是太呛了……周箐一时觉得有点想哭。
她后面或许应该买点二荆条,捡回自家的家常菜。
周箐这样想着,伸手去摸盘子边的湿巾。虽然装潢很典雅,但酒店实在小气,湿巾都装在塑料小袋里,按人次收费,用之前还要费力撕开包装。
“林轩”贴心地将一份拆开的湿毛巾推到周箐跟前,祂轻声询问:“你还能吃辣么?”于此同时,服务员将一盘“剁椒鱼头”端上圆桌。
周箐的情绪只有强烈到一定程度,才会借由血液的力量传达给“林轩”。所以祂平时更常感受到的其实是林轩本人残留的情绪。
林轩不喜欢应对家里长短,他做梦都想离开逼仄的小镇,但有周箐在的家庭却如此不同。
圆桌上,周箐明明根本不擅长应对交际,却还在努力用自己单薄的脊背代替书房的墙壁,隔绝父母的争吵。
那个被关在小镇的独孤男孩,隔着时空注视保护他的女人,总能感到一种异常温馨的幸福感。
可画面正中的周箐忧心忡忡,连饭都没有吃上几口。
这种情绪令“林轩”感到困惑:
丈夫不是要照顾妻子么?为什么会因为这种折磨她的事情感到快乐?他不是想逃走么?他自己没能力处理么?
为什么?为什么?
由记忆引出的疑惑如此之多,怪物无法理解逻辑上的自相矛盾。
从个人体验角度考虑,祂还是更喜欢周箐吃饱饭的样子。
剁椒、剁椒、剁椒……
桌上贴了二维码,手机扫描就可以浏览菜单然后加菜下单。“林轩”找了一会儿,选了周箐应该喜欢的东西。
周箐和“林轩”大眼和瞪小眼:
还能吃辣么?
这个怪物是不是看到她被辣椒呛到的样子在小瞧她?
她抿了抿嘴唇:“我当然能吃辣。”挖了一勺剁椒和鱼肉送进嘴里。
流星雨一定也让这家主厨发生了变异。c市居然有餐馆会做辣口的菜!他们的红汤里的红原来不单纯是人造色素么?!
周箐捂住嘴唇,被辣椒烧得脸颊发烫。
“林轩”托住脸颊问她:“好吃么?”
她老实地“嗯”了一声。
虽然一时不太适应,但剁椒的味道的确很像她老家做的那种。
“林轩”朝她靠近了一些:“我也想尝尝。”
林轩不能吃辣。
祂不喜欢刺激的味道。
两个弱点叠加会有什么火花?
周箐干脆地把勺子塞进男人嘴里,让祂一同品尝舌尖火烧火燎的快|感。
绯红自男人的脖颈一路攀爬,把祂的耳垂染得鲜红欲滴,
“好辣。”
祂扶着周箐的肩膀,咳得弯起了脊背。
缓了好一会儿,“林轩”才重新抬起脑袋:“别的呢?另一盘会好吃点么?”
他漆黑的眼眸里含着眼泪,看起来有些可怜。
那种奇怪的好奇心让周箐觉得好笑:
“你真是不行诶……就吃点甜辣的好了。”
周箐问服务生要了一个小碗,倒上热水,把鱿鱼须往里面涮了涮,重新塞给祂。
做完这一切,她又觉得自己很蠢。
算了,就当喂小狗。
总不能在餐厅就辣死祂吧?她还要吃饭呢。
作者有话说:
? 二十四章
周箐看见被投喂的男人微微眯起了眼睛。祂若有所思, 在乎在努力分辨周箐喜欢的东西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
但除了香辣鱿鱼须,祂还咬住了周箐的筷子尖。周箐抽了两下,硬生生没有把筷子抽回来。
就那么讨厌辣椒的气味么?周箐观察到“林轩”压根没有吞咽的动作, 祂大概是把食物含在嘴里, 不想让辣味随咀嚼在口腔里扩散,而非人的胃袋也拒绝接受辣味的二次摧残。
“用水涮过,还是很辣么?”
周箐问了一句,想摸清祂的个人承受能力。
伴随着“咯嘣”的细响,“林轩”将筷子尖和鱿鱼须一同嚼了个粉碎。祂垂首向她凑近, 撒娇似的稍微张开嘴巴:
“还好……但不喜欢, 舌头好痛。”
就像上次将饮料吐了个一干二净,祂努力才克制住了身体的本能反应,但接触“异物”的舌头,还是不可避免地变回了原型。
“你看。”
“林轩”用手掌撘住周箐的椅背, 祂的膝盖抵着她的大腿。
如果是林轩本人受伤, 她大概会焦急地拿过急救箱,处理完伤口后, 还会将嘴唇贴近, 轻轻吹气, 使用“疼痛飞走”的魔法。
那样子非常可爱, 林轩会捧起她的脸颊,笑着亲吻她。
但周箐今早甚至还没亲过祂。
在属于两人的亲密距离里,周箐看见祂挂着泪珠的睫羽,尖锐的虎牙, 以及那节鲜红柔嫩的软物。不似凡人的圆钝厚实, 祂的舌尖部分明显更尖。
人类的四肢由大脑统领运动, 但祂身体的每一部分却灵活得仿佛有自我意识。让周箐怀疑祂是否在吞噬林轩的那刻, 便重新组装一遍身体。
它不安抚地左右扭动,努力从刺激性的味道中挣脱。如今,又迎着周箐的视线自口腔抬头,使人联想到蓄势进攻的响尾蛇,危险地摇晃尾端的响环,充满着让人躁动的暗示。
应该轻贴祂的嘴唇,安慰祂‘残留的味道也没有那么辣’么?
此类念头在周箐脑中一闪而过。
真要命。
虽然一开始是伪装,但明知故犯,迈过那条线享受到乐趣后,她好像越来越习惯和祂亲密相处了。周箐艰难地移开视线,提醒自己不要安于现状。
她把自己放凉的茶水推到“林轩”手边:
“那你多喝点凉水。镇一下会舒服点。”
投喂之后的好消息是“林轩”牙尖齿利,筷子截面部分很自然,后厨人员大概率不会发现这点损伤,她也能继续吃饭。
坏消息是,怪物只是不喜欢这个味道,尝试几次后就能凭借惊人的毅力保持人类外形。
“林轩”低低“嗯”了一声。虽然面上有些失落,祂还是接过茶水,乖乖把周箐之前放在祂碗里的辣椒吃了个干净:
“我没事,好像已经习惯了。”
小小的插曲在旁人眼底是爱侣间私密的悄悄话。
在林家父子到酒店之前,李兰芳就拿着菜单点了不少他们爱吃的菜。
可现在儿子放着她夹了那么多的好菜不吃,他不仅点了周箐爱吃的东西,还要勉强自己适应周箐的口味去献殷勤。而那女人明知道他不能吃辣,还故意拿着筷子逗他,跟逗一只小狗似的。
李兰芳心里不是滋味。
在老家,哪有丈夫在外面作小服低的?那都是没本事怕老婆的表现。
但她呢?
李兰芳年轻时是不是也是看林承德不一样,温柔又腼腆?
她喜欢挨着他,在茂密的榕树下,从便当盒里挑出来一块鸡翅,捡到林承德饭上:“尝尝这个,我跟我妈学的。”
他傻笑了一声:“我这有红烧肉,你也尝尝。”
林承德最喜欢吃鸡翅,而李兰芳喜欢五花肉。
她知道他稀罕自己,心里很是欢喜,但面上却不表露,甚至还要挤兑他几句:“不了,谁像你吃那么多,我下午还要跳舞排练呢!”
两人热吵冷战无数,只有林承德坐在她身边时,李兰芳才想起自己有这个丈夫。
她转过转盘,从肉蟹煲里夹起一块鸡翅:
“喏,这锅味道还可以,你不是咬不动螃蟹么?吃点这个。”
林承德皱紧了眉毛,拿着碗往旁边躲了躲,好像她筷子上有什么脏东西:
“哎呀,你这是什么坏习惯,别往人碗里夹东西。我自己会弄。”
“不吃就不吃。”
李兰芳“啪”地扔了筷子,冷着脸不再看他。
筷子撞击玻璃板,声音之大,周箐都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看向两人。
林承德望着小鹿似的媳妇,忍不住指责道:
“哎呀!难得一家子一起吃饭,气氛好好的,你怎么老这么容易生气,破坏气氛!没事的,小周你慢慢吃!”
“林轩”将这些互动收进眼底。
有祂亲自示范如何照顾妻子,连李兰芳都被触动软化了不少。林承德却偏偏能无动于衷,忽视丈夫的职责,让气氛继续僵化。
虽然激化两人矛盾也是祂的目的之一,但不得不说林承德总能刷新祂对他无用的认知。
他总想在周箐面前表现自己这点令祂尤为不快。
好在周箐也不想搭理林承德,她用湿巾擦拭嘴唇,看向“林轩”:
“我没事,我已经吃饱了。”
李兰芳跟着附和:“我也吃饱了。今天菜很多,味道都不错,实在让你破费了,可惜你爸胃口不太行,装不下了,我们出去走走吧!”她睨着林承德,一秒也不想再在他身边多待。
男人注视自己的父母,像农场主巡视自己的畜牧棚:“你们吃的高兴就够了。那我们去商场逛逛吧,先去给箐箐买只包可以么?”祂顺势付清账单,带林承德前往下一个舞台。
周箐走在商场的走廊上。
这一层聚集了市内有名有姓的奢侈品牌,黑色漆皮沙漏包、千鸟格纹肩背包以及酒红色亮面手提袋,各色当家花旦被摆放在橱窗最显眼处,在灯光下闪闪发亮。
无关“隐藏凶器包装袋”这种需求,周箐一眼就看到了角落的粉色托特包。
当初林轩让她选择自己喜欢的包,她也是直接选中这款托特包。毫无道理的心动简直像是上天安排,有了冥冥之中一切注定的意味。
就像她至今注视着“林轩”的面庞,仍旧无法否认祂的英俊。
人的喜好真是没有道理。
周箐在心里如是感叹,请一旁的柜姐将皮包取下。
那只近乎见证两人恋情始末的旧包,就算她再怎么爱惜,也随时间逐渐失去光泽,衔接的皮面有些许破碎,甚至因为意外沾染了血污,被铁锥刺穿。
而这是一只新包,走线整齐严谨、皮面细腻光洁、散发出好闻的味道,尚未被使用的五金光亮得能映出周箐的五官。
她仔细地摩挲皮包,越看越觉得喜欢。
就像林轩买的车一样,人何必要在物品上寄托那么多感情呢?今天再次品尝的剁椒也告诉她,不能为了一个男人,放弃喜欢的东西。更何况他还背叛了自己。
“我就要这只。”
从走进店门到端详款式下单,整个过程不过十几分钟,柜姐喜欢她这样干脆利落的客人,见她外形出众,穿着精致也生了留客的心思:
“小姐,有兴趣留个联系方式么?今天有活动,可以格外赠送一条搭配的丝巾。”
周箐选了一条黑红色的丝巾。
丝巾挂在包面上,像极了那夜她垂落的长发以及林轩飞溅的血液。
……
一侧的二老难得跟着孩子逛了次精品店。
李兰芳以狐疑的目光打量着那些吓人的价格牌,不住地嘀咕周箐的奢侈浪费:
“这些包怎么这么贵啊,全牛皮成本能有多少?这个不过是个花的胸针,款式不也见得特别,小商场那边一堆同款,连王桂芬都别在衣服上臭美,怎么到这里价格就上去了?”
林承德一肚子知识有了卖弄的地方。他瞥了一眼庸俗的妻子,冷笑道:
“我一个大男人都知道,这是f国的牌子。说是优雅和经典的传承,y国女王背的就是这种。别处都是抄袭、盗版,城里小姑娘用了是要遭人笑话的!”
丈夫的话让李兰芳抿了抿嘴唇。
羡慕地看着另一头恩爱的两人,李兰芳不禁思索:
优雅么?
她是不是也应该买一只?
但价钱毕竟摆在那里,她只能慢吞吞踱步到周箐身边。
儿媳很宝贝那只粉皮包,每到重大场合,她都喜欢背着它。当年林轩为了凑钱买它,长假都在外打工不肯回家,李兰芳因此也有些印象。
她跟周箐商量:“你不是有一只一样的么?旧的不要的可以给我。如果坏了,我也可以找皮匠修修。”
周箐自然不可能把“罪证”交到李兰芳手上。她夹着林轩的卡还未开口,怪物就接过了话茬:“妈,我怎么会让你用箐箐的旧东西?”
祂垂下眼眸,语气非常诚恳:
“你应该需要一只更好的包,有什么看中的款式么?我带你来逛商场就是这个目的。”
室内柔和的光芒在李兰芳眼中跳动,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推脱道:“都很好,我哪里懂这些……”
“林轩”抬首,将视线投向她身后的林承德:“是么?那就问问爸吧。听起来爸也暗自做了功课,对牌子有些了解。”男人正弯着背,全神贯注地研究五颜六色的丝巾,被儿子突然点名表情有些茫然。
祂的话语还在继续:“因为你太节俭了,钱喜欢攒着,箐箐送衣服和首饰也不怎么穿出去,说她乱花钱。我想是因为我们不懂你的喜好,还是丈夫送比较合适,眼光更好一些。所以我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给爸再转些钱,加起来并不是小数,但似乎他还在等机会。”
这是实话。林轩认为他满足父母期待,以“完美邻家小孩”的形象为家庭撑起门面,作为交换,父母也要维持表面上的和谐。为此,林轩定期会给林父打钱,让他平息李兰芳的妒火。
“林轩”并不在乎这种表面功夫:
“刚好这里档次也还可以,爸你带着妈好好转转吧。我要和箐箐去选戒指了。”
祂“无知无觉”的解释令李兰芳含笑的面孔逐渐变得僵硬,她干笑了一声,说:
“行,你们先走,我有话问你爸。”
“林轩”应了一声。祂揽住妻子的肩膀平静地走了出去,将喧嚣甩在身后。
十分钟后,怪物出众的听觉轻松捕捉到了这声叫骂。
“我说王寡妇儿子明明是个窝囊废,她为什么还那么潇洒,每隔一段时间拿着小市场也有的东西都在我面前显摆?!”
“你告诉我,她的钱都是哪里来的?!”
她怕不是儿子一走,就狠狠扯住了林承德的领子,在众目睽睽的商场骂了起来。
同为女人,周箐瞬间读懂了李兰芳的异常。她像是一只无辜的猹,捧着送上来的西瓜有些不知所措:
“……什么意思,你把你爸出轨的事告诉了你妈?”
祂垂眸望着她,表情十分认真:
“嗯,我不喜欢这种事。”
祂不喜欢中年人的味道。如果可能,他更想坐在家中厨房,慢条斯理地品尝周箐买来的牛肉。
公众场合,有客人目睹两人吵架的画面,商场监控也有记录,无需再次使用能力,他就能创造合理的凶杀动机。
虽然麻烦了一些,但这些天有两人干涉,祂根本没有好好进食的机会。如果不吃饱,祂担心会一不留神地伤害到自己的妻子。
祂已经开始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