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欢歇斯底里地喊:“可是你心里就是这么想的,你跟你爸妈,你们都是这么想的!”
一行泪急速滚落,严欢反手擦了下眼背,语速飞快,不给他一点反应的机会:“邵天赐,我们先分开一段时间,也给彼此一点空间,你也可以好好问问自己,你是真的喜欢我才跟我在一起,还是因为当初我给你流了一个孩子,你感觉愧疚才会跟我在一起?”
高斯送父母去了萧山机场,回来的路上给自己的未婚妻打电话,问她想吃什么,他路过一家水果店,刚到的车厘子特别新鲜。结果他的未婚妻去洗澡了,没接到。高斯按照她的喜好,给她每样都来了点。
开车回自己小家的路上,这个年轻的,二十四岁的未婚夫脸上无时无刻不挂着一点笑。
这个世界对身份的所有称呼和定位,都比不上一个未婚妻让他充满幸福感,让他觉得自己辛苦工作努力生活还有这么重要的意义。
进家门,把水果和车钥匙放在玄关的台面上,屋里没开灯,客厅黑压压的,只有卧室的门缝底下透出一点光,高斯叫了声,“小宝。”没人应,他扶着墙壁换好鞋,把脱下来的皮鞋收进鞋柜,跟她今天穿的短靴并排放在一起。
他看了看,又调整了下两双鞋的位置,让它们在这个私密的小天地里挨得更近一点,不那么寂寞一些。
在这个小天地里,所有东西都是成双成对的。
毛巾、牙刷和碗筷。
有些是她自己网购的,有些是她跟他一起去超市买的,但是每一件买回来都不会是孤零零的单只。
甚至于这个贤惠的准太太为了节省衣柜里的空间,总会把他的西装、衬衫,套在她的裙子、毛衣外面,每次上班离开这个小天地,他总会幻想自己仍旧拥抱着她馨香柔软的躯体。
乃至于挤地铁或者坐公交,他都不习惯跟陌生人挨得太近,因为他怀里的未婚妻不喜欢这样子。
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他买了车才好些。他并不担心自己精神上有什么问题,因为这些反常并不影响他账户上的金额迅速累积,他很快做到了自己这个level中佣金和管理费最高的经理人。
买房和买车,是他迄今为止做过最对的两项决定,虽然过于密集的大额支出让他变得很辛苦,然而这种辛苦也在看到赖宝婺舒舒服服地窝在家里等他,做了一桌全是自己喜欢吃的菜时瞬间销声匿迹。
对未来对人生,他其实想的比赖宝婺还有短浅,老婆孩子热炕头,对这个年纪的高斯而言已经够了,更高的职位、更多的钱,构不成生活的本身,至多只是锦上添花而已。
说白了,他就是想让她高兴,来杭州是为了让她高兴,挣钱也是为了让她高兴,他做的所有一切都是以她为坐标辐射而去。
如果一块百达斐丽能让她笑一笑,他就挣钱去买百达斐丽给她;如果一只爱马仕birkin能让她开心,他就再多挣点钱给她买爱马仕。但事实上,赖宝婺不会因为一块百达斐丽或者一只birkin觉得高兴。什么会让她高兴呢?路上遇到的一只小狗,下班他顺路从菜市场带来的一束花,他开心地吃光了她做的黑暗料理。
所以有时候,高斯其实比赖宝婺还要缺乏安全感。
一路走一路解扣,外套搭在手臂,他轻手轻脚地走到卧室门口往里看了看,床头亮了一盏壁灯,她侧躺在床上,只能看见她漆黑的头发。
高斯去浴室洗了个澡,出来后又去书房处理了些工作上的事,快凌晨了,他按下笔记本屏幕,捏了捏鼻梁两侧,他站起身。
卧室的灯还亮着,小小一点黄晕。粉色绣花的枕套上铺着她黑色秀发,她好像睡着了。
答应过不会在结婚前碰她,高斯真的说到做到,所以同居至今,赖宝婺没有养出等他一起入睡的习惯,困了她就先睡,如果回来太晚,高斯还会主动去睡书房。
高斯掀开一点被子,被子下,赖宝婺循着光源抬起脸,睁着眼静静地看他,目光单纯清澈,像是林间撞见生人的小鹿。
她一直没睡。
高斯眼神平静,顺着她裸露的脖颈往下看,她穿了一件红色蕾丝吊带睡裙,款式暴.露,
她的两只手却畏惧地合在胸前,聊胜于无的保护姿态反而更能催发人心中作恶的快感。
“还没睡?”他没发现自己的声音很哑。
她低低地嗯了一声。
“裙子很漂亮,让我看看它是怎么样的……”他跪坐在床边,他的手放在她手腕上,手指再过去一点就是她的心脏,她的心跳得很快,震得他指尖略感发麻。被他拉着,赖宝婺乖顺地脱离软被,扶着他手臂跪坐了起来,低下头,黑亮的发丝落了满背,工艺精良的睡裙显示了它极佳的垂感,柔软服帖地勾勒出女孩单薄纤细的线条,肩头和颈部的肌肤泛出玉质的细腻光泽。
他的手心烫地惊人,所经之处引人浑身战栗。
他低头轻轻嗅着她发间的香气:“不怕了?”
赖宝婺声音好小,整个人被他的阴影环抱着,她是个二十三岁的大姑娘了,而她担心的、恐惧的,却跟一个青春期女生没什么区别。她两只手搭在他肩,被他带着坐到了他腿上,他低头吻着她肩,听见她喃喃道:“就算怀孕了……也没有关系了。”与其说是回应他,倒不如说是安慰自己。
订了婚,见过家长,就算怀孕了,她也能正大光明地把孩子生下来。是的,不要笑,这个可怜的小女孩确实是这么想的。
这个时代是开放的,从各方各面而言,时代风气都在引导人接受新鲜事物,以开阔的胸襟迎接世纪改变,而我们的女主,赖宝婺同学恰恰是浪潮中遗漏下来的一小撮保守分子,保守宛如旧基督教徒。就像前文中提到的那样,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女,谁都不能让她勘破时代的劣根性,走在浪潮之前。
她为什么又愿意了呢?
不是时代改变了,也不是赖宝婺这个女孩的思想变开放了,而是因为她遇到的这个男人叫高斯。
一只筋脉分明的手掌从被中伸来,拉灭了床头的壁灯。高斯拉起被子,回到她的身上来,持续地吻着,他轻轻含//住她耳垂:“我会做好措施……不会这么容易的……别怕。”
千钧一发之际,赖宝婺放在床头的手机突然响了,响了一遍又一遍,催人老命,高斯正想着一鼓作气省的以后夜长梦多时,却被赖宝婺连声喊停。高斯迟疑了两秒,低头看着暗夜中赖宝婺紧张表情,暗叹了口气,气喘吁吁地翻身倒在床上,偏头看她。赖宝婺匆匆忙忙地坐起,一边拉起滑落的肩带一边拿过手机。
是医院打来的。
邵天赐出车祸了。
她慌慌张张地跳下床。高斯认命地跟着她一起去换衣服。
等他们匆匆赶到医院的时候,邵天赐刚打完石膏,从急诊被推过来,人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抬眼看了看他们两个。他嘟囔一句:“谁叫你们来了?”
赖宝婺红着眼睛,手到现在还在抖:“你吓死我了。”
高斯去付钱,赖宝婺陪着他坐了会儿,其实事故不大,就是比较惊险,对方酒驾加逆行,他开的那辆大众车头都让人撞扁了,全车基本报废。他本来是能躲过去的,偏偏那时候他自己也心不在焉。他还没心没肺地说:“撞坏了好,我早就想换车了。”赖宝婺觉得邵天赐有时候真的挺讨人厌的。
赖宝婺想了想,说:“欢欢知不知道?我给她打个电话。”
她一站起来就被邵天赐叫住了:“算了。”
赖宝婺迟疑地:“你们吵架了?”
邵天赐:“没有。这么晚了,你让她睡吧,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后面的事具体细节赖宝婺不清楚,但确实是因为这场车祸,让邵天赐跟严欢濒于破碎的关系有了明显缓和,住院那个礼拜都是严欢跑前跑后地照顾他。张美琴在医院撞见她好几次,对她的看法稍有改观,然而改观归改观,不合适照样觉得不合适,为人父母,这也是没办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