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歌也分好和坏,并不是写出来的就是好歌。那些音乐学院的学生,谁抽屉里没有一摞歌,但能用的没有几首。
写歌没有那么容易的,首先就是要悦耳动听,没人会为一首噪音花钱的。
其次就是要有开创性,要带给听众新鲜感。否则就算是顶级歌星,总是重复自己的套路,也会很快被市场抛弃。
另外,还要兼具艺术性。一首口水歌就算火一时,也很难火得长久,过了这阵风之后,就无以为继了。
因此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还是出点有深度的歌曲。
好像披头士的《yesterday》、平克·弗洛伊德的《wish you were here》、鲍勃·迪伦的《kno heaven's door》,几十年过去了,依旧传唱不休。
而罗德·斯塔特并不认为,项南能有这种实力。
不过看在安东尼的面子上,他还是看了一下。
……
看了第一首《i dug up a diaond》之后,罗德·斯塔特就有点意识到,自己似乎是有些误判了,这首歌分明是首好歌嘛。
他随后继续看下去,从《sugar》一直看到《rollgthe deep》。罗德·斯塔特的眼睛,几乎没有离开过曲谱。
项南见状,就知道自己这把稳了。
这也难怪,他拿出的可都是顶级的好歌,全都是在格莱美拿过大奖的歌曲。
只要罗德·斯塔特识货,就不可能看不出这些歌曲的价值。
当然,如果他真的不识货,项南就要考虑,要不要再换个经理了。
毕竟他可不想跟没审美水平的瞎子合作。
过了约半个小时,罗德·斯塔特终于将项南的歌曲看完,随后他惊讶的上下打量着项南,“这些歌曲,真的是你创作的?”
“怎么,你还从别处看到过这些歌?”项南问道。
“没有。”罗德摇了摇头。
这些歌质量真的太高了,就像埋在沙子下的金子,是根本藏不住的。
要是他真的看到过这些歌,他早就给买下来推出了。
“那就是了,就是我写的。”项南点点头道。
“不可思议。”罗德看着项南,忍不住摇头道。
项南写得这些歌真的不错,可他之前却从未听说过他。
项南就好像从天而降一般,真的让他难以置信。
“这些歌可用么,你肯不肯签他?”安东尼不懂音乐创作,见罗德这么说,忍不住开口询问道。
“当然,除非我傻了。”罗德立刻说道,随后又惊讶道,“真没想到,以你这么好的才华,这么多年居然籍籍无名。”
像项南能写出这么好的歌曲,按理说,早应该被唱片公司发掘才对。怎么会一直蹉跎到现在,还要靠走后门才行。
“之前我的兴趣不是这个。”项南摆摆手道。
罗德点点头,便也不再多问,“这些歌都非常好,那好,那我就把你签下了。”
“谢谢你,非常感谢。”项南笑道。
“丹,恭喜你~”安东尼也松了一口气,祝贺项南道,随后又握着罗德的手,“谢谢你,帮了我的忙。好好地栽培他,他不会令你失望的。”
“放心,我会的。”罗德点了点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