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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9章 蓝狐在新罗斯堡(2 / 2)

“那么你就等吧。或者,你亲自去诺夫哥罗德一趟。”小科努松继续建议。


“没关系。”蓝狐耸耸肩,“我可以等。”


神秘的闪亮金属锭陆续运下船,那些码头工人在搬运装满银币、金币的箱子难免心生歹意,考虑到自己的家人所有人都忍住贪欲。接着他们开始运输压仓的金属锭,晦暗的铅锭本不足为奇,可其数量之多实在令人咋舌。


除此外,那白中甚至暗暗发青的特别闪亮的金属锭直接给大家整不会了。


这是什么?很软,用牙咬一下都有个小凹痕。它定然不是银子,搞不好它比银子还要贵重。


就算是小科努松和他拄着拐的老爹也是第一次见到锌锭。


罗斯的北方矿山里并非没有锌,只是其含量太低,已经没必要想办法令其从铅里分离出来,所以罗斯制作的青铜器里实则都是微量含锌的。


蓝狐有意炫耀一番自己的战利品,还要高调宣布一下哪些是进贡给国王的珍宝。他自觉要证明一些事情,尤其是要证明自己带兵在外无论多久,依旧是国王麾下的大忠臣。


他的商人头脑使得很注重民间舆论,他需要通过这种行为艺术使得全城百姓多一份饭后谈资:所谓远征军带回大量战利品,所谓战利品绝大部分献给了国王。


民众怎么看蓝狐其实不在乎,是赞誉是挖苦还是嫉妒都无所谓。只要国王与贵族们、大商人们获悉就够了,最终国库会充盈。尤其是当前的特殊时期,大半年前蓝狐就知道远征法兰克的事才刚刚开始,国王一定会扩大远征规模,这就势必需要大量的钱粮以支撑jūn_duì 的挥霍。


过去十多年的罗斯就是靠着以战养战,国家崛起的捷径是掠夺富裕者,现在这个富裕者不是别人,正是法兰克的那些大大小小贵族们。等罗斯积攒了足够资本,才会在富庶的占领区做一些高级产业。


蓝狐与科努松父子、海军将领歌德伦德,他们围着锌锭堆品头论足。须臾,得了信儿的都城的“国营冶金联合体”的老大卡姆涅,他穿着皮革背带裤就匆匆赶来,心想着究竟是什么新奇金属自己没见过。


当大伙儿见到已经虎背熊腰的卡姆涅时,不不禁笑话此人的不够庄重。


因为留里克离开之际可是给了他任务,整个机构都在大肆打造兵器和防具,重中之重莫过于再生产足够装备一个旗队的胸板甲。材料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当涅瓦河封冻,水里锻造就暂停了,使得打造剩余板甲的工作变得费时费力,卡姆涅身份虽高,已经被逼急的他不得不亲自上手打铁了。


他用粗布包着头,随手拿地一顶皮帽不慎还戴歪了。他半躬着身子欣赏那锌锭,半天说不出这是什么。


这粗壮的男人转头反问蓝狐:“这法兰克的宝贝,叫什么?”


“你竟然问我?我如何知晓。”


“你掠夺它,至少也知道一个俗名吧?”


蓝狐点点头:“这倒是有,叫做scheor。当地人就是这么念的。”


“什么意思?”


“闪闪发亮的铅罢了。既然你都不知道,或许只有国王能认得出。”


“好吧。”卡姆涅耸耸肩:“如若没什么大事我还要回去,或许你还不知,为了大王的兵器订单,即便是我也不得人亲自上手了。你的这些金属锭既然要谨献给大王,我就差人来全部拿走,你意下如何?”


“你尽可拿走。”


卡姆涅笑嘻嘻得打赢了,麻利得吩咐随从以奔跑的姿态回去喊人拖曳雪橇来搬货。


卡姆涅的确不认识这些闪亮的金属锭,他清楚认得铅锭,也从那闪亮金属锭处有了一番联想——它的亮白中还有着一些天蓝色又发绿的感觉,不可否认现在明明阴霾未散,它已经足够闪亮,若是沐浴在阳光下它岂不是……


最初给铁片鳞甲鎏上一层银的事情卡姆涅就是参与者之一,如今给器物鎏金的工艺他已经很清楚。此乃原始的镀金工艺,给铁板浇上一层银水,冷却之后就算是镀上了。当然也有更加省银了的手法,彼时的留里克掠夺了大量银币,就有了挥霍资本,为打造一支人数有限却必须花里胡哨的部队舍得砸钱。


这样的处理使得鳞甲不但防锈,最重要的莫过于故意过分凸显其金属色泽。


缺点当然是太费钱了!


卡姆涅不禁思考,如果这东西就是所谓“闪亮的铅块”,是否也能如铅一般处理?铅水很容易烧制,将铁片夹着在铅水里涮一下,冷却后即可粘黏,多来几次铁片就裹了一层铅。


既然大王要一个旗队的新胸板甲,有条件的话自然要做得更加华丽。卡姆涅当然有着邀功的意图,再说这些宿命“闪亮铅锭”的金属总量实在是多,不说给五百副板甲镀是一层,它的用量或许能满足两千副呢。


前提自然是它能如铅锭一般容易熔融。


在平坦的码头故意逗留是蓝狐有意为之,他的双脚贪婪得享受站在平整大地上的感觉。


对于折腾了需求的乌鸫特来西亚,她萎靡的精神随着踏足陆地终于有所恢复。


只有进入码头,面对着宏伟的新罗斯堡木墙,放眼四顾是热闹的居民区,以及那围墙无法遮掩一尊大建筑的存在——居所那就是罗斯王的居所。


这里的确没有如亚琛王宫、亚琛玛利亚大教堂般恢弘的大型木石建筑,连城墙也是木头而非石料。


名为新罗斯堡的城市的确已经与乱糟糟毫无关系。


这里极度陌生,她看到这码头处的人员越聚越多,来者定然都是看热闹的。那些码头工人清一色有着金黄发色,部分人发色近乎于白色,他们说着诺曼人的语言,而这居然就是诺曼人的老巢。


围观的人们看似就是诺曼平民,他们都穿着厚实皮衣,戴着款式相似的厚实皮帽。这里明显有着一些看热闹的诺曼女人,她们居然还抱着孩子执意来看戏?


一大批有财力拥有皮大衣的平民?乌鸫以自己的认知觉得这些平民其实各个都不简单,说不定都是罗斯王国治下的一大批下级贵族与有钱的高级仆役吧。


乌鸫目前依旧要扮演着蓝狐的随从,她已经意识到与蓝狐交谈的尽是一些罗斯高级贵族,他们彼此说着似懂非懂的诺斯语,听起来尽是一些问候话语,嘻嘻哈哈得气氛颇为轻松。


乌鸫始终勾着头,这使得她得以从那些贵族下身衣着上估计其财富。


都穿着一种色泽油亮的高帮皮靴,都有着用宝石、黄金装饰的腰带,腰带处一定悬挂着一把较纤细的罗斯钢剑,剑鞘处自然也镶嵌宝石。至于贵族们所穿着皮衣,它是白色的,想来一定是北方特有的白熊吧!


乌鸫回想过去,好像整个加洛林王室都没有一件白熊皮大衣呢。


野蛮人?


不。这是罗斯人的都城,是相当于亚琛、科隆、梅茨、特里尔的存在。


“这是一座庞大的城市。我如果要生活在这里,至少比哥德堡那个地方好很多吧。”她依旧勾着头默默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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