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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 绝!(1 / 2)

“我现在相信,你是我的骨灰级粉丝了。”


在参加完赛后新闻发布会,高深邀请弗格森到圣保罗球场的一间办公室里喝酒。


跟送给穆里尼奥的法国葡萄酒一样,高深也送了弗格森一箱。


这可都是通过齐达内的私人关系买到的珍酿。


但弗格森所说的,并不仅仅只是指这一箱酒,而是高深回答出了他的问题。


佩斯利,这是苏格兰第一大城市格拉斯哥西南郊外的一座小镇。


当年,弗格森曾经在佩斯利的圣米伦执教了四年,这是他执教生涯的第二站。


他用了足足两年的时间,将这支第二级别联赛的球队带进了苏超,那时候他三十六岁。


看过弗格森自传的球迷都不会对圣米伦感到陌生,那是弗格森的发家地,但也是他的伤心地,因为在那里,他取得了成功,但同时也被圣米伦所羞辱,进而在七八年愤然离开,转投阿伯丁。


但很少有人知道,弗格森在执教圣米伦时,除了执教以外,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酒吧老板。


他从一个开着劳斯莱斯的年轻企业家爱德华·布伦顿手中,盘下了两家酒吧,其中一家就在佩斯利小镇,名叫佩斯利收费公路酒吧。


另外一家酒吧就在他的老家,格拉斯哥南部的高湾地区,距离格拉斯哥流浪者的主场埃布洛克斯球场很近,佩斯利西路和高湾路的交叉口,名字就叫做佩斯利大道西。


这家酒吧之所以被高深所记住,是因为它出自弗格森世纪初出过的一本自传,【我是曼联教头】里面,曾经说起过酒吧的一件故事。


而酒吧楼下的酒吧间有一個非常特别的名字,肘部房。


对,就是我们那个肘部的意思。


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呢?


因为弗格森踢球的时候,总是用手肘去推开防守他的球员。


说实话,要不是高深反反复复在战术图书馆里,看过很多次弗格森的书,估计都得把这一段给漏掉,更不用说是记起这个名字了。


……


“既然你知道这间酒吧,那应该也知道那个故事吧?”


高深点了点头。


弗格森早期并没有一心扑在足球上,而是经营着好几家酒吧,佩斯利大道西是其中一家。


但有一天,两伙强盗在他的酒吧里面火拼,甚至还动了枪,这导致酒吧老板弗格森也被牵连其中,他的酒吧经理甚至还因此被警察抓走了。


这得多亏了当年信息传播还不发达,否则的话,弗格森怕是要惹来一身麻烦了。


他所经营的酒吧大多都经营不善,因为他既要执教,就没办法专注地经营酒吧,导致他当时是负债累累,日子也是过得非常难熬。


再加上七十年代的苏格兰还是挺乱的,经常有人在他酒吧里发生火拼,弗格森自己也曾经被殃及池鱼,头上被破碎的酒杯砸得头破血流。


在发生了一连串的事情,尤其是跟圣米伦的冲突,以及家庭的种种困境,让弗格森终于还是忍无可忍,决心要摆脱这一切。


于是,他关闭了所有酒吧,前往阿伯丁执教。


自此,他才算是真正走上了通往传奇教父的道路。


只是谁都没想到,虽然不经营酒吧了,但后来弗格森迷上了赌马,还因为直布罗陀的种马事件,跟曼联的大股东闹得鱼死网破,全世界都为此感到震惊。


……


“小伙子,我想要跟你说的是,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谁是未卜先知的,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提前知道自己的下一步,计划好自己的未来。”


弗格森语重心长地看着高深说。


“我们就像是被黑布蒙住了双眼,失去了方向,只能不停地摸索着往前走,没有人生来就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能够做什么,自传里的那些东西,都是美化过的,用来骗粉丝的,真实的情况是,我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了,才选择了全职执教。”


“如果我的酒吧生意,如果我的其他生意做得很好,我才懒得搞这个!”


弗格森说得很轻松,但高深听起来并不轻松。


因为老爵士是功成名就了,才能够举重若轻,如果高深相信他此时此刻所说的,那就跟相信他自传里那些美化过的故事,没有两样。


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童话。


“所以啊,年轻人,别气馁,你的路还很长!”


高深听明白了。


他也没有想到,自己眼前的这位竟然是这样的弗格森!


竟然有点鸡汤大师的感觉。


“爵士,我记得,这葡萄酒有点酸,你怎么给喝出鸡汤的味道了?”高深笑着反问。


“鸡汤?”弗格森一愣。


“这不还有次回合的吗?你怎么就笃定,你一定能赢?”高深笑问。


弗格森听后,嘿嘿一乐,“怎么?你还打算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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