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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节 假民赎买(2 / 2)

别说天下人不答应了。


他这个天子第一个不答应!


开玩笑!


解放奴婢,等于自断双臂。


他才没有这么傻呢。


张越自然早就知道实情,他很明白,也很清楚,跟奴隶主谈废奴、限奴,那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好在,这个事情并非没有解决的办法。


在来之前,他就已经将相关的制度和律法固化在脑海之中,也想到了解决的方法。


只是,不知道这位陛下会不会同意?


他大着胆子,拜道:“启奏陛下,臣愚钝,不明于大义,不通经义,然,臣闻孔子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以人为奴,乃天下最大的恶事……”


“且,天下蓄奴之风过盛,也可能危及社稷,使国家财税有枯竭之危,令大汉jūn_duì 有崩坏之险!”


天子听着,他自然也知道这些问题。


奴婢太多,对于大汉帝国来说,确实是充满了危险。


太多的人民沦为奴婢,直接影响的就是帝国的田税和算赋。


其次,因为人民大量破产,国家jūn_duì 的战斗力也受到严重影响。


而这些后果现在已经显现出来了。


特别是后者,近些年,汉军的战斗力直线下降,自天汉以来,甚至多次出现了出征汉军覆没的事情。


而这在过去,是几乎不可的想象的。


哪怕是先帝时期和太宗时期,汉军也没有发生过成建制的被匈奴人歼灭的事情。


然而最近这十余年,却已经发生了数次。


卫青霍去病时代,一汉当五胡的盛况,似乎正在远去。


而这与jūn_duì 缺乏足够多的合适兵源是息息相关的。


汉军的精锐,一直也从来都是由自耕农、中小地主的子弟组成。


也只有这些从小接受军事训练,身体健壮,有着足够强体力的士兵,才能适应高强度的骑兵作战。


但在最近这十多年,国家在关东地区却几乎征不到合适的兵源了。


只能用募兵制暂时取代。


然而……


知道归知道,但下决心就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这也是统治者的通病。


明明知道某个事情很可怕,但为了自己享受,也为了其他缘故,所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是他们蠢,而是因为,他们做不到。


所以,听着张越的话,天子悠悠的问道:“那卿打算怎么办?”


“臣请陛下许臣,援引汉律《司空律》《仓律》《置后律》及《垦殖律》中相关条文,许民自出钱以赎其亲人,而豪强、士族皆不得故意阻拦!”张越深吸一口气,叩首拜道,这是他能为新丰的那些可怜人想到的一条道路。


这也是他仔细研究了法律和制度后,想出来的办法。


依照汉《司空律》规定:百姓有母及同产为隶妾,无罪耐嫡者,欲为冗边五岁,毋偿兴日,以免一人为庶人,许之。或赎迁,以日入钱,许之。


这条法律的意思是:假如有人有父母或者同产兄弟为奴婢,且没有犯罪记录的,此人可以申请为国家无偿戍边五年,那么国家立刻释放此人的亲属一人为庶民。若此人出钱雇佣他人去戍边,只要交够了钱,也同样释放。


按照官奴婢一人每日八钱的标准,五年就是一万一千钱左右。


换而言之,假如有人能一次性缴纳一万一千钱给国家,那么就可以赎回他的一个被贬为奴婢的亲人。


同样,仓律有规定,假如有百姓自愿为国家看守官仓,那么三年就能赎回自己的一个亲人。


同时,在《置后律》之中有规定,若有百姓无后,而恰好他有血缘关系比较近的亲戚儿子,为他人奴婢,此人在免老之时,可以向官府提出申请,出钱将那个亲戚赎回来。


而这些所有的律法与制度,共同构成了汉室民间百姓赎回自己亲人的手段。


法律保护和支持他们赎回自己的亲人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这些人的主人,也会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时,高抬贵手,提供方便,给自己赚一个好名声。


毕竟,能够赎回,或者说有能力和毅力赎回自己的亲人的,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绝大部分的人,连自己都未必保得住。


若换了当世的任何人,哪怕能若张越这边得到这么多资料和信息,也不一定能拿得出办法。


好在,张越是穿越者。


作为穿越者,思维方式远比当世之人灵活。


天子听着,没有想太多,当即道:“可!”


这在他看来,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一切都在法律和制度的范畴内。


若真有百姓,能够凑到赎回其亲人的钱,他相信也没有人敢阻拦。


因为,汉家的廷尉,不是吃素的。


“臣请陛下授便宜行事的权力……”张越却是继续拜道。


天子一听,笑道:“朕早已经给卿在新丰境内,大小事务一切从权的许可!”


“此事也是一样!”天子摆手道:“若有人胆敢阻拦卿,卿可先斩后奏!”


“臣代新丰万民,谢过陛下隆恩!”张越立刻打蛇随棍上,顿首拜道:“陛下嘉天恩,新丰百姓必岁岁为陛下祷谢之!”


“嗯……”天子闻言一楞,他发现,自己似乎好像,被这个小留候给套了?


但……


小留候打算玩什么花样?


就这几条律法,又能玩出什么花样?


就听着张越拜道:“臣打算将来在新丰,假民以贷,任何百姓,只要自身没有犯罪记录,而其又有直系亲属为他人奴婢,即可申请官府假贷……”


“臣会在上任后,命新丰各地平贾,平以奴婢价格,以平贾价格为基准,公布法令,凡有申请赎其亲人者,一切人等不得故意阻拦,违者以乱法是处!”


“至于假贷之钱,则百姓可以选择,分作十年、二十年不等的时间偿还,其利息为百七的年息,每岁偿还本息……”


这就是他从后世的房贷抄来的人贷。


借钱给百姓,然后让百姓拿着这个钱去赎他的亲人。


这笔钱跟房贷一样,不会放到百姓手里,而是直接由官府支付给相应的豪强地主。


而这个选择贷款的百姓,则需要按年来偿还本息。


讲道理,这个买卖可比官府自己蓄奴还要赚!


天子听着,却是有些脑子乱。


但他还是明白了大体的意思。


就是跟过去的国家假民民田和种子、耕具一样?国家借钱给百姓去赎回他们的亲人?


好像似乎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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