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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1 / 2)

常喜乐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身边已经没有人。摸了摸身边的褥子,已经冷了,常昱应该起来挺长时间了。


没一会常昱走了进来,手里还端着装好温水的洗脸盆,见到常喜乐已经睁开眼睛,连忙走向前询问:


“乐乐,你醒来啦,感觉怎么样?”


常昱见常喜乐想要坐起来,连忙将洗脸盆放到一百年,将他从床上扶起来。


常喜乐想要拒绝,可常昱却十分霸道,并不理会他的挣扎,还用额头贴住他的额头,气息互相喷在对方脸上,眼看都快亲上了似的。


“干什么?”常喜乐下意识往后躲,却被常喜乐禁锢住,没办法动弹。力量的悬殊,让常喜乐很是挫败。


常昱坚持贴了一会才离开,“还好,没烫。大夫说不烫,就没事。”


常喜乐有些哭笑不得,家里孩子生病的时候,有时候怕手感不准,就会用自己的额头去试试。可一般都是对不满五岁的孩子这么做的,稍微大点都不会如此,可这一点偏偏让常昱记得了。


“我又不是小孩子,自己烧没烧哪里会不知道的。”


“大夫说烧得不厉害,会不容易察觉,其实身子已经垮了,若是发现迟了就麻烦了。”常昱不赞同道,一脸认真模样。


常喜乐无奈,“平时怎么不见你这么多话,看来我遭这罪还是有好处的。”


常昱这几年说话已经与常人无异,且大约一直跟他在一起,说话语气和调调都跟他很是相近,有时候还有些文绉绉的。就连常家人都找不到常昱从前虎仔的模样,完全把他当做正常孩子了。


而且因为常昱面容俊俏,虽练了武颇为气势,可又因一直在读书学习所以一身气派很是不同。若非衣着朴素,混个富贵子弟也是不成问题。


可即便口条顺了,常昱依然不喜开口,这么多年说的话加起来怕都没有一个月念的书字数多。


常昱皱起眉头,“我会多说话,乐乐不要生病。”


常喜乐忍不住伸出手,用手指抚平他眉间的褶皱,笑道:“跟你说笑呢,不用那么严肃。不过你还是要多说点话,别光在只和我说话,必要时也要和其他人沟通。”


常昱明显不太乐意,“有乐乐就够了。”


常喜乐叹了一口气,这个问题已经说了无数次,但是最后都不了了之。


常家人都觉得常喜乐想太多了,这世上不喜欢说话的人多的是,有的人天生就是个锯嘴葫芦,这是性子问题,没法强求的。可大约是常喜乐被常昱从前经历影响,总希望常昱能够多接触一些人。


常昱撇了撇嘴,“我尽量。”


常喜乐笑了起来,“也不是让你跟别人没话找话,只是必要时不要吝啬开口。”


“好。”


常昱想要给常喜乐擦脸,常喜乐拒绝了,“我今天好多了,不过是晕船又不是残了,哪里就到这地步了。”


见常昱态度并未松动,又道:“这两天都没好好吃东西,现在肚子有点扛不住了……”


常昱这才未坚持,“我去就给你端早点。”


说罢,转身迅速出了房门。


常喜乐望着他的背影,忍不住摇头笑了笑。


常昱的动作依然很快,常喜乐这边刚刷好牙,擦洗干净他就回来了。


“这些都是小喵亲手做的?”常喜乐看着他盘子里的小米粥和药,几乎肯定道。


常昱耳根子微红,有些不好意思道:“我只会熬药和熬粥……”


“小喵真是越来越能干了!”常喜乐狠狠的夸赞了一番,直到出了房门才知道常昱方才为何谈起这个显得十分的窘迫。


原来他一大早起来就开始在厨房折腾,小米粥和熬药他都能做得很好,可想炒点小菜什么的就不行了,把整个厨房弄得油烟弥漫,害得大家还以为着火了,可是闹了好一阵。


“常弟今天可觉得好些了?”


宋挽呈见他从屋子里出来,连忙走向前,一脸关心道。


“已经无碍了,只是身子骨还有些虚,所以瞧着气色不大好,养两天就能大好。”


“如此便好,你若再像那日几天,只怕虎爷都要杀人了。”宋挽呈揶揄道。


这话虽是玩笑,但若真如此,常昱必是会急疯了。


常喜乐当时并不是完全昏睡过去,大部分时候还是保留一丝清明,可以感知外面的世界,所以很清楚常昱是如何的焦急,只是他当时实在没力气回应。


常昱并没有因为这句话感觉到难为情,常喜乐病了,他担心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宋挽呈也并没有继续调侃,而是道:“今天一大早沈公子就派人过来,说是方子已经收拾好,今天就可以搬过去。”


常喜乐诧异,“这么快?”


宋挽呈道:“估摸是地方本就已经有谱,然后沈公子连夜让人收拾出来的。若是平常还罢了,你现在身体不适,还是赶紧去那养着比较好。”


“那我们收拾一下,一会就过去。”常喜乐并未拒绝,又道:“沈兄办事很周全,为人又十分仗义,是个可以结交之人。”


宋挽呈自然明了常喜乐话里含义,他对沈百里这样有底线的商人还是颇有好感的。他走南闯北过,因此很清楚商人对一个地方的影响,并非像一些人所想的那样,商人没有创造价值,就知道低买高卖,尽是会压榨人。


其他不说,若没有商人出力,南边想要吃到北边的东西,北边想要穿上南边纺织的丝绸,那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这些无利不起早的人,有谁会傻乎乎的把自家产的东西大老远的卖到其他地方去,反正都是一个价,还不如在本地贩卖。


所以他对于沈百里也就不会像一些读书人那样颇为抵触,反而见对方很会为人处世,而颇为欣赏。在稻香县收取货物的时候,也并未只知道压榨,而是知道维持一个平衡。如此,他才愿意住进沈百里安排的住所,否则一开始就得拒绝,以免以后惹得一身腥。


虽然以沈家这样的大商户多的是人去巴结,一个小小秀才只怕登门都无人搭理,可宋挽呈向来自命清高,若非是认可之人,是不屑交往的。


“他为人确实不错,如今马车还在外头候着,你若是觉得无大碍,我们现在就动身吧。”


这次沈百里安排的马车要比昨天更加宽敞和舒适,而且十分平稳,显然是专门为常喜乐做的准备。


沈百里虽然人未能出现,可心意却实实在在的传递到了。


而到达目的地,见到沈百里为他们准备的屋子,大家都十分的满意。


宋挽呈终于忍不住感叹起来,“这沈公子办事真是太称心了,每一处都想得那么周到,真是不知如何感激才好。”


屋子是四合院模样,北面是正屋,东厢房可以住人,西厢房则是书房。而南面是门房和厨房,沈百里还安排了一堆老夫妇在这里伺候。两人都是不喜说话,瞧着就十分老实憨厚的。


小院子远离闹市,十分的幽静。而且就坐落在河边,一出门就是长长的河堤,若是读书读累了在这一条道上行走,优美的风景,凉爽的风,绝对能让脑子清醒下来。


院子并不奢华,但是十分的雅致,屋子里没有一件非常昂贵的东西,但是处处都是花了心思的,所以整体让人觉得十分的舒心。


常喜乐和宋挽呈并未拒绝沈百里的好意,就连那对夫妇也留下了。有了他们在,不用自己洗衣做饭也是好的,能省不少工夫。


常喜乐怕他心中有负担,笑道:“他从我们村挣了那么多钱,给点好处也是应该。他这人仗义是仗义,可也十分精明,从不做亏本生意。”


宋挽呈明白常喜乐的用意,他也不是太过计较之人,也不会在这种事上纠结。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沾光了。这东厢房不错,我这当哥哥的就厚着脸皮先占了。”


东厢房虽然不及主屋宽敞,可布置得十分雅致,并未差到哪去,但是以屋子地位来说自然是比不得主屋的。若是按照资历,应是宋挽呈住在主屋。若常喜乐来安排,必会将宋挽呈安排在主屋,毕竟他们都不是主人,礼数来说就得论资排辈。


虽说这屋子是沾了常喜乐的光,可若不知人情世故的,兴许就会把主屋占了去。虽然也不算个错,但是终究不妥当。宋挽呈是个识趣的,自然不会让这样的事发生,所以主动领了厢房。


常喜乐见此也并未拒绝,顺水推舟应下。


常昱依然要和常喜乐一个屋,如此一来住在主屋更加合适。


因为是第一天居住进来,而且这几天因为下着绵绵细雨,天气颇为阴冷,常喜乐一行人决定吃火锅。


府里比县里村子里讲究,不少人家都是炒菜吃,不像在村子里长年累月都是烫菜吃。即便烫菜,讲究的话也就是简单的鸡汤、排骨汤等作为锅底而已,远不及炒菜那般讲究。


常喜乐现在身体虚,所以不敢用茱萸做麻辣锅底,便是让婆子用桃源村带来的野山菌做野山菌鸡汤火锅,里头还放了些补血补气之物。如此更加养生,味道也十分不错。


府里规矩更大,老夫妻为奴仆,是绝对不可跟主人同桌吃饭,常喜乐也不勉强,即便是在后世,有的人家不跟家里的阿姨吃饭也不是没有的。有时候也不一定是歧视,就是觉得不是一家人,不习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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