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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1 / 2)

大年初一要早起,若是晚了就代表这一年都会懒惰,是个不上进的。


在这里好吃懒惰可不是什么好词,背上这名声的,婚事都会被影响。


而桃源村的女子们还会赶着去挑第一担水,谁要是能挑第一担水也意味着来年顺顺利利。


所以常喜乐自以为起得早,可爬起来才发现,大家不仅都已经起了,汤圆都已经滚好了,孩子们都已经捧着碗在那吃了。一口一个,再伴着用红糖姜汤熬的汤,那叫个满足。


“小叔,小小叔!新年好,吃汤圆啦。”杨子第一个看到常喜乐,连忙站起身来跑到他的身边,高声嚷道。


孩子们都穿上了新衣服,而且还是专门从成立买回来的颜色鲜亮的布匹制成的,这个时候穿最是喜庆不过。


从前过年可极少有新衣服穿,都是拿出平时很少穿的那件最好的衣裳穿几天而已。可今年算是发了点小财,常老爹直接大手一挥,每个人都做一件喜庆的过年穿的新衣服,还专门从县里头买的鲜亮颜色的布。


不仅仅是孩子,就连大人都十分欢喜。


不管谁都有一颗想要扮俏的心,况且日子过得好了,在特殊的日子也难免想要表达一下自己的愉悦心情。


常喜乐用手指轻轻弹了一下他的额头,“你们也忒早了,天没亮就起来了吧?”


曹二嫂笑道:“可不是吗,平时想要叫他起床可是费劲,今天我还没醒这两孩子就闹着要起来了,就想着赶紧起床一会挨家挨户拜年呢。”


桃源村有个习俗,就是大年初一一大早,孩子们会成群结队的挨家挨户敲门拜年,而那些人家也得有所表示,若是富裕些的人家就会给一两个铜板当做压岁钱,若是差点的也会抓一把炒米之类的吃食给孩子们。


不管是什么,孩子们都会觉得非常高兴,然后兴高采烈的换下一家,热热闹闹的,又喜庆又吉利。


“我们之前都说好了的,一会要到大树下集合的,要是迟了可就落下了。”


杏儿看他碗里,嫌弃道:“你还在这说好,我都快吃完了,你还有那么多!”


杨子一看果然,大家都快吃完,已经开始喝汤了他碗里还有好几个汤圆呢。顿时也顾不上说话,忙着吃了起来。可汤圆是糯米做的,吃得太急很容易被噎着了,杨子没一会就中招了。


曹二嫂连忙上前拍他后背,“急什么,时间还早着呢,别给噎着了,到时候嗓子坏了今天可没法吃好吃的了。”


说着又教训杏儿,“你催什么催呢,看把杨子给噎的。”


杏儿吐了吐舌头,曹二嫂扬起手作势要打,她赶忙缩回脑袋不敢再吭气。


杨子好不容易把汤圆吃完,几个孩子就走拉手一同出门了。


出门前每个人的胸前都挂着一个用绳子编织成的小网兜子,里头装着个红鸡蛋。这也是过年时候,孩子们的必备装扮。杏儿和妞妞额头上还点了一个红点,两个孩子这大半年养得好,越长越水灵,再点上这么个红点显得更加可爱了。


汤圆是边滚边煮着吃,常喜乐也不用别人动手,自个把手洗干净想着要自己滚着吃,常昱觉得好玩也凑了上来。


因为汤圆粉磨得细,加的水又正合适,所以并不需要什么技巧就能滚出一个又圆又可爱的汤圆。


“要是里头能放点芝麻馅儿就更好。”


常喜乐有些遗憾道,他对汤圆并不是很感兴趣,但是就非常喜欢吃芝麻馅的。之前没想起来,现在开始滚汤圆就记起来了。


曹二嫂很是感兴趣,“小叔说的是汤圆里放芝麻?还有这样的吃法啊?”


常喜乐这才想起似乎桃源村好像没有这么试过的,并不是这里的人想不到这么做,而是往年能吃到都是不错,根本没有余力去想什么花样。而且又放芝麻又放糖的,这么一来成本就增加了,更负担不起。往常过年的时候能吃上几颗汤圆都是非常满足的事,哪里像后世,看到这些玩意就一种腻味,大年初一吃汤圆都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已。


“黑芝麻馅汤圆味道特别好,咬开一口里头的汁水流出来,那叫个又甜又香。”常喜乐有些怀念道。


曹二嫂和丁三嫂对视一眼,忍不住笑了起来,曹二嫂道:“小叔对吃的懂得真多,你教教我们怎么做,家里还有黑芝麻,正好试试。今年收成好,糯米粉磨得有点多了,一直吃这汤圆也腻味,弄点花样大家兴许更喜欢吃。”


王大嫂听这话忍不住又叹道:“往年能吃上大家都能乐上几天,没想到今年咱们还愁着太多了吃不完。”


丁三嫂这段时间在榨油坊里主持,整个人也变得更加生动,不再像之前一样沉默不喜欢开口说话。


“咱们的日子就跟芝麻一样,节节高。看来今天咱们必须得把这芝麻馅汤圆做出来,这兆头实在是好。”


原本大家就想试试,一听这话就是非要做不可了,大过年的就喜欢听吉利的话,做吉利的事。


黑芝麻馅汤圆做法并不复杂,主要是把黑芝麻用小火炒,然后伴着白砂糖一起磨成细末就成。可这世什么都是手工,磨成细分的活就比较费事了。不过谁也不觉得麻烦,能麻烦得上才说明日子过得好好。


常喜乐想着既然都开始做黑芝麻馅汤圆,倒不如把马打滚一起做了,马打滚外头裹的粉是用黄豆做的,做法跟黑芝麻馅差不多,也是炒熟了然后磨成细粉。


常家三房的女人不管性格如何,可都是干活非常麻利的。没多久就把这两样东西做了出来,而且有了吃食摊子的练手,本身又是灶上手艺好的,所以虽然都是第一次做,可都做得非常地道。


常喜乐咬了一口黑芝麻馅汤圆,那甜甜的汁水流入口中,眼睛都忍不住眯了起来,就是这个味!


而马打滚就着黄豆粉吃,明明还是那么一样东西,可就是感觉不同,沾一点黄豆粉吃一口,那叫一个香,常昱都跟着吃了好几个。


“孩子们回来肯定会喜欢这个。”王大嫂道。


这东西虽然不像螺蛳粉之类的硬货吸引人,可喂一喂馋虫还是很不错的,尤其是小孩子们肯定很喜欢。


曹二嫂却想到了其他,“咱们要是在县里头做生意,这东西也能拿出来卖呢。就像小点心一样,吃个玩耍。”


丁三嫂忍不住笑起来,“二嫂,你这生意真是越做脑子越灵光了,一下子就想到这东西能卖钱。”


曹二嫂也不觉得羞赧,反而对这样的评价感到骄傲,“我和杉子爹以后都是要做买卖的,可不就得一天想着啥挣钱。小叔,你说是不是,这东西拿出去卖钱肯定也成的。”


常喜乐对曹二嫂有这样敏锐触感感到高兴,果然和常喜盛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只要有客源,当然成。这两样东西跟现在咱们几家卖的都不一样,可以吸引不同的人。”


曹二嫂得到常喜乐的肯定,心里头更美了,“瞧,我说得没错吧,我就说这东西能做成生意。”


孩子们回来看到这两样东西,果然十分喜欢,要不是糯米不好消化,不让多吃,孩子们非吃到撑不可。


今年桃源村日子都过得好,所以孩子们回来的时候讨到的年礼也比往常多得多。尤其是常家孩子们,得的比其他孩子更多。这都是大家念着常家的好,知道要不是常家,他们今年的日子过得可不会好。


初一晚上常家人都到常大伯家吃饭,一大家族的人凑在一起,一共摆了五桌才坐得开。


这一天很是热闹,桌上的吃食也非常丰富,鸡鸭鱼猪肉每一桌都给摆满了。孩子们每个人都能扛着一个鸡腿在那吃,席上大家又忍不住赞叹今年这年过得实在是舒坦。


哪里像往常,明明日子过得不好心里不痛快,还得撑出笑脸,就怕不吉利。现在可真是打心眼的欢喜,而这一功劳都来自常喜乐。


这段日子的相处,大家觉得常喜乐虽然很是聪明,和一般人不同,可也不像从前一样觉得难以接触。毕竟从前的常喜乐一直在读他们看不懂的书,而现在的常喜乐则跟他们一起想法子挣钱,这其中自然有差别。


因此酒席上也不跟常喜乐客气,纷纷举起酒杯要跟他喝上一杯。


这种酒是不好拒的,况且气氛好,常喜乐也就没有没有拒绝。原本觉得这米酒度数不高,可喝了几杯之后就发现这酒后劲非常大,没一会就天旋地转,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虽说桃源村酒文化也非常盛行,只要有钱买酒,都会尽兴喝到倒下为止。不过这样的情形也只会出现在节日的时候,平时却是不能这样,会被瞧不起当做是一无是处的酒鬼。而节日则相反,若是不喝,就觉得不能融入集体。


常喜乐觉得这样的习俗还挺不错,又能尽兴又不至于一村子酒鬼,不仅不利于生产,还很容易惹事。


不过这次他太小瞧了这米酒,也高估了这身体的承受能力,明明才喝了几杯而已,结果怎么倒下来被送回家的都不知道。


所幸这酒虽然后劲大,可是第二天不会脑袋疼,否则有够难受的。


常喜乐一醒来就看到常昱四肢趴在床上蹲守在他身边,一见他睁眼,双手立马直了起来。


常昱已经很久没有像现在一样,行为呈现兽态。


“乐乐!乐乐!”常昱的神情显得十分焦急。


常喜乐已经回想不起来昨天的事,记忆只停留在喝酒的那一刻。后来是怎么晕的,怎么回家的完全不记得了。


“我没事,昨天我醉了是你把我送回来的吗?”


常喜乐摸了摸他的脑袋,心里大概能想象得出常昱昨天有多焦急。


常昱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像想从常喜乐的表情里看出是不是真没事,盯了好半响,发觉好像确实没事,脸色才没有那么难看。然后立马像一只小猫似的,在常喜乐怀里拱来拱去,一直黏着他不放,又回到了最初刚到常家的状态。


这是受了什么刺激?


常喜乐走出房门,大家见到常昱黏着他的模样,都忍不住摇头。


孙婆子道:“这傻孩子,昨天你醉倒了,他还以为你怎么了那急得都不行了,不停的摇晃你,想把你拍醒。我们后来好不容易才把他劝住,否则你没醉晕也被他摇晕了。这就算了,竟是急得又开始虎啸,吓得村子里的人都敲锅想要打虎。”


曹二嫂也道:“这孩子特紧张你,我们想要靠近都不成,我们怎么解释他都不听。我觉得他可能有些吓坏了,所以今天就成这样了。”


常昱虽然和大家都不亲近,平时对别人也是爱答不理,可也没像昨天那样。这些日子常昱与普通人越来越接近,虽然依然喜欢粘着常喜乐,几乎是寸步不离,但是也不像现在一样,又回到了最初的兽态。


大家明白他是太担心常喜乐,所以一受刺激结果又给回去了。就跟孩子一样,一天大一天小,没有个定性,倒不觉得有其他什么不妥。


常喜乐思忖片刻,“小喵,你是担心我会像你的老虎妈妈一样死去吗?”


小喵之前一直对其他人的话充耳不闻,赖在常喜乐怀里不动,一听到这话猛的抬头,呲着牙那乱嚎,既愤怒又忧伤。


常喜乐知道自己猜对了,那只老虎兴许是在最后的时候昏昏沉沉的怎么叫也不行,渐渐的就失去了生命的迹象。常昱昨天的反常,恐怕也是误以为他一直叫不醒就跟那只老虎一样,最后就再也醒不来了。


这样的刺激,让他一下子又回到了之前那种状态。


常喜乐顺着他的背,“我没事,昨天只是睡得比较熟而已。你放心,我不会那么早就离开你的。”


常昱听到这话,低呜了一声,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墨黑色的眼珠子直勾勾的望着常喜乐,在常喜乐怀里跟个小可怜似的。


常喜乐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这孩子太重感情,偏偏又把所有注意力放在他的身上,也导致了受不得一点刺激。这种交流封闭性状态,实在不妥,可自己又不知道怎么打开他的世界,让他接触外面的人。


之前见他跟常家人相处得还不错,虽然不怎么搭理,可一些行为还是看得出接受他们进入自己地盘。没有想到经过这么一件事,才发现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乐观。


看来常昱虽然聪明,不过小半年时间就能学会说话,学会人的动作,甚至还会算数识字,可真正的意识融入还差得远呢。


“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你别紧张,大家都在这,他们不会眼睁睁看着我出事的。”


常昱眨了眨眼,又是一脸懵圈的模样。


常喜乐知道他现在是什么都听不进去了,也就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前天你猎回的羊肉不是没有吃完吗,我今天给你烤个羊排好不好?”


常昱顿时眼睛一亮,连连点头。


“光点头不行,你得跟我开口说要不要吃。”


常昱眼睛眨啊眨,常喜乐就这么直勾勾的望着他,一副你不开口我就不动的架势。


过了好一会,常昱这才不情不愿的开口,“吃,吃……”


常喜乐顿时乐了,用手捏了捏他的脸,“这就对了!你等着我这就给你弄好吃的,我记得之前二伯给咱们送来了蜂蜜,我给你做蜜汁羊排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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