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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改错字)(2 / 2)

或者说这只老虎并不是养育小男孩的那只,而是另一只来霸占山头的。小男孩被老虎养大,把自己也当成了老虎。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于是就干起来了。


常喜乐觉得自己的脑洞开得有点大,可不知为何总觉得还挺有道理。唯一不靠谱的就是,这么个小不点能把那么凶猛的老虎杀死,这有点说不过去。那只老虎目测有三百斤左右,这得多牛的武力值才能实现。


常喜盛想了想道:“兴许是山民的孩子?那些山民打死了大虫,但是怕被人发现就赶紧跑了。这孩子身受重伤,怕养不活就没带走。”


这里的山民是指没有户籍躲在深山里的流民,如果被发现是会被抓起来贬为奴隶。平民不可与山民交易、来往,否则一同受罚。现在虽说对山民没有从前苛刻,只要这些山民愿意出来入籍,身上没有背着案子的,就不会追究责任。


但是依然有人不愿意下山,因为一旦入籍就意味着交税、徭役等。苛政猛于虎也,本朝虽然还算开明,可依然有人不信任,更没有在山林里自由自在。像猎户一样捕猎为生却又不像猎户那样每年还得按照规定交兽皮当做缴税,虽然山中艰苦,可生活压力相对会小很多。


常喜乐觉得常喜盛的推断比自己脑洞大开靠谱多了,众人一听也就觉得是这个理。虽说大夫刚才诊断这个小男孩的伤势并不算十分严重,可对于缺医少药的山民来说却是难以救治了。


山民里不尽是躲避税收徭役的贫苦百姓,毕竟山中生活艰苦,躲躲藏藏的普通人总是不喜。现在外头情形还算不错,喜欢过正常日子的山民都下山了。所以有不少是犯了事,怕被惩罚躲起来的。这种人最是冷血,见这孩子不好了,也就不管了。至于为何没有带走死老虎,怕是自己也受了伤,带不走吧,结果就便宜了常家三兄弟。


大家这么一推测,纷纷觉得就是这么一回事,自动的将小男孩当做是山民抛弃的孩子。


“哎,真是作孽啊,这么小的孩子还能救就扔在那了。要不是你们把他救了,血都要流光了。”大夫叹道。


常喜乐身上的衣服就是这么毁了的,撕了大半当绷带了。原本的长衫变成了短衫,只比打赤膊好些。虽然有些可惜,可人命关天也顾不上了。


常喜乐道:“也是他命大。”


那条道行人一向不多,正好今天被他们遇见了,只能说是命不该绝。


“既然是山民的孩子,肯定没有户籍,最好马上报给县衙,省得惹麻烦。我在衙门里有认识的人,若你们不嫌弃我让人帮你们跑这个腿?”


常喜盛和常喜乐一听,顿时明白大夫打的什么主意。


这小男孩不好再回山里去,肯定还是得到衙门那挂个名的。大夫虽说有私心,可要能办成事倒也免了麻烦。大夫出不起价,大不了只卖一部分。


申报之事不能马虎,三兄弟便是委托大夫帮忙,只是到时候这老虎怎么卖,还是得小男孩决定。


常喜乐由这件事更加肯定常喜盛和常喜旺的人品,常喜盛虽说是家里最精明的一个,可真遇到事的时候却不会贪便宜。否则不会那么自然的认为这老虎是属于这个小男孩的,而不是他们见到就是他们的。


虽然没有得肯定答复,但是大夫依然十分高兴,觉得大有希望。让他们留在医馆后面的屋子里,老虎也被搬了进来。


常喜乐一直被小男孩抓这手,根本没法离开,想要办的事也没法却去办了,只能嘱咐两个哥哥去茶馆之类的地方打听一下关于运河的消息。


两个哥哥刚离开,后脚跟就有人登门。


大夫一见来人,连忙迎了上去,态度恭敬,“这不是吴掌柜吗,什么风把你吹了过来?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吴掌柜挑高着下巴,一脸不耐,“瞎说什么呢,我好着呢!我听说有人打了大虫,过来看看货。”


大夫心底叫苦,这下怕是守不住那大虫了,“吴掌柜,您来晚了,现在已经归我了。”


吴掌柜直接呸了他一口,“少给我胡咧咧,我都没来怎么可能卖了。”


吴掌柜理没理会大夫,径直往里走。


大夫在背后暗暗咬牙,却又毫无办法,只能跟上去。


吴掌柜先去看那只老虎,因是夏天不宜存放,大夫已经命人开始处理。


吴掌柜这摸摸那碰碰,嘴里啧啧惋惜,“可惜了,可惜了,这虎皮破损得厉害,要不然能值点钱。”


“小子,这是你捡来的?这么吧,我出一百贯钱,这只大虫我收了。”吴掌柜扫了常喜乐一眼,漫不经心道。


常喜乐被气笑了,大夫刚出三百贯那都算是低价,现在竟然有人出一百贯钱,还一副我恩赐给你的态度。


“不卖。”


吴掌柜不乐意了,眯着眼威胁,“嘿,小子,你知道我是谁吗!竟然这么不给我吴某面子,你信不信你带出去这大虫一百贯都卖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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