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再过三四年,彩铃时代到来,网络歌手崛起,或许这些专业音乐人能够提前适应,也能比原时空坚挺一些。
李勇倒不是看不起网络歌手,实际上里面也有不少精品之作,但烂俗的歌曲的确也有很多,或许真的招所谓大众喜欢,但这类口水歌对于音乐类型的拓展和进步确实也没啥作用,反倒还会让许多人觉得用心做的音乐没人听,大家就喜欢“俗”的。
这种事情在后面的版权时代又重演了一次,李勇尽管并不觉得自己对所谓华语乐坛有什么责任心,但如果能够做点什么有用,他也愿意去做。
文艺作品永远都是多元化最好,要是让一个类型充斥市场,就不说审美疲劳的问题,也显得不太健康。
而且有时候觉得好像是市场、是听众的选择,其实更深层次,他们也是被动的选择,毕竟要迎合流行嘛。
就好比短视频时代,一首烂歌找好推广就能堆出一个几十亿收听的夸张数字,不火也算火了。
那个时候谁去管你整首歌曲的编排怎么样,只要副歌有点儿旋律就行,哪怕抄袭也没人管,反正钱都拿到手了。
整个环境就是这样逐渐恶化的,最后受损的还是没法发声的听众和创作者。
闲话少提,王学男最后选择的还是电视台。
李勇一个电话过去就搞定了,然后两人又温存片刻,李勇先将她送回学校,然后回到自己的学校时,突然看到校门口路边有个人正在唱歌,那身影着实是熟悉,让他不得不停下车来走过去围观。
“……”
“好、好听!”
好不好听不知道,不过这种街边驻唱,只要不是碰到成心捣乱的,大家都不介意说几句吉祥话捧个人场。
几年时间过去了,夏洛比起当初显得又沧桑了许多,主要是胡茬的问题。
不过他的眼眸却显得明亮了许多,比以前好似多了什么东西。
等到这一曲唱完,夏洛正打算要收拾东西离开,突然注意到自己跟前多了一双鞋,然后顺着腿往上,再往上,看到一张熟悉的、却又很惹人讨厌的笑脸,“怎么,不会这么快就忘了我吧?”
……
“最近两年,你过得很好啊。”
“最近两年,看来你过得不太行。”李勇喝了口酒就放到一边,微微一笑,已经赢得对方的怒气。
夏洛手上用力攥了攥,青筋爆出,但很快又释然一般放开。
“你怎么会跑这里来?”
“这里又不是你的地方,”夏洛翻了个白眼道:“再说我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只要有这双脚在,喜拉马雅山我都爬得上去。”
李勇也懒得去纠正他的叫法,点点头道:“你说的也有道理,是我想多了。”
夏洛嗤笑一声,又掏出了一包烟来,自己点了,也没打算递一根给他。
李勇笑了笑,并不以为意。
他还是老习惯,别人抽烟他无所谓,但是自己不抽,除非人设有必要。
好在目前来说,倒也不存在这个问题。
而且如果说以前普通人时期,烟这玩意儿可能对他还有些作用,那到现在,他的身体和精神早已不在普通人的层面,可以称之为“超凡”了,拿烟就更没什么意义了。
“说实话,我很恨你,到现在也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