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则新闻一经发表,就迅速在互联网上蔓延开来,甚至在工作日的早高峰时间段,就直接空降热搜榜单。巑
几乎是第一时间,绝大多数正在通勤路上忍受着人潮汹涌的拥挤,只能够在夹缝之中拿出手机,在互联网上寻找片刻安逸。
因此,在早高峰时间段中,几乎可以算得上是一天之中,互联网的第一个冲浪高峰。
哪怕夜里有一帮“守夜人”在相互较劲谁才是守夜冠军,也丝毫不影响早高峰才是互联网的第一个冲浪高峰这一事实。
毕竟,哪怕是到了公司,大早上摸鱼冲浪的选手,依旧大有人在,而显然,他们才是互联网上冲浪的主力选手。
而当他们打开手机,进入到相关软件之中时,很难不注意到高挂在热搜上的那个话题。
“抖音起诉a,创始人怒斥后者拙劣的模仿!”
对于如今光是用户体量就已经超过1亿的抖音来说,哪怕是在拥有14亿人口的泱泱华夏之中,也已经算得上是一款知名度极高的软件。巑
毕竟这就相当于每14个人之中,就有一个人使用过这款软件,然而刨除掉老年人和小孩子这两大群体,这个比例实际上只会更高,而不会更低。
尤其是在人口密度更加广泛的城市之中,抖音这款音乐短视频软件,早就提前展露了其产品特性的魔力,以近乎夸张的社交裂变速度,迅速占领着市场。
同时凭借着金秒奖之后形成的各领域短视频创作者的头部效应,不光有【papi酱】,更有【木子柒】,【大胃王子密】等优秀创作者作为内容风向标。
引领着平台内容的发展和迭代,更别提还有一大批如日中天的游戏主播入驻,将抖音作为同粉丝交流的第一平台。
如此这般,抖音几乎垄断了当下年轻人的各种喜好,将打造一个年轻人的社区这件事情,贯彻到底。
所以,在这1亿用户之中,年轻人这一核心群体几乎占据了八成以上,拥有以年轻人为主的用户基本盘,可以说是抖音最大的优势,甚至没有之一。
毕竟年轻群体作为承上启下的一代,从某种程度上就代表着未来,掌握了他们,就相当于掌握了未来。巑
这一点,从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之中,也足以管中窥豹。
而抖音经过了从ical.ly引进国内后的e,再到如今“记录美好生活”的更迭,虽然才短短一年多的时间。
但这种新潮的玩法,从海外市场回流的变装挑战,亦或者是本土衍生的美食探店等诸多内容,再加上一划一拉的成熟ui模式……
都早已经在潜移默化之间,形成了一种自己独有的用户习惯。
只有用户习惯,才是产品真正的立足之本,毕竟习惯这种东西一旦养成,往往都是根深蒂固,难以改变的。
而用习惯了抖音的用户,再去看快手和美拍,往往都会觉得难以适应,毕竟在机制上,抖音确实已经是做到了淋漓尽致。
要不然,也没办法在海外这片欧美文化腹地之中,杀出一条血路来。巑
更不会成为头条系的模仿对象。
毕竟相比起从零开始,重新去探索一条能被市场接受,能被用户喜欢的模式。
还不如直接将这一套已经得到市场认可,并且行之有效的模式拿来用,“踩在巨人的肩膀”上,永远是最简单粗暴的真理。
只不过上辈子的头条系,可以借由市场的信息差,乘着ical.ly驰骋海外市场之际,提前偷家,将华夏本土市场抢先占领。
再反过来将其收购,完成“以下克上”的壮举,彻底掐灭了抄袭风波的源头。
但是这个剧本嘛,在这辈子显然是走不通了。
而这条新闻,能够在早高峰这个时间段,就直接空降热搜,第一时间博得诸多关注,背后自然是少不了有人在推波助澜。巑
如今的东升集团,在“推波助澜”这一块上,早已经是驾轻就熟,自有属于自己的一套流量体系,想要做到这一点自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而如今的互联网之上,屁大点事情都能够掀起铺天盖地的舆论,诸如“可乐到底是可口好喝还是百事好喝”“粽子要吃甜的还是咸的”……
这些话题都能够在互联网上争论不休,更何况是这么一件具有话题性的热门事件呢?
一时间,不管是不是抖音的用户,都仿佛是嗅到了瓜田里香味的猹一般,齐聚一堂,想要看一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打开这一条热搜,话题里首当其冲的自然是阳陆宇这个创始人的现身说法。
说来这也是阳陆宇第一次选择在大众面前抛头露面,除了极少数知名度极高的创始人之外。
绝大多数用户对于自己所喜欢软件背后的创始人,几乎是一无所知。巑
所以阳陆宇这一次露面,也让绝大多数人用户第一次知道,原来抖音这款时髦流行的软件,竟然是这么一个平平无奇的程序员研发的。
原本阳陆宇自然也是不想要出这个风头的,只不过经过周东升的一番游说之后,阳陆宇也明白,没有人比他更适合来做这件事情。
而既然选择站出来了,阳陆宇自然也没有打算善了,商场如战场,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所以,视频之中的阳陆宇,可谓是丝毫没有留下任何情面,从技术层面上全方位的为大众剖析,a这款软件,是如何对抖音进行全方位的剽窃。
从ui设计,再到玩法机制,在视频之中,直接将两款软件的应用放到一起对比,相似度可谓是一目了然。
虽说音乐+短视频这个玩法由来已久,哪怕是在快手和美拍那边也不稀罕,更有像小咖秀这样推陈出新的玩家存在,但是借鉴和抄袭还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而a和抖音,无论是界面还是功能,两者ui设计非常相似,都是短视频社交软件,完全就是一副李逵和李鬼的扮相。巑
或许从技术层面上,“抄袭”这个概念就像是罗生门,难以有一个准确的界定。
但是有些事情,不一定非要得到法律层面上的界定,只需要在大众心目中形成这样一个先入为主的观念就足够了。
正如腾达一般,哪怕如今作为国内互联网数一数二的大厂,依旧难以消除大众对其“借鉴”起家的固有印象。
无论是周东升还是阳陆宇,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只要能够把这个标签打在头条系身上,就足以让他们立于道德高地之上。
对于普罗大众来说,如果二者没有体验上的本质差异,单纯从支持“正版”和“盗版”之间做选择的话……
绝大多数用户必然都会倾向于选择前者,尤其是二者都是免费的前提下,选择前者,至少还能得到道义上的正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