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周东升手中的两大传媒,都是市面上不可或缺的稀有筹码,但是奈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周东升没有这个想法,诸多垂涎三尺的投资机构也只能够作罢。
毕竟两大传媒真正的价值所在,只有周东升对此心知肚明,其他投资者可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自然不可能知道其价值所在,更不可能一味的抬高价格。
归根结底,他们投资的目的是为了挣钱,而不是送钱。
至于所谓的盘外招,那些粗鲁的手段对于资本机构来说,实在是太不体面了,同时也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算术题。
成本过于高昂,付出和收获完全不成正比,完全没有任何必要,这样的想法至始至终都不会出现在他们脑海之中。
尽管刑法上记录着很多赚钱的法子,但是对于资本市场来说,赚钱还需要违法吗?
既然周东升「不识抬举」,那就只能够重新物色其他的筹码了,尽管眼下周东升手中的【papi酱】名声大噪,有着「年度第一网红」之称。
放眼眼下刚刚展露萌芽的网红行业,除了王校长这个特例之外,基本没有其他网红可以与其相提并论。
但是流量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行业格局同样是如此,哪怕是娱乐圈这个舞台,也不是靠一枝独秀撑起来的。
鲜花需要绿叶衬托,唯有经历了争奇斗艳,百花齐放的过程,一个行业才会走向成熟,作为新生事物的网红行业同样如此。
尽管【papi酱】风头一时无两,但是在那一份权威媒体统计的年度网红排行榜上,在他之下同样有着数十位潜力无穷的潜力股。
哪怕【papi酱】这个ip的粉丝基础在所有网红之上,但是也并不意味着【papi酱酱】能够一家独大,垄断整个行业。
哪怕第二名第三名在数据层面上不如她,但是光从数据上来说,1+1总归是大于2的吧?实在不行的话,1+1+1总能大于2了吧?
固然【papi酱】有不可取代的内容质量作为支撑,但是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质量比不过我还不能比数量吗?
因此,退而求其次的资本机构,顺藤摸瓜,开始寻找同类网络传媒进行投资,大量资本热钱流入了「网红经济」版块下的相关企业。
资本机构看中行业未来的增长空间,大量网红传媒则是苦于资金有限,发展举步维艰,双方各取所需,一拍即合。
而得到了资本机构的大笔融资之后,无论是在红人节庆典上露面的一众网络红人也好,亦或者是年度网红排行榜榜单上的那些人也罢。
尽皆都收到了来自各方网络传媒的橄榄枝,这也意味着网红行业正式从杂牌军阶段进入了正规军阶段。
原本他们的成功或许只是因为偶然,在互联网平台上展示个性,展示自我,就得到了诸多粉丝的拥簇,对于运营也好,变现也罢,都只是凭借着自己的喜好决定。
同时又遇上了一个行业兴起的野蛮生长阶段,在行业红利的灌溉之下茁壮成长,然而老天爷再怎么追着你喂饭吃,那也是一时的。
如果度过了行业初期阶段,还没能学会自己吃饭,那随着行业竞争加剧,这些幸运儿很快就会明白什么叫做「所有命运的馈赠,都已在暗中标注了价码」。
相比起孤军奋战,需要自担风险不同,如果有一家成熟的公司提供后勤保障,让自己彻底没了后顾之忧,可以专心只做自己最擅长的事情,并且专注于内容输出……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无疑是极大的延长了网红的寿命,同时也降低了风险。
个人的力量总是微乎其微的,而一切伟大的开端,都是从团队协作开始的,单枪匹马干翻世界的
个人英雄主义虽然让人向往……
但是英雄终究不是神,也得吃饭,如果没有充沛的后勤保障,又怎么能让英雄心无旁骛的去干翻世界呢?
因此在接二连三的「利好」消息刺激之下,整个网红行业展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蓬勃生机,开始了万物生长阶段。
一场资本甘霖挥洒而下,首当其冲的受益者,自然就是最先扎根在这片土地上,并且已经有了雄厚根基的这第一批进场的创业者。
其中,值得一提的,或许就是扎根于杭城的如晗控股,作为从互联网电商之中起家的如晗控股,十分敏锐的捕捉到了网络红人潜在的带货能力。
线下实体店铺最大的优势,显然就是有看得见摸得着的货物进行实时展示,能够让消费者全方位感受产品本身的特点。
而在看不见摸不着的互联网之上,一切信息都只能够通过平面来向消费者展示,如何打动消费者,让消费者心甘情愿的掏钱,那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
而早些年,从互联网电商中积累了第一桶金的如晗控股,便敏锐的察觉到了平面模特的美丑对于产品销量的影响至关重要。
说白了,人就是视觉动物,在先入为主的观念影响下,第一印象便是影响消费者决策最重要的因素,甚至没有之一。
于是就有了「眼球经济」这样的说法,能够吸引消费者眼球的产品,就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收益。
而互联网时代的兴起,或许就是对「眼球经济」最好的诠释,毕竟互联网的崛起,靠的可不就是将消费者的注意力,从电视上吸引到互联网上嘛。
同样一件衣服,穿在明星身上,和穿在普通人身上的效果,自然是不可能一样的,同时人对美好的向往又是与生俱来的天性。
于是,用俊男靓女来展示产品,就能直接提高产品销量的道理,就这么朴实无华的诞生了。
从模特,再到明星,本质上都是遵循着这一个道理,消费者就是愿意为美貌买单。
而明星代言,便是长久以来在消费者潜移默化下形成的,消费市场上最行之有效的规则。
只不过对于互联网电商而言,道理我都懂,谁都知道明星代言有用,但是这个办法显然不是谁都可以消费得起的。
就算有这个钱,明星为了保证自身含金量,一般也不会选择接一些自降身价的代言。
当然,这个前提是建立在大环境景气的情况下,一旦大环境不好,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在此暂且不表。
既然明星不可取,那就只能够退而求其次,同样是为美貌买单,抛开明星光环不说,模特无疑就是最好的平替。
如晗控股在电商平台上攫取第一桶金的过程之中,就发现了模特与模特之间,亦有差距。
这个差距并不是单纯指外貌,毕竟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审美本就是相对主观的感受,自然是因人而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