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阁下,这绝对不可能!这样的条款,根本就是未开化的野蛮人的决定,我还是希望您再考虑一下。”罗荷非常激动的说。
“我可以给你半个月的时间,与你们位于爪哇巴达维亚的总部商量一下,我只是警告你们,如果你们不答应的话,我们就会对所有贵国和与贵国有商业合作关系的商船发起无限制袭扰战,还有贵国的水手,我们也不会白养他们,这些人将会被送往我国的北方边境为苦力,为我们的国防建设添砖加瓦。”李沐义正言辞的警告道。
“简直就是。。。就是。。。”罗荷已经想不出什么词来表达自己的意思,不过翻译官林蓓小姐礼貌的停止了翻译,想必罗荷说的应该是些不堪入耳的脏字吧。
“话已至此,是战是和,你们给个准儿。”李大公子洒然一笑,就招呼自己的亲兵们离开了,留下罗荷一个人满脸阴沉的盯着他离去的背影。
半个月之后,荷兰董事罗荷却主动找到了正在海边度假的李沐,表示答应他所提出的全部要求,但是荷兰东印度公司抽出所有的流动资产,也仅能支付两千五百万两白银,所以请求剩下的部分将会以东印度公司属下的部分商船和香料群岛的贸易收入冲抵。
李沐倒是也不想把荷兰人往绝路上逼,荷兰以不到大明一个省的土地,一跃成为十七世纪的海上霸主,也有太多需要大明去学习的地方,如果能通过放他们一马换取荷兰贸易和公司管理上的经验,李沐倒是觉得非常值得。
至于澎湖列岛,自然还给大明,小琉球上的荷兰据点也全部拆除,荷兰在远东的贸易,将会接受大明的监督并受到大明律法的约束。不过荷兰同时也取得了在大明的港口进行官方贸易的权利,只要符合律法规定,大明将会负责为荷兰商船提供护航。
在这个时代,大明处于稳定的小农经济体系,对西方商品需求量很小,而西方国家对丝绸,茶叶,瓷器等明星产品简直趋之若鹜,荷兰人就算是一次赔上三千五百万两,也不甘心放弃大明这个市场,可见东方商品利润之丰厚,简直达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
大明天启四年七月二十日,经内阁同意,李沐为大明的全权代表,和荷兰共和国签署了明荷《泉州条约》,这是中华帝国历史上第一个正式的同西方国家缔结的条约,也是荷兰王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按照《泉州条约》的条文,荷兰退出澎湖,琉球群岛和小琉球,等于宣告荷兰殖民者侵占琉球为基地,进而控制大明,日本和朝鲜贸易的计划彻底破产。
所有荷兰被俘战船交给大明水师,所有在澎湖和小琉球修建的荷兰据点和不动产,转交大明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所有荷兰官兵所用之武器和船上弹药,粮食,补给,转交大明海防舰队。所有荷兰被俘人员将被遣返,受伤人员也会由大明提供医疗和帮助,阵亡者也会入殓后,由荷兰船只带回。
荷兰支付大明三千五百四十万两白银的战争经费,和十万西班牙金币的战争赔款,其中两千五百万两以现银支付,其他剩余款项以香料群岛十年的贸易收入和五十五艘荷兰商船冲抵。
所有荷兰商船在远东的活动将接受大明的监督,所有荷兰入境商品将按照律法向东南海关总署缴纳关税。
同时荷兰获得大明的贸易优先国地位,鼓励大明商人投资荷兰的贸易公司,并因此获得的收入受到海关总署的承认和保护。
荷兰董事罗荷叹息着,用微微发颤的手在条约文本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这是一次巨大的外交胜利,也标志着大明帝国总算是从无休无止的朝贡外交模式中走出来,开始探索更适合自己生存的道路。
两千多万两的赔款,也为李沐在朝廷积累了极大的声誉,这已经相当于整个大明国库两年的收入,一下子让原本长期被欠薪以致难以糊口的京官公务员们,破天荒的领了一回双薪,不仅把欠的补齐了,还大部分都有富余。很多高官也对李沐的能力纷纷肯定,这小子,于治国理财,征战沙场,都不愧为一把好手。
李大公子经此一役,隐隐已经被很多高官视为大明下一代领袖的接班人,虽然不是唯一人选,但至少也已经取得了朝野认可,加上李沐状元出身,战功累累,前往内阁的道路已是一片坦途,只等待李沐的年岁大一些,资历更多一些,想必有些事情就会顺理成章的达成了。
看着签完《泉州条约》,颇有些失魂落魄的罗荷,李沐没有多少欢呼雀跃的感觉,盖因罗荷现在的心境,没有人比李沐更了解了。
在原来的时空中,从《南京条约》到《北京条约》《瑗珲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从割让香港到割让库页岛,海参崴,台湾,澎湖,山东,旅顺,从赔款两千万到赔款两亿,四亿五千万。
我们所经历的痛苦,远比荷兰人经历的要多,想必那位总管北洋政务的老人,在签下一本本丧权辱国的条约时,也是像罗荷一般的心境吧。
无奈,绝望,痛苦,愧疚,应该都有吧,五味杂陈,一生难安。李沐轻轻叹了一口气,转而伸手拍了一下罗荷的肩膀。
原本以为的嘲笑和得意并没有到来,罗荷甚至诧异的从李沐的眼里看到了一丝感伤,不知道大获全胜的大明帝国,又需要感伤什么呢?
就像德国铁血宰相俾斯麦所说的:“真理,往往在大炮的射程范围之内。”这是普鲁士王国从无数内战中得到的血泪教训,也是中华民族一直不愿接受但最终不得不承认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