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一夜吧,”厉蕾丝悄声对李沧道,“王胖子这样下去不行的,他没自制力的,我怕他和行尸斗着斗着直接睡过去,而且...你也得休息啊...”
最后那句说的很小声,还带点不同寻常的小妩媚。
“嗯咳...”李沧装模作样的点头,“行吧,晚上我多召唤些狗腿子还有魔山顶一顶,老王,下课!”
老王把页锤一扔,山呼万岁,头也不回的滚蛋,进了吊脚楼就把自个儿往沙发上一扔。
“小小姐,我要死了,快多做点好吃的犒劳犒劳我,养家糊口也忒难了!”
“今天不打了?”太筱漪不可思议道,“那好,我多炒几个菜,大家都累坏了吧,想吃点什么?”
“我要浸青菜苗!”
“红烧鱼块吧...”
“干煸豆角...哦,豆角好像没长成,那算了...”
四个人三个半大胃王,一顿以盆和桶计算的丰盛晚餐愉悦结束,所有人转移到地下庇佑所,将地面战场留给狗腿子和魔山。
“爽啊~”
老王锁门后把自己往柔软的驯鹿皮沙发上一扔,发出梦呓的声音。
四个人各自占据一个沙发,太筱漪一边穿针引线修补风衣一边担忧道:“上面没问题吧,牲畜圈和水源那边...”
“不会出问题的,我让魔山重点守了,况且吊脚楼里根本没人,咱们的气息消失后,行尸夜晚大概率会继续休眠、闲逛、或者把注意力转移到魔山身上。”
“好家伙沧老师,合着你之前跟这诳我呢?”
“不然你以为?”李沧眯着眼睛,无良道:“都说了是为你好,你看你这两天,身手矫健进步神速~”
“呵忒!”
这个深夜嘛,它是补习的颜色。
李沧此前一直纳闷某些高端品牌的高跟鞋的鞋面有颜色也就罢了,为什么鞋底颜色也要费心设计的那么漂亮?
比如厉蕾丝这双12厘米的,镶钻黑金面,耀眼的红底!
e,那颜色和花纹,李沧这种钢铁直男大概只能够以漂亮来形容,至于再具体描述那就恕他无能为力了,总之一看就是经过精心调色的。
不过现在,他成长了,他懂了...
有一说一,别人穿高跟鞋靠经验,厉蕾丝靠的是技术,美则美矣,就是李沧总也忍不住跑题,老是想着她恐怕踩着高跷也能走出优雅的猫步什么的。
区区高跟鞋,穿着它的人是厉蕾丝诶,做出什么高难度的动作也就很河狸吧?
所以——
高跟鞋:我特么做梦也没想到居然有一天可以用鞋底和天花板亲切交流。
“e...”
“怎,怎么了?”
“总觉得少点什么呢?”李沧若有所思,从床下翻出个小盒子,“就它了!高跟鞋都穿了,把它也穿上呗~”
“滚啊,你怎么那么多花样!”
wolford rita,不是什么大牌,但薄如蝉翼质量尤其手感贼棒棒,灾难发生前入门级400来块一条,再贵点都够名媛们拼个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