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修真>非人类基因统合体> 第二十四章 自然意志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十四章 自然意志(2 / 2)

“不过我这些天有事,你先顶着吧!”


程铭气道:“你有什么事啊?还有什么事比马翔的后事重要?”


蓝牧沉默半晌,说道:“有!马翔不能白死。”


挂断电话,蓝牧深吸一口气,快步走向家里。


他已经决定了,马翔的仇,他要亲手报!


不光是杀害马翔的凶手,不管他背后是谁,所有与解尸案有关的罪犯,他都要一一找出来。


亲手制裁!


马翔是他最好的兄弟之一,眼看就要结婚了,却因公殉职。


蓝牧无法接受自己视若无睹,唯有替他血债血偿。


他一直都不是很相信警方的办案效率,与其被动的等待凶手被抓,不如亲自去找。


而且他要的不是凶手伏法,而是复仇!


当蓝牧回到家中,先是很正常地陪了一下苏月,等苏月自己进房间后,他开始翻找衣物。


找了一套几年前穿的黑色帽衫,用帽兜罩住脑袋,拉链高高系住,再穿条牛仔裤,他便直接出门了。


直到第二天他才回来,这一整个晚上,他将魔都三分之一的地方走遍了,所有的行道树都被他用自然之力改造。


并且将凶手的样子交流给它们看,凡是遇到此人,被改造过的树就会记住,等到蓝牧在附近时,就会通知他。


原本树木就对精灵亲和力极大,改造之后更是拥有与精灵交流的资质。


他要将全魔都的树都变成他的耳目,一切罪恶,都逃脱不出自然的意志。


……


一连三日,蓝牧日夜不缀,终于将整个魔都的树都改造了一遍。


为此他不仅不累,反而神清气爽。


生命能量在他与树之间转换一次,对于他似乎也有着微弱的益处。


这三天他不光没有感觉到饥饿,反而自然之力还丰富了一些。


凡是有树的地方,就是他自然意志笼罩的地方。


然而寻找凶手的事,依然毫无线索。


蓝牧有些失望,这实在是个笨办法,虽然在全市都布满了眼线,可如果凶手不出门,还是没有用。


“他到底躲在哪里?”


在蓝牧变身精灵的第五天,他没有再找凶手。


因为今天是马翔出殡的日子。


马翔的家人,同学,朋友,还有派出所的同事,该来的都来了。


蓝牧还看到一个哭得异常伤心的女人,和马翔手机上的照片一样,正是他的未婚妻小玲。


程铭和蓝牧一直在葬礼上帮忙,这几天主要是程铭陪马翔家人张罗此事。


马翔已经被烧成了灰,一路上由他母亲捧着,最终安葬在明嘉山。


一直到了晚上,人散了大半,只剩下一些亲密的人留着。


派出所的警察们还在,毕竟他们所长就是马翔老爹,不管是真心实意,还是虚情假意,他们至少陪到了最后。


葬礼结束,饭也吃完。


蓝牧单独和马翔父亲聊了起来,询问警方的查案进度。


只见马翔父亲摇摇头,说道:“你提供的录像的确拍到了凶手的样子,我查了,他叫郁河图,今年23岁,山东人,技校毕业来魔都打工的,因为他追求公司的女经理,被指认骚扰后丢了工作,被辞退是上个月的事。”


“难道……”蓝牧楞道。


“没错,解尸案他嫌疑最大,因为那个女经理是解尸案中的第一个死者,他差不多也有动机。”


“这么明显,警方为何还调查这么久?女经理一死,早就应该怀疑他了!”蓝牧惊道。


马翔的父亲却摇摇头道:“没有那么简单,局里之前调查过他,他有绝对的不在场证明。”


“什么不在场证明?”


“女经理死亡时间的前后,他就在派出所被拘留,所以不可能犯案。”


“啊?”


“他正好被指控猥亵妇女,被抓了。”


蓝牧一想,就说道:“他一定有同伙!那个同伙为他报复女经理,因为他肯定嫌疑最大,所以故意让他猥亵妇女,被拘留制造不在场证明。”


马翔的父亲点点头说道:“没错,我现在已经知道了。可惜晚了,当我们去抓捕他时,已经找不到他人了,连屋内的东西都没有收拾,很显然,那天他杀死……马翔后,根本没有回出租屋,而是直接躲起来了。”


“我们这几天搜查了各个黑旅馆,黑网吧,甚至是娱乐场所都没有找到他。有极大的可能性,他躲在某个人的家里,很有可能就是那个同伙的家中。可是我们根本不知道是谁,也不可能搜索每一个人的家。”


“只能在各个地方蹲点,排查监控,意图找到他。”


蓝牧追问道:“监控呢?”


“监控显示那天他跑掉后,最终消失的地方是平湖步行街。那里没有监控,所以我们还没有发现他最后去哪了。”


马翔的父亲又说:“不过他跑不了!只要他还在魔都,我一定能抓到他!我就不信他永远不出现了!”


“就算他一直躲在民居里,我们一家家搜也要搜出他!”


蓝牧点点头,他知道警方总能找到他的,现在全城的警察都在找郁河图这个人,他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


但是,蓝牧不准备慢慢等警察找到他,确定了郁河图最后消失的地方,蓝牧就离开了。


请收藏:https://m.biquxx.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