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找了一柄刀,找来一个碗,划开我的手腕,滴入半碗血。
小舞洗完澡出来后,我拿起这个碗,递给她:“喝下去。”
这事情,如果按照普通人的思维来想,怎么想怎么觉得诡异:先是穿寿衣,现在又要喝血,谁能接受呀?
还好,小舞无条件相信我,一把接过碗,“咕噜”一口,将血吞了下去。
喝完血,她一把按住脑袋,摇了摇头:“四哥,有点……晕。”
晕,就对了。
接着,她身影一晃,倒在我的怀里。
倒不是说我在血里下了药什么的,根据花满楼的说法,在解蛊的时候,白小舞融了我的血,阴差阳错里,我俩形成一种莫名的联系。
有点像所谓的血缘关系。
众所周知,如果人得病了,需要输血的话,一般不会使用直系亲属的血液,不然容易出现一种死亡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的抗宿主病。
所以我的血,对她有一定的“毒性”,只不过因为血液经过口腔,毒素被削弱,并不会让她真正的死去。
实际上,经过一段时间的吸收后,她的心跳也应该停止。
因为我是活尸。
血液在她的身体里一旦被吸收生效,在一定的时间里,她基本上就类似于僵尸一样的存在!
说白了,有种“吸血鬼后裔”的感觉。
活尸是“心尸”,属于一种比普通僵尸高级的存在,与魂尸同级。
不是级别高级,而是种类高级。
就好比同样大家都是人,普通人家的孩子需要学习、读书、工作,各种阅历和积攒,才能够首付在城市里买房;而富二代不学无术、屁毛本事没有,但只要动动手指,想要几套要几套,是一个道理。
大家都是人,普通人学习的更多,付出的更多,但得到的却更少,这就是“种群”优势。
话糙理不糙。
只不过目前我“心尸”的优势并没见到,劣势倒是有一大堆,让我一个头两个大。
我一只手抱住白小舞,另一只手揭开棺材盖子,把她放进了棺材里躺着。
随后将棺盖半掩,我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这血放的我有点虚。
按照花满楼说的,以后每天我都得给白小舞喝半碗血,连续七天,等过了头七,就没事了。
我去!
整整七天呀!
“老板,终于开张了呀,我是朋友介绍来……买……”就在这时候,一个满脸富态的中年大叔走进来,正跟我说话呢,一抬头就见到了房间中央放着的棺材,而且里面还放着一具“尸体”!
大叔的脸立马就绿了,尴尬的笑了一声,掉头就跑。
“喂,老哥,你买啥呢?”我追着他喊。
“不买,啥也不买,就看看。”大叔慌不择路的逃走,连头都不敢回。
不用说,我摆这么一口棺材在房间里,确实有些瘆人,一连吓跑了好几个打算逛我店的人。
我也不在意,就这么把棺材摆着,任由他们看。
这有个说法,叫作“传讹”。
意思是,本来不是真实的东西,一传十,十传百,它就算是假的,传来传去,也就变成真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