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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四章 处置俘虏(2 / 2)

士家中的男丁必须世代从军,不能转事其他行业,并且籍内其他人也必须服从国家征战的需要,某些时候也要承担一定的作战任务。


为了获得稳定且更多的士家人口,魏廷还规定士籍内的男子和女子不可以与普通民户通婚,只能在士家内部进行婚配。


发展到后来,曹魏还不顾礼仪人情强行指定婚配,如果分配到女子的士家男丁全部死亡,则家中女子会被指定改嫁到别的士籍家庭,以保证她们继续生育人口。


士籍中的年轻男子则被称为士息,这些人就是曹魏中军的主要兵源,一般都会被征召至都城服役。至于剩下的老弱病残除了负责地方的军事任务之外,还要承担开垦荒地、宿卫封国等一系列徭役。


士家的负担如此繁重,自然会有不少逃跑之人。为了防止这种情况,曹魏还制定了士亡法,规定若有士家籍军士逃亡,全家都要受到牵连,其父母、妻子、儿女甚至兄弟都会被处死。


当然,曹魏还没有傻到一味地对士家之人进行残酷的剥削,还是会给予一些甜头以缓解尖锐矛盾的。


例如规定士家中人若有立下大功或别有长技者,可除士名,也就是从士家籍转为普通的民户。还有在某些时候因逃亡而被株连的家眷也不一定会被处死,可能会被罚为官奴婢留得一条性命。


不过,曹魏的错役士家制度也并非是针对所有魏军,而是主要针对两类人。


一是曹操当年打败袁绍、袁术、吕布等人后收降的士卒,二是部分外出征战或镇守边地的中军、外军。魏廷对这两类士卒,往往就会将他们的家眷迁徙到北方腹地居住。


这回张郃带到陇右的五万中军大部分就是来源于士家兵籍,曹魏对逃兵的惩罚都如此严重,更遑论投降敌国了,所以诸葛亮想要将大部分俘虏给收降是极其困难的。


杨清对此事也没有什么好法子,曹魏的错役制度委实厉害,当年关羽水淹七军俘获于禁麾下三万魏兵也是无法将他们收于己用,只好送回江陵关押起来。当然后来这三万俘虏又落在孙权手里就是后话了。


“明之,汝向来机敏,可有法子收降这些俘虏?”诸葛亮见众人都沉默不语,只好点起名来。


杨清苦笑道:“丞相,伪魏治军阴险残酷,那错役之法着实难破,清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若是询问如何处置这些俘虏,清昔日在南中时倒也有些心得。”


“罢了,汝就只说一说该如何安置这万余魏兵吧。”见杨清都似乎束手无策,诸葛亮也不强求将俘虏收降了。


杨清道:“是。处置这些俘虏,首要之事就是要将士家兵籍和非士家兵籍区分开来。对于非士家兵籍的魏军一然可以晓以大义收服他们加入汉军,而对于属于士家兵籍的魏军可以分三类安置。


对于顽固不化、一心从贼者须打散编制,把他们安置在南中、汶山等偏僻之地从事挖矿开路之类的重活以惩附逆之罪,时间终身或二三十年不等。”


而对于那些只因害怕牵连家人而不敢归降之人,则可把他们打散安置在汉中等益州郡县进行屯田,时间五年至十年不等。


第三类则是针对第二类中那些是家中独子的俘虏,可发放路费放他们回家,以显我大汉仁厚待人之风。


如此处置,不知丞相以为如何?”


诸葛亮思忖半晌后,笑道:“善。这般处置几乎已是最为妥当的办法了,威公你们说呢?”


“丞相说的是啊,明之此法极其巧妙,可谓恩威并济、行之有效。”杨仪说道。


胡济也赞同道:“此法虽不能大收降卒,但能尽其力、用其才,毕竟我们不能一直养着这些魏兵啊。”


其他人也表示同意,于是诸葛亮就命马谡依杨清之法行事,抓紧将上万俘虏处置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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