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的一整天,何齐与林薇过得都十分痛苦。林薇是因为前一夜睡的比平时更少,实在困得不行。何齐却是等电话等的,他把号码给了林薇,林薇究竟会不会打过来?什么时候打?全都不在他的掌握,他一向众星拱月,自然不会喜欢这种感觉。
好不容易挨到天黑,他趴在床上看着江对岸,突然发现从这里就能看到ash的招牌,银色的霓虹亮起来,隔着一条江,似乎也蒙上了些许水汽。他不愿意再等,干脆查了号码打过去。
电话转到吧台,林薇哈气连天的来听。
“很累吗?”何齐问。
“怎么不累,我每天统共四个钟头睡觉时间,被你浪费了一半。”她回答。
提起昨夜的事情,何齐倒有些得意:“我自己也想不到能用中文讲这么多话。”
“你说什么了?还不都是我在讲。”林薇泼他冷水。
“这么辛苦,不如别做夜班了。”他劝她。
“不做哪里来钱?你给我啊?”她反问。
何齐想说,行啊,我给你。
话还没说出来,林薇已经在那里自问自答:“得了吧,下次见面,我是不是要把你当恩客了?”
恩客二字脱口而出,她就觉得不大好,何齐却还在那里孜孜不倦的问:“你说什么?什么意思啊?”害她拿着听筒,闹了个大红脸。
凌晨,他们又约了去吃宵夜。两个人,两碗馄饨。再过一天,还是这样,只是点心又换了一种。几天功夫,他们已经变成那条街上的熟客,跟好几个排档的老板都认识了。
两人对坐着,除了吃东西就是说话。何齐中文还是不好,能说的也就那么几句,还不肯老老实实的说。有些事情他嫌说起来太复杂,那怎么办呢?他就胡说。
就比如他的自行车,那几天,他还是骑车过来,但已经不是头一天的那一辆了。
林薇看见,问他:“怎么换车了?”
他回答:“街上拿的。”
非要她板起面孔来问,他才费劲解释:前一辆是酒店借的,现在这辆是特地去买的。
又比如他来上海的理由,林薇也曾问过他:“你小子没事跑来上海干吗?”
“打官司。”他这样回答。
她不信,嘴里嗤的一声,他也没再多解释,因为这倒真是实话,而且事情之复杂,他肯定是说不清楚的。
林薇与何齐相反,是很能聊的人,常常跟他说起她在ash遇到的事情,白天在韦伯家做过些什么也会琐琐碎碎的说出来。何齐却不嫌她罗嗦,大半夜的坐在街边听她说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似乎是许多年以来他遇到过的最有意思的事情了。
林薇时常提起莎莉,说那丫头还是不肯读书,成天拖着她去外面玩,把附近能去的、不能去的地方都转了一遍。暑假眼看过掉一半,书单上的书一本都没看完。
最后还是何齐教了她一个办法,照着书单上的名目,替她找来改编电影的影碟,而且还是vcd,分上下两半,只带上半部分去给莎莉看,至于剩下的——就没有了。林薇将信将疑,如法炮制,没想到这个办法在莎莉身上还真管用了,好好的故事看到一半没有了,莎莉好奇的万箭穿心,一时半会儿又找不到后一半,只能翻开书来找后话,半天工夫就把后半本《海蒂》磕磕巴巴的读完了。而后,又是《海底两万里》和《格列佛游记》。阅读这件事本来就是开头最难,一旦读过两三本书,辨出其中乐趣,想停也难。可就在林薇以为大功告成的时候,莎莉已经开始专拣爱情小说看了。
林薇把这事当笑话讲,何齐却又想起从前的事情。
这一招并不是他的原创,是他父亲想出来的,让他读完了人生第一本书——《男孩彭德罗的烦恼》。那时的何齐未满十岁,只要父亲在家,就使尽浑身解数缠着他,像树熊那样赖在他身上,表演新学的本领给他看,无时无刻不在叫“爸爸爸爸”。
十岁以后,一切就都变了。外祖父重病,他们搬去英国住,表面上的理由是因为那里有最好医生和最好的中学教育,实际却是家里百多年的医药生意,恨不得每一个长辈都是人瑞,生了病就要避出去,装作无疾而终,而且,他的父母也已经形同分居。
每年,父亲来英国两次,一次新年,一次是他生日。他总是像盼着过节一样盼那些日子,可每一次都惨淡收场。
他一直不懂父亲为什么不喜欢他,对他如此苛责严厉,就好像他是彭德罗,是“全城最坏的男孩”,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罪过。
直到有一天,他听到母亲在跟父亲说他的言行,但他并没有做过那些事,讲过那些话。他花了很久才弄清楚其中的逻辑,那是一种病态的逻辑——母亲不得不这样做,除了这些,他们之间已经没有其他联系了,他是他们唯一的“共同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