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坐的的确都是年纪很轻的人,正在玩一个规则不明的脱衣游戏,有坐着的,有站着的,还有人干脆上桌了,裸着上身,皮带解了,裤腰的扣子也松开了,松松挂在胯上。
“你这算哪门子人鱼线,这叫腹股沟。”旁边有人品评。
“怎么不算?你说要什么样的才算?”桌上的人抗议。
“还有谁没脱的?”又有人要捉漏网之鱼。
“都脱了吧?”
“不对,还有那个谁……”
“还有何齐。”
“麻溜的,脱!”
仔细算起来,这是林薇第一次听何齐的名字。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何齐是谁,只看了一眼最后说话的那个人,很豪气的一个女孩,短发,北方人的眉眼,那样骄傲的神色,一看便知是一生顺遂的。
于是,她盖棺定论,以为这屋子人都差不多是这样的类型,眼睛都没抬就退出去了。
后来,何齐曾对她说,那一夜,距他第一次见到她已经差不多一周了,他觉得自己可悲到了极点,对自己说:tonightoever,如果不是今夜,那就永远不要开口了。
她退出去之后,他就走在她后面,随着她下楼,看着她回到吧台,心里想:我走过去,碰到她的手臂,如果她不躲开,那说明她不讨厌我,就说出来。如果躲了,那就算了。
于是,他走过去,与她擦身而过。她不曾躲闪,反倒是抬头对他笑了笑。
至于这笑容是在说“先生,要啤酒吗?”还是“何齐,你好吗?”他分辨不出,只觉得离她很近,近到看得到她颈侧的静脉跳动。
他身上出了一层汗,差一点忘记要对她说什么,但终于还是开口了。
“什么?”她问,周遭嘈杂,音乐声震耳欲聋,香水、酒精夹杂着各种体味,愈加混淆视听。
他低下头靠近她又说了一遍。
她转身从冰柜里拿出两瓶啤酒递过来,又对他笑,说:“人生须尽欢!”
直到最后,他都没搞明白,她到底听见他说什么没有。
后来,何齐还曾对林薇说,他第一次看到她,就是在去ash的第一夜。
但他从来不曾告诉过她,第一眼,他觉得她很讨厌。
那时,何齐到上海不过几个礼拜,身边聚了一群形形色色的人,既有跟他一样的世家子弟,比如罗晓光和蒋瑶,也有各种来路不明的跑江湖的混子,比如胡凯。
他出身不凡,但成长的环境却一直很单纯,一点不会看人。所以,连他自己都说不清,那些人到底能不能算是他的朋友。他们在一起夜游,每夜都换地方,每夜玩的花样都不相同。
奇怪的是,何齐从来没有觉得新鲜过,每个地方对他来说都差不多,从来没有什么触动过他,但周围的人却都那么投入,看起来那么快乐。
他自觉错失了许多,却又豁不出去,便草草得出结论——这是他自己的问题,来上海之前,他只醉过一次,还是在大学新生年的派对上;前后有过两个女朋友,都是同学——他的人生,太过单纯了。他决定要变一变。
一开始他还有些生嫩,根本不去搭讪陌生的女孩子,端起酒杯之前还要想一想,大家都喝酒了,等会儿由谁把车开回去。那群人见他这样总要笑他,女孩们则干脆扑过来,把他揉进胸口,叫他“妈妈的小宝贝”。他腼腆的笑,很快也开始嘲笑自己,是啊?他几岁?年轻,自由,金钱,他什么都有了,他到底在怕什么?
黎明,他一个人把车开到远郊去。引擎轰鸣,周遭的景物飞速的变换,什么都看不清,便什么都不必想。直到在机场附近,被一部警车截停,他把车泊到路边,降下车窗,海风一吹,人总算是醒了。
“身份证,驾驶执照。”警察对他说。
他习惯性的去开仪表板下的抽屉,里面只有一盒抽了一半的烟,和几封广告信。他记起这本来不是他的车子,信封上收件人的名字是陈康峪。
他反复看着那几封信,警察对他说:“别找了,没有就是没有,不要浪费时间。”
他听得懂,却几乎不会讲中文,警察只能一路电台叫过去。他下了车,在原地等候发落,手里还是捏着那几个信封。不久,远处霞光初生,他突然记起一句话:身体燃尽,而地狱依然遥不可及。
这句话,他是在一本书里读到的,书的内容已经不记得了,但这句话清清楚楚的出现在脑子里,印在那里,久久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