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云有些难过地低下头,唇角依旧努力上扬,保持一种不在意的笑容。
夏侯云歌看在眼里,也没往心里去,却在梅云的低头间,看到梅云额头碎发下遮盖的烙痕,很深很深,触目惊心。
那是夏侯七夕的杰作。
“我去出摊了。”肖秋柏依旧如往常一般,出门前都会和夏侯云歌打一声招呼。
每次夏侯云歌都会淡淡地应一声,这一次也不用她回应了。
“秋柏,中午想吃点什么?我做……”梅云赶紧起身询问,可肖秋柏的背影已消失在院门之外,只余下梅云还没来得及说完的话,徒自呢喃出口。
“给你吃。”
夏侯云歌一直到吃饱才放下筷子,梅云也没胃口,就赶紧收拾碗筷。
家里活像来了一个丫鬟婢子,收拾完厨房,又去打扫房间,将往日里夏侯云歌不喜欢做的家务全部做了,也不用每日等着肖秋柏晚上回来再打理。
等夏侯云歌在梅花树下坐着摇椅晒够太阳的时候,再睁开眼,不大的小院子已异常整洁,房里也是窗明几净,一尘不染的干净。
梅云在院子里搭了架子,将被褥都拿出来晾晒,又将肖秋柏和夏侯云歌的衣服都泡在盆里搓洗,晾晒好了,见时间快到中午了,又去厨房摘菜做饭。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家里已经没菜了。”夏侯云歌好心提醒梅云一声。
梅云这才发现,不但厨房里没了菜,连米也只够半顿饭。梅云犯难地看向夏侯云歌,勉强笑了笑,吱唔道。
“我……我是逃难的。”
夏侯云歌明白,梅云的意思,是她出不去,想她出去买米菜。
夏侯云歌摊摊手,“我身上现在一分钱都没有。本来厨房的备菜节约一些,可以吃两天,米饭煮成粥也能节省多吃两天,不过你做了米饭,又做了三菜一汤。”
夏侯云歌耸耸肩,颇感自己这一刻很无良,她明明吃的很饱足的。
梅云愣住了,她显然没想到,肖秋柏和夏侯云歌的日子如此拮据,已是捉襟见肘的程度。
“秋柏他……”梅云欲言又止。
“他生意不太好,我们只能这般。”夏侯云歌便又靠在摇椅上,轻轻摇晃,舒服地闭着眼睛晒太阳。
梅云轻咬了下嘴唇,只好放下袖子,也坐在院子中,不再言语,也不谈及下厨做饭了,却将肖秋柏换下来破旧的衣服,拿了针线在院子的阳光下小心细致地缝补起来。
过了许久,就在夏侯云歌将要睡着时,耳边传来梅云轻轻浅浅的声音。
“我明白,他为何对夫人这般好了。”
夏侯云歌诧异抬眸,阳光一时间刺的眼睛眯着看向身侧的梅云。
阳光下,梅云的皮肤很白很白,白的几乎透明可以看到皮肤下的青色血管。女子一般拥有这般雪白的肌肤,都是很美丽的,也给人极为干净圣洁的感觉。不似夏侯云歌现在戴着的人皮面具,皮肤偏黑,充其量就是个还能看得过去的女子。
“他想要的,就是这样的日子。”梅云的声音很低很低,低得夏侯云歌不仔细听都听不清楚。
“什么日子呢?”夏侯云歌反问一声。
“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心意相通。”梅云苦笑着摇摇头,继续埋首手中的针线活。
如梅云这般贤惠的内助女子,确实是不错的妻子人选,只怕是男子都会更愿意娶一个什么都会做,能将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的妻子,才是最满意的。
夏侯云歌挑了挑眉,将精神提起来,揉了揉眉心,“还是熬点粥吧,中午还要给他送饭的。”
梅云一听还要送饭,便赶紧放下针线活去厨房熬粥了。
夏侯云歌看向那竹筐中缝补大半的袖口,梅云在上边用跟衣料差不多的青色丝线,在破损的袖口绣了一圈梅花。绣工很精致,也显得整件旧衣服添了几分簇新。
夏侯云歌轻叹一声,看来梅云和肖秋柏不仅仅是远房亲戚那般简单的关系,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的味道如此浓厚,只是不知为何最后没有走到一起,而是梅云嫁给了祁梓墨。
不是说,梅云怀孕时就死了吗?
为何还活着?
这里面到底有何不为人知的秘密?连祁梓墨都不知道真相。
当梅云熬好了米粥盛饭在食盒内,亲自提了出来,交给夏侯云歌。
“我实在不方便出去,就劳烦夫人了。”
夏侯云歌轻轻抬手,想要撩起梅云额头的碎发,看清楚那道可怖的烙痕,被梅云极为本能敏锐地退后一步,生生避开了。
夏侯云歌轻轻一笑,“官兵为何抓你?能告诉我吗?”
原来梅云是有点身手的,不然只是普通的娇弱女子,如何能如此敏捷地后退一大步。
“我……”梅云垂下眸子,没有说下去。
夏侯云歌依旧保持清浅无害的笑容,“我这便去给相公送饭了,若相公上午赚了钱,我会买些菜回来。”
清楚看到梅云脸上一闪而过的不安,还有强力掩饰,夏侯云歌却已转身出门。
作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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