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宫的子夜伴随更声而来,这将是我在人世度过的最后一个月夜。
冰窖中放置的桐木琴琴面已凝出霜烬,我坐在琴台前,身上裹了苏仪带给我的白狐裘,趁着随子夜到来而灭掉的第一盏烛光,轻声吟响那则自鲛珠缝入便缠绕于意识的咒语。
我总以为自己不至于要用到它,那些修习华胥引而又没有好下场的前辈们,我知道他们的最后一曲都是为自己而奏,且大多弹奏的正是这首子午华胥调。
编织了太多美梦,终有一日会忍不住将自己困于其中,这是人之贪欲,我虽不是为自己,却也有不可言说的祈望,执著存在于心。
幽幽琴音随着咒语停歇缓缓响起,漆黑的冰窖中陡然光芒大盛,天旋地转中一道白影蓦然出现在眼前,手在刹那间被握住,耳畔响起一声清越的虎啸,我一瞬便猜到这个人是谁,待整个人都被卷入子午华胥调织出的幻境,双脚着地时,抬头果然见君玮凝重皱眉的脸,低头则是半趴在脚边埋着脑袋发晕的小黄。
我有一瞬间不知该说什么。他将头偏向一边:“你想要做什么,我都听苏仪说了。你不要怪她,是我逼她的。”顿了一会儿,微微垂头看着我,“父亲和我一直在找你,若是你开心,当然不必来找我,可你不开心的时候,阿拂,为什么也不来找我呢?”
我蹲下来拍拍小黄的头:“君师父还好吧?听说慕言并没有为难他。”想了想,尽量用轻松的语气讲给他听,“大约你也晓得的,这是我最后的时日了,其实你们应该当作我已经死掉了,自我重生的那一天开始,大家就知道,这一天总会到来的不是么?但我想用这所剩无几的性命最后干一件有意义的事,你是来阻止我的吗?”
小黄终于晕得差不多,缩着头蹭了蹭我的手,它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头上传来君玮沙哑的嗓音:“不,我是来帮你的。”
我震惊得瞪大眼睛,却不是因为他的话,良久,听到自己颤抖道:“君玮你扶一扶我,我脚麻,站不起来了。”
鼻尖传来淡淡的月下香,那是他衣服熏染的香气,许久不曾闻到过的馨香。我居然,恢复知觉了?
呼出的气息散到空气中,凝成淡淡的白雾,小黄的牙齿在我手指上嗑出一个出血的牙印,疼得人眉毛眼睛都拧成一堆。我终于敢相信,自己是真的恢复了知觉。
君玮递给我一面镜子,铜镜中映出光滑的额头,额上那道令人烦恼的伤疤竟然也不见了,就像是回到十七岁时最好的年华,那是我最好看的时候。
这是,我最好看的时候。
一直以来,我都想让慕言看看这样的我。果然是以性命为代价奏出的子午华胥调,竟然还有令人在不属于自己的梦境中一偿夙愿的功用,这性命,真是交换得一点都不冤。
君玮看我吃惊又开心的模样,觉得既然这样,那么我们首先应该去酒楼吃顿好吃的庆祝一下。虽然是个令人不忍心拒绝的提议,况且小黄一听说要去酒楼立刻兴奋得原地转圈圈,但我还是挣扎着拒绝掉:“时间不多,还是先去找慕言吧。”
他皱眉看了我一眼,用一句话就将我说服:“在这个幻境里,你已经是个大活人,不像从前吃不吃东西都无所谓。事到如今,你这样不吃点东西怎么有力气去找他?”
幸好所处之处不是什么荒郊野岭,跟着君玮,不久便到一处酒楼。能够再次像个活人行走世间,虽然只是幻境,总比从前半死不活的好。
头上微有落雨,滴滴打进河心,漾开圈圈涟漪,冬日蒙蒙的天空就倒映在清清河水里。河边即是酒楼。腹中一阵饥饿,两步迈入大门,正打算挑个好位置,视线扫到临窗的一桌,蓦然无法移动。
轩窗开得老大,挡光的竹帘收上去,一束白梅颤巍巍探进窗内,斜斜开在四方桌上。白梅旁一盏青瓷酒壶,梅色映衬下瓷釉青翠欲滴,手执瓷壶正欲倒酒的男子一袭玄青的锦袍,鼻梁上方是一柄银色面具。
慕言,想不到我们竟会在此相见。
他并未抬头,似乎正侧耳倾听正对面的白衣男子说什么,因是背对,只能看到那人手中摩挲的一只黑玉手镯。
我愣了愣,看来与他同行这人是公仪斐。君玮大约也看到此等场景,但他怎么能知道那人是慕言,只是推着我往里间走。小二迎上来,殷勤笑道:“下面已没什么位子了,二位客官楼上请。”
我却迈不动脚步。窗旁的慕言微微偏了头,视线终于转过来,却没有在我身上停顿。我抓住小二急急问:“小二哥可知今年是什么年号?”已到二楼转角处,小二挠头道:“庄公二十三年呀。”
庄公。没记错的话,此时天下应只有一位庄公,便是黎庄公。黎庄公二十三年,这是我十六岁,正是和慕言在雁回山相遇两年。那方才的淡淡一瞥,他到底是认出我来但觉得没必要打招呼,还是压根就没有认出我来呢?
二楼坐定,本以为搞清楚所处何时何地,会至少留点缓冲时间供我从长计议,没想到相遇如此突然。
我低着头默默思考一会儿,觉得为避免重蹈覆辙,要做的事只有一件,就是让慕言快点爱上我。这梦境可以永存,我却不能永存,事实上现实中还有几月可活,梦境里我仍只有那几月寿命。若是这几个月里慕言无法爱上我,终于卫国还是灭国,终于我还是殉国,这梦境丝毫不能改变,那我又何必以三月寿命换给他一个子午华胥境呢?
其实,梦境从这里开始最好了,只要他能爱上我,我的任务便完成了,届时留封信给他,让他去卫国提亲,那个正四处寻找他的、我的幻影一定会对他很好,让他很幸福,他不会要想到走出这华胥之境。这样,我就放心了。
打定主意,我招招手让君玮凑过来,同他商量:“你下趟楼好不好,帮我守着临窗戴面具的那个客人,看他什么时候走,他走时你给我个暗号。”
君玮边倒茶边皱眉:“你想干什么?”
其实我是想要制造一次别开生面的相会,参看诗里咏的戏里演的,打算等慕言刚刚出门就从二楼窗户上跳下去,力求一举落到他怀里,给他留下一个不能磨灭的深刻印象。
当然这件事不能告诉君玮,考虑到很有可能是我直接摔到地上,他不大可能让我冒这个险,但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君玮这个人有时候就是太保守了。我想了想,老实告诉他:“那个人,是慕言。”
他手一抖,似乎是专注地凝视着手中的茶具,我以为他还要继续说什么,没料到等半天,只听他轻声道:“好。”
君玮在楼下守候多时,我喝完一盏茶,又喝完一盏茶,再喝完一盏茶,听到一声虎啸,正端着茶杯想这是谁招惹小黄了,蓦然反应过来,难不成是所谓的暗号?
急惶惶赶到窗边,探头一看果然瞧见梅树旁欲撑开油纸伞的慕言,一个着急,还没想好该从哪个角度跳,身子已经不听使唤地离开窗沿直直坠了下去,而正下方慕言竟然毫无反应,我想过很多种落地的方式和姿势,着实没想到有可能是砸到他,一声小心刚喊出口,身体蓦然撞进一个胸膛。白梅的冷香萦于鼻端,头上响起含笑的声音:“姑娘才是,要多加小心。”
我手一抖,紧紧握住他的衣襟,身旁有男子可惜道:“做工如此精妙的一把伞,就这么毁了,小姑娘,你可要赔给我们呀。”
停了停又道,“看来这雨一时半会儿停不了,不如再回去坐坐。”听这声调,果然是公仪斐。
我无暇理会,只是拼命回想刚才边喝茶边打了无数遍腹稿的台词。那句我想了半天才想出来的既雅致又不失弱质的开场白,它是怎么说的来着?可还没等想好,抱着我的这个人已经像要把我放到地上。我脱口而出:“你是不想要负责任吗?”
一阵沉默,慕言还是放下我,慢悠悠道:“敢问姑娘,在下是怎么不想负责任了?”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脱口而出的是那句话,但这也不失一个契机,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胡编乱造:“在我的家乡,未嫁的姑娘若是不小心被男子碰到,就一定要嫁给这个男子为妻的,不然就只有去自杀了。你刚刚抱了我,就要对我负责到底啊。”说完偷偷抬眼看了看他脸色。
慕言没说话,公仪斐呵呵笑了两声:“这习俗还挺特别的,不过雨越来越大,你们是就打算站在这里淋雨?”
当然谁也不想淋雨,还是转回去在方才那张桌子旁坐下,小二暖了酒送上来,我一直等着慕言有所反应,直等到他握着酒壶将三只酒杯都斟满,才听到一个轻飘飘的嗓音:“君姑娘是卫国人吧,我怎么从没听说过卫国有这样的规矩?”
我吃了一惊,赶紧抬头:“你、你记得我?”
面具遮住他的表情,却能看到唇角微微上翘,似想起什么:“要想不记得,也不太容易……”顺道将一盏暖过的酒递到我手上,“应该有人跟着你吧?人呢?”
我用眼角余光示意不远处时不时瞟过来的君玮:从现在开始我们俩就不认识了。示意完面对慕言问心无愧地摇摇头:“我没有同伴,我是一个人来的。”
想了想,大着胆子又加上一句,“是专门来找你的。”
他愕然抬头:“找我?”
大力地点点头,一时也顾不得什么害羞,从头到尾其实就没有多少时间,管它优不优雅矜不矜持,不如就这样速战速决,还有三个月,仅有三个月,这样短的时光,着实经不得什么细水长流了。
我紧张地握紧手中的杯子:“这两年来,你不知道,我一直在找你,刚才跌下来也是因为看到你太过激动才……”
公仪斐在一旁插嘴:“你这么着急地找他,是有什么急事?”
慕言不声不响,只是把玩着手中瓷杯。我顿了一会儿,微微抬头,勇敢地看着他:“假如我想把自己许配给你,你要不要呢?”
公仪斐噗一声喷出一口酒,一半都洒在我的衣袖上。
慕言放下杯子,默默无语地看了会儿桌子正中央的那簇梅花。虽晓得不该期待,这事九成九没什么可能,却还是忍不住期待。
好一会儿,他终于发话,却是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方向:“你父母知道么?”
我反应片刻,郑重地点点头。
他笑起来:“知道你想要嫁给一个杂货铺老板?”
我愣了愣:“啊?”
公仪斐又是一口酒喷出来,慕言云淡风轻地扫了他一眼,回头对我道:“嫁给我会吃很多苦,这样你也愿意?”
我想了想,终于弄明白他的意思,他大约还是觉得不可思议,不想要我,但又怕伤害我,才编出这么一个借口,想让我知难而退,可他不知道,若他真的只是一个杂货铺老板,若……
我想,我的脸上一定绽出一朵特别大的笑容:“如果是杂货铺老板那就太好了。”
情不自禁地握住他的手,“我可以养着你的。”
第一次感到这种手指肌肤相触的细腻和温柔,以前就算是紧紧交握,更多的也只是内心的感动。白梅上一滴晶莹水珠滑落到手背,脸好像也有些湿意,我抬手抹了抹脸,这屋子,不会是在漏雨吧?
终于,慕言还是点头同意我一路跟着,看得出来他其实更想把我送回卫国,但影卫不在,没法送我,又不好不管,因不管的话最后我还是会想方设法跟着,又不好对我动粗,真是拿我毫无办法。
随行好几日,才搞懂他们此行是专程赶赴颖川。据说颖川铸剑世家的家主荆老爷子以半生心力铸成一口好剑,广邀天下英雄,欲为此剑寻一位主人,他们正是为此而去。要说当世最有名的铸剑世家,应是柸中的公仪家。
虽此时公仪家已被毁六年之久,但慕言早就从卿酒酒手中得到了他们家世代相传的铸剑图,搞不懂怎么还会对荆家铸的这把剑感兴趣。
我拐弯抹角朝公仪斐打听,原来荆老爷子铸成的这把铸缕剑,自玄铁投炉之时即伴以人血生祭,初成便具凶狠之相,是难得一见的神兵利器,照他的说法只要是个剑客就没法不感兴趣。
我想了一下,觉得也是这个道理。这方面剑客和嫖客的思维可能都差不多,只是一个渴望收藏名剑,一个渴望收藏美女,收不到至少要摸上一把,摸不到至少要看上一眼,如果连看都看不到,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剑客或者嫖客。
不久,来到一座依山小镇,据说山的另一面便是颖川。可能缠得慕言太紧了点,十二个对时恨不得睡觉都跟着他,让他觉得很烦,虽然没有刻意躲我,却也不复雁回山初见时的温和。
我认识到问题所在,却不知该如何解决,已经要没有时间,我只是想快点和他培养起感情。傍晚趁着慕言同公仪斐出门办事,一直遥遥跟在我们后面的君玮终于逮到机会现身,牵着小黄恨铁不成钢地教训我:“像你这样成天跟在他身后说喜欢啊爱啊的,能顶个什么用,光说说谁不会说?爱这种东西,不是靠说出来的,是靠做出来的啊!”
我愣了半天:“做、做出来的?你是让我今天晚上……”
他也愣了半天,脸刷地红了:“……我说的是单纯的字面意思,你别想太多……”
君玮的提议不失为一个好主意,不愧是写小说的,从前真是小看了他。该怎么来打动慕言,我绞尽脑汁想半天,最后决定给他做一顿饭。本来只是灵光乍现,但打定主意之后突然感到振奋。
我从来没有为慕言做过饭,就算后来嫁给他,也是聚少离多,为了各自的事汲汲营营,不曾有这样的机会。
书中描写妻子为丈夫洗手做羹汤的句子,那是世间难求的平凡幸福,从前看它淡如日暮时西山烟云,如今却觉得珍贵。虽然我的菜一向做得不好,好在有君玮帮忙,而且这大约是唯一一件他可以有自信不会越帮越忙的事。
想好菜谱,同掌柜借来客栈的厨房,却发现缺少两味卫地菜色特需的作料。在掌柜指点下一路奔去可能还没打烊的杂货铺,君玮不放心,仍牵了小黄在我身后不紧不慢跟着。
这么一座民风淳朴的小镇,真不知道他不放心什么。虽然天色已渐黑,心中却是一派明媚,途经镇上唯一的那座青楼时还哼着小曲,却在不经意仰头时蓦然止住脚步。
我揉了揉眼睛,那侧靠着半开的轩窗执扇而立的男子……是慕言?
君玮不知什么时候已到我身边,拉着我只管埋头朝前走,嘴里还嘟囔:“那不是慕言,你看错了。” 我觉得这家伙真是个笨蛋,我还没说那人长得像谁呢,他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
随他拉着走了半天,我问他:“你是不是怕我难过?”没等到回答,我想了想,“难过是有点儿难过,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啊,虽然这梦境是过去重现,但那时我还没有找到他嘛。”
君玮顿了顿:“可现在,你找到他了。”
前方已有朦胧的雾色,我呵气暖了暖冻得发僵的手指,笑道:“那他还没有喜欢上我嘛。”
他回头看着我,神色前所未有的严肃:“阿拂,就算你喜欢他,也不用让自己这样卑微的,你从前不是这样的。”
我怔了怔,收起手指看着他,半晌,轻声道:“这是个梦境,要么现实中从未发生,要么早已成为过去。假如一个人如我这样,仅还有两三月性命,就不该也不能将这些宝贵时光用在纠结往事上,哪怕只是一分,何况,还不是我和他共同的往事。我们有时候坚定不移地想要去做一件事,最后却常常失败,不是因为心灵不够强大,只是太容易被突发之事左右,变得迷失掉初衷所愿的方向。我从未忘记过我来这里是为了什么,可是你呢,你还记得吗,君玮?”
他紧紧皱着眉头:“我没有问过你,你这样为他,他值得吗?”
我抬头笑了笑:“值得的。”
就算在这个梦境里,有时候闭上眼睛,也会听到那时慕言低沉的嗓音,仿佛就响在耳畔“若你不愿意在尘世陪着我,那由我陪着你,你说好不好”
我的夫君,他是陈国年轻的君王,冷静地说出这一席话的他让我害怕,也让我开心。他是我在这世上最喜欢的人,最舍不得的人。
在君玮帮助下做完一桌丰盛大餐,其实他只是从旁指点顺便烧火,从切菜下锅到装盘,全是我亲力亲为,只是刀法不好,切肉的时候不小心割到两根手指,翻炒的时候又被迸出的滚油在手背上烫出一个水泡。
虽然有点痛,但那自指尖清清楚楚传递到脑海里的感觉却让人怀念,实在是太久没有痛过了。君玮离开很久,慕言仍没有回客栈,厨房还有柴火,够得着将冷掉的饭菜热一热,我趴在桌子上等他回来,等着等着,恍惚入睡。朦胧中闻到清冷梅香,似皎皎月色下一树孤梅绽放,我脑子反应半天,陡然一惊,睁眼正看到慕言微微俯身。
自从离开梦中初遇他的那座小镇,他便摘下面具,大约那里有他不想见的人,就像现实中除了雁回山初遇,他也基本不戴什么面具。只是见我醒来,微微退开,黑色的眸子沉静如水:“这么晚了,怎么不回房睡觉,还待在这里做什么?”
如果是从前,我一定会毫不客气地瞪着他:“你也知道这么晚了!”
可现在我知道其实那也是一种撒娇,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和他说那样的话,踌躇了一会儿,打起精神来露给他一个大大的笑:“我在等着你一起吃晚饭啊。”
他垂头看了眼桌上的饭菜:“我……”
我心里一跳,打断他的话:“就算在外面吃过了也要吃一点,就吃一点点,我做了很久……”还没说完想起这些菜十成是凉完了,正巧伙计打着呵欠穿过大堂,赶紧手忙脚乱地端起做得最久的那一大碗汤,“喂小二哥……”
不等我吩咐完,慕言已坐下来执起筷子,手中的竹筷正伸向中间那屉翡翠水晶虾仁饺,抬头道:“我还没吃,一起吃吧。”
我愣了愣:“你喜欢吃那个?”
他仔细端详竹筷中的饺子,似乎在想什么,好一会儿才回答我:“有点朦胧印象,记不清了,这是你自己包的?”
我大大点了头,满怀期待地想看到他吃下去会露出什么表情,心里有点在意那个所谓的朦胧印象,但不肖一瞬就打消疑虑,就算是有什么印象,也不该是关于我,子午华胥调若是如此容易看透,也就不配被称为人生最终曲了。
吃完一只饺子,他放下竹筷喝了口茶,唇角含笑:“味道不错,看不出来,你倒是很会做菜。”
隔着烛火的微光,我撑着腮帮轻声对他道:“嗯,我很会做菜的。那你……有没有变得喜欢我一点呢?”
他喝茶的动作停下来,笑容渐渐散去,眼角余光扫在我包扎得像棵小人参似的手指上,答非所问道:“你的手指怎么了?切伤了?”
我镇定地藏到背后:“没有。”半刻前他要是问我这句话,我不仅会实话实说还要添油加醋,说不定能让他觉得我特别惹人怜爱什么的,可刚刚才大言不惭地表示自己很会做菜,要是还承认手是被切伤的就太没智慧了,只能暗叹一声,鱼和熊掌终究是不能兼得。
他从头到脚打量我,明显不信:“那怎么包成那样?”
我张了张嘴,一时想不到什么更加有用的借口,半天,道:“……包来玩儿的。”
他不动声色地拉过我的手,轻轻松松就拆掉包在最外面的那层纱布,等伤口现出来才轻飘飘道:“还有什么话想说,说吧。”
伤处被碰到还是有点痛,可我确实还有话说,凑过去低声问他:“慕言,青楼里的姑娘漂不漂亮?”
托着我左手的那只手微微一顿,我觉得他可能不会理我,不多时,却听到淡淡的回答:“没太注意。”停了一会儿,又道,“我是去谈事情。”
我觉得自己应该是笑了一下,凑得更近:“是我漂亮,还是他们漂亮?”
他在重新帮我包扎手上的纱布,闻言不轻不重勒了一下,我痛得一抽,将脑袋埋进手臂叹了口气:“你为什么不能快点喜欢上我呢,我也是会觉得辛苦的呀。”
只能听到纱布摩擦的碎响,他的手法熟练,比君玮或者我都要包得好很多,只是一直没有回答我。
但就算这样,此时这一刻,我也觉得很开心满足。人生若不往前看也不往后看,只是活在当下,就什么烦恼也没有,有时候我们觉得活得太累,只是因为想得太多。
君玮觉得自从我给慕言做过一顿饭,他待我已明显不同,说实话我是没有看出来。
一日一日,漠漠时光流逝,多逝一日,便向死亡多迈近一步。慕言不是容易被漂亮姑娘打动的人,他爱上我……对了他是怎么会爱上我的来着?
我竟从未想过这个问题,明白的只是在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那一日大雨滂沱,他在雨中找到我,对我说:“阿拂,我喜欢你。”
那些美好的回忆,我无数次想起,在这梦中的一个又一个雪夜。虽然知道细水长流才是永恒,可我已没有那么多时间。
若是在他贵为世子的过去,已有无数姑娘变着花样来讨他欢心,让他觉得此时我的好皆是寻常,那,有没有一个女子,曾经愿意为他失去自己的双手呢?
若是我那样做,是否他就会动容,是否一切就会如我所想,是否最终他就可以忘掉我呢?我想了又想,最后觉得,其实可以试试。
慕言他纯粹是为了铸缕剑才要赶去颖川荆家。但我所知道的,荆家的铸缕剑最后却并非归于陈国世子。
这件事在当时非常有名,荆家家主邀了天下英雄前去试剑,原定的规则是谁能破掉铸剑庐的七星剑阵便可以带走铸缕。
可最想要铸缕的那人却是个丝毫不会剑术的妇人,她已故的丈夫还活着时被称为剑痴。荆家最受宠的小少爷是举世闻名的雕刻师,最擅女子人像,雕出的作品栩栩如生,可惟独人像的手指总是掩在流云袖中,传说是因未曾觅得一双灵活的巧手,将它剖开来辨明骨骼肌理,才一直无法雕刻出女子素手的神韵,就干脆弃而不刻。
想要铸缕的那位妇人不会使剑却会使针,刺绣之艺天下绝迹。于是,妇人将自己的一双妙手砍下来送给了荆家的小少爷,在试剑会的前夜带走了铸缕。天下英雄齐集颖川,千里迢迢而来却不见想象中的神兵,虽然懊恼倒也无话可说,毕竟只是一把剑,再如何罕见也抵不过自己的一双手。
我不敢说我这一双手会比那个使针的妇人更灵巧,但它能画出令当世名家也欣赏的画作,会弹出连慕言也没什么话好说的琴音,我想,它大约也够格来交换铸缕。
颖川并不如想象中繁华,只是人多,但一半都是外来人口,目的是七日后荆家的试剑会。
我不明白为什么慕言要来得这样早,过两天发现后来的只有在客栈院子里打地铺了,才恍然他的社会经验真是丰富。
虽然说是一路同行,但慕言和公仪斐并不怎么管我,所以这孤月皎皎的一夜,我才能顺利抱着琴溜出客栈大门,前去荆家的别馆赴荆小少爷的约。
其实是我约他,甫到颖川便托君玮送了信过去,原本没想到会那样顺利,岂料两日后便收到他的回帖。
看来,他对我的这双手很感兴趣。君玮虽不知我在信中写了什么,赴约之事却执意陪同,好在找到时间给他饭菜里下了足量蒙汗药。
有君玮在这件事就办不成,到这梦境中,他说他是来帮我,他以为帮我就是要好好保护我,却不知道这最后的时间,我再不需要谁的保护。
但这么直白地说出来一定会伤他的心,况且我也怀疑以他的智慧这么曲折的感情问题他究竟能不能理解……
踏过白玉做的牌坊,荆家的别馆外遍地梨花,像一场夜雪铺就,而梨花道旁两列幢幢的石浮屠,仿佛生就坐落在莲花之上,内里着了幽幽烛火,夜风拂过,火光忽明忽暗。
间或有长衣侍女提了半人高的灯笼踩着梨花匆匆而过,被不知是月色还是明火扯出长长的影子。荆小少爷荆楚已侯在馆外的廊檐下,外间茶室的纸门被拉开,室内灯火透明,正中已摆好一张桐木的瑶琴,茶室上座则是一张兽腿桌,桌上搁着一把长刀。
两件东西都是为我准备的。一身月白裘衣的荆楚手中怕冷地捧了个紫金暖炉,不过和君玮一般的年纪。看到走到近前的我,不知为什么显出愣怔神色,不确定道:“君姑娘?”
我笑了笑:“君拂为何而来,想必信中所述,荆公子已十分明白。公子想要得到一双巧手,而君拂想要得到一把好剑。”我微微仰头看着他,“不知公子可否愿同君拂,以物易物呢?”
他摩挲着手中的暖炉,目光落在我抱琴的双手上,唇角掀起一个笑:“在下听闻,当今天下于乐理上造诣最高的是陈国的世子苏誉,琴技最好的却是卫国的公主叶蓁。文昌公主能在一曲之间变换十二套指法而不错一个音,在在下看来,那才当得起一双巧手,今次君姑娘想同在下以物易物,却不知君姑娘的这双手,配不配易家父所铸的这把剑呢。”
他说的应是我十五岁时的事。楼国一个乐师不知从哪里得知惠一师父是个礼乐的高人,执意要同他一较高下,师父一向觉得自己不是红尘中人,基本上从不接这种帖子。
但这个人很执著,即便被师父再三拒绝也不放弃,在宗里白吃白喝了很多天,搞得师父很烦,却怕开了先例之后找他比试的人源源不断,想来想去把我推出去应战。但老实说虽然我自小学琴,但开始认真只是在同慕言相遇之后,还不到一年,着实只能算个一般的高人,为了让我一开场就唬住对方,师父才临时教了我一堆花架子。
一曲之间变幻十二套指法只是雕虫小技,到十七岁我辞世之时,已能在极短的一曲间变幻二十四套指法而仍行云流水弹奏自如。
但这些都是师父不提倡的,他认为大音而稀声,大形而无形,礼乐之事,最高明的并非变幻多少套繁复指法,而是靠最简单的一套指法能奏得百花盛开百鸟朝凤百川归海。虽然这种境界他一辈子也没有达到过,我也是。
荆楚一瞬不瞬盯着我,似乎在等着我知难而退。我环视了下四周,银的月,寂寥的夜,雪白的梨花,微微摇曳的烛火,冰冷的石浮屠透着禅意的幽冷。
这氛围真是太适合弹琴,摘掉布帛,抱琴席地而座,低头可见白色的衣裙同地上的梨花融为一体,最后一曲能在这么一个美丽的地方弹奏起来,换个角度讲,也是一种运气。
荆楚从木廊上下来,缓缓走近我:“君姑娘对自己这双手,倒是很有自信呢。若真是一双敌得过文昌公主的妙手,在下自当把铸缕剑双手奉上,但倘若不是,君姑娘又将如何呢?”
我低着头试音:“怕不是我将如何,而是荆公子将如何吧?”
他笑了一声:“君姑娘若是愿意留下来做一年在下的乐婢,那……”
还是头一回听到有人想要我做他的侍婢,感觉挺新鲜,我低着头继续试音:“荆公子觉得,一个国家,只要城池繁华便是富强了?一个客栈,只要装饰豪华便是一流了?一个女子,只要生得一副好皮囊便是美丽了?倘若点头,你也觉得很可笑吧?那为什么会以为,一个琴师,只要懂得变幻繁复指法便是琴技高超了?”
拨起第一个琴音,抬头正对上他不知何意的眼神,我补充道:“这么说并非为自己找台阶下,只是觉得,应当矫正一下荆公子的观点罢了。”
手指贴着琴弦游走,蚕丝弦似是主动贴上来缠绕手指,那是师父曾经教过我的指法,许久未曾用过,但正如师父所说,虽然学的时候痛苦了点儿,却是件像骑马一样一旦会了就永远不会再忘记的事。
琴音似水流淌,与月色混为一体。师父曾说,真正奏得一首好曲子,并不是耳中听到多么美妙的乐声,而应是眼前出现多么美妙的图景。
我的眼前本就是一副好图景,自以为没什么空间再来锦上添花了,恍一抬头,却瞧见视野中出现绝不可能出现之人……再抬眼,却不见他身影。
真是傻,本来就是没什么可想的一件事,除了幻觉,还能是什么呢?
一曲毕,几瓣梨花随风飘落,三步开外的荆楚一脸复杂地看着我。视线相接之时,抬手鼓起掌来。梨花落在我鞋面上,他缓声道:“请容在下冒昧一问,君姑娘既是有这样的一双手,为何不好好珍惜,反而用它来换一柄无用的黑铁?”
若是寻常时候,我也没可能只因慕言喜欢铸缕便用双手去交换,可我,不是快死了么……这是特殊时期。
为何不好好珍惜这双手,不是不珍惜,是不得已而为之,为了不让最初的计划功亏一篑,但没有向他解释的必要。
我边将桐木琴重新笼进布帛,边轻声道:“那不是什么无用的黑铁,我喜欢的那个人,他很想得到那柄剑。偶尔,我也想让他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