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历史>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第二百八十章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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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1 / 2)

这不是一封简单的弹章,更像是一封揭发检举奏章。


茹瑺看清楚了奏章的落款,三个醒目刺心的大字:


朱有爋!


茹瑺很清楚朱有爋是周王的次子,儿子揭发父亲,一次说清九个罪行,作为臣子的茹瑺,还能说什么?


寻常官员弹劾周王,也顶多是弹劾,朝廷可以慢悠悠地喝着茶,聊着天,拖几个月也不碍事,反正没什么证据。


可这是周王的亲儿子啊!


朱有爋不是什么十岁的小孩子,信口胡柴,他今年已经十九岁了,风流倜傥不说,还娶了盛庸的女儿,虽说为人不咋滴,但神志还是清醒的,不存在神经失常,胡乱攀咬的病症。


茹瑺浑身冰冷,朱有爋到底是有多恨朱橚?这九条罪状,任何一条摘出来,都足以让周王去死啊。


娘咧,皇室无亲,也不至于这样玩吧。


茹瑺哆嗦地将奏折交给了解缙,解缙看后,也倒抽了一口冷气,深深看着朱棣,开口说道:“此封弹劾奏章,是周王次子朱有爋亲笔所书。”


朱棣原本平静的脸上,浮现出了错愕与惊讶,其他人听闻,也不禁震惊。


大明以孝立国,老子就是一切,除了几个白痴与猛人,历史上就没几个敢造老子反的,多数都会选择欺负下侄子晚辈。


基本的孝悌伦理,是要维护的,这是大明统治百姓的工具,身为皇室,自当以身作则,哪怕是皇上,也得经常去给母后请安,这就是孝,少不了的。


皇上要听妈妈的话(听着),百姓也得听老爸的话(听从),寻常人家都没几个敢违逆老子的,就算是生气,闹矛盾,大不了分家,逢年过节也得去探望。


可像朱有爋这样直接给老子挖坑,还不忘推一把,铲一锨土的家伙,大明这是头一号啊。


到了这一步,确实是不需要什么证据,可以直接抓人了,至于周王认不认罪,那是抓了之后的事。


解缙见其他人不言语,只好站出来,道:“皇上,周王世子上密折弹劾周王,历数九罪,虽不足全信,然世子毕竟为周王亲密之人,知情必多,应也全非虚言,臣认为,御史与官府弹劾周王与官员勾结,此事基本坐实,可以此条罪状,先行召周王入京,交代清楚再作定论。”


徐辉祖看了一眼朱棣,接过解缙的话茬,道:“臣附议解阁之言,九罪累累,是否为真,可徐徐调查,眼下紧要之事,是先召唤周王。”


“召回周王?呵,如何召回?”


李景隆冷笑一声,出言反对。


自从将李增枝、朱棣秘密会谈的事报告给朱允炆,李景隆便清楚,自己与朱棣就再无法回到从前,李家与燕王府已彻底决裂。


既是决裂,李景隆也没打算再贴上去,乞求朱棣的原谅。


南海的风浪告诉李景隆,随波逐流的只是弱小的海船,真正拥有方向的,无惧风浪的,是那些大船。


李家挂着曹国公的牌子,不是弱小的海船,没必要退让,也没必要看朱棣脸色。别人顾忌朱棣与朱橚是亲兄弟,不敢直说,那就由自己来说。


“皇上,周王罪行已是昭昭,臣请命逮捕周王入京!”


李景隆肃然道。


徐辉祖、解缙、茹瑺等人都吃惊地看着李景隆,这个家伙为了讨好皇帝,直接与燕王对着干啊。


朱允炆没有说话,将目光看向了朱棣。


朱棣缓缓抬起头,看着朱允炆,一字一句地说道:“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臣附议曹国公之言,逮捕周王入京候审!”


朱允炆暗暗握住手,朱棣没有选择帮助自己的亲弟弟,也没有避讳,而是主张对周王以“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来办。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这一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最初是由韩非子、商鞅等人提出。


《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史记?商君列传》:“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


但这种思想,在实际执行中,往往并不是如此。


封建王朝,本身就存在着不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别做梦了……


就以商鞅“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来论,商鞅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是“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也就是说,太子犯了错,商鞅没有处罚太子,因为那是“君嗣”,要怪就怪太子的老师,这两个人没教导好,那就一起收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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