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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汉人不为奴(1 / 2)

苏河成为秦王,发布第一道旨意。


公布《秦王律》。


秦王府治下,从4328年九月九日开始。


大理寺及其地方分支机构,开始用《秦王律》判案。


《秦王律》是一部复杂的法律,有九卷二十五万字。


囊括刑法、民法、婚姻法、合同契约法、土地分配与征收等各种法律。


《婚姻法》和《废奴法》。


这两部法律是苏河推行《秦王律》的重要切入点。


各朝各代的婚姻法,普遍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结婚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一夫一妻多妾, 是现在婴儿高夭折率的选择。


皇家都有断嗣的时候。


稍有能力的人家,都会选择多娶妻多生孩子。


苏河推出的新婚姻法,改变一夫一妻多妾,实行一夫多妻制。


为了保护女人,减少难产死亡。


婚姻法规定男女都到16岁才允许结婚。


同时加强妻子的权力,保护非嫡系孩子的利益。


婚姻法规定, 不只是丈夫能休妻, 妻子也有休夫的权力。


结婚和离婚, 都需要在祝师的见证下进行,并形成文书,通报给当地户部。


完成程序,才算正式的结婚和离婚。


但也规定事实婚姻,这由大理寺官员根据情况认定。


离婚案件,犯错的一方,需要补偿给另一方一定钱财。


每一任妻子所生的孩子,无论是嫡子还是其他孩子,都有继承家产的权利。


家主可以指定某一个孩子分一半财产,其他孩子共享剩下的一半。


这就是苏河瓦解宗族的一大方法,学习汉武帝的推恩令。


这是阳谋,除了家主和嫡子。


剩下的妻子和孩子,都会支持这个法律。


这部法律也加强祝师在结婚和离婚中的作用。


强化祝师能力,推广炎黄信仰,统一百姓的思想。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变成自由恋爱, 祝师见证。


苏河废除父母之命,主要目的是削弱宗族的影响。


宗族成员婚姻, 族长通常具有很大的发言权。


族长就是通过这种权力,掌握整个宗族。


苏河废除一种权利,就断掉宗族的一个支柱。


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让家庭取代宗族。


苏河可以用强力手段,消灭依靠地租的士绅。


依靠血脉的宗族,却很难被瓦解。


他封赏的贵族,有向宗族演变的趋势。


在这些人的宗族没有成型之前,阻力非常小的时候。


苏河通过《婚姻法》,让庞大的宗族在之后无法形成。


《废奴法》专门规定,在祖庙叩拜炎黄二帝,具有炎黄信仰的人。


不允许任何人用任何方法,直接或间接,把他们变为奴隶。


同时苏河以圣祝的名义发布命令,只要是炎黄血脉,不投靠异族和被大理寺判罚。


他们因为各种原因没去祖庙祭拜炎黄,但只要心中认为自己属于炎黄血脉,他们就具有炎黄信仰。


炎黄信仰不是宗教,而是一种血脉传承和文明传承。


苏河的这道命令伴随《废奴法》一起公布。


就是让秦王府治下所有人,都不许让汉人成为奴隶。


哪怕这个人, 不是秦王府治下的汉人。


苏河在《汉中周报》亲自题写《汉人不为奴》专题文章。


他同时以祖庙圣祝的名义。


建议各地祖庙祝师, 学习《秦王律》,宣讲法律,协助官府解救被奴役的汉人。


秦王府各地祝师、巡捕、大理寺官员相互配合。


解救所有奴隶,不许任何人畜奴。


家仆、丫鬟、童养媳、青楼女子都算作奴隶的一种。


特别是童养媳和青楼女子,她们就是杏奴。


任何人畜养奴隶,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就抓起来判刑,根据情节严重判处不同刑期。


家里的家仆和丫鬟,都需要重新与他们签订,秦王府提供的制式合同。


苏河以身作则。


秦王府中的侍女,就属于奴仆。


所有侍女,全部重新签订合同,变成自由人。


每个月约定工资,可以提前提出离职,不用捆绑一辈子。


她们根据自己的接触的机密不同,离职后受到一定的约束。


侍女在工作时间,不限制她们结婚生子。


结婚的对象,需要通过秦王府审查。


秦王府中没有太监。


在这个时代,太监作用没有那么大。


太监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后宫没有其他男性。维持皇家血脉纯净。


苏河选择不用太监,他直接让秦王府后宫没有男人,后宫里连男性侍卫都没有。


有一些体力工作,苏河招募很多三四十岁的健妇。


这些农家妇女,干体力工作,比小太监强多了。


秦王府还专门培养了一支女子警卫团,负责保护后宫的安全。


这支女子警卫团的团长,就是她妻子李慧欣。


现在是火器时代,女人用火枪,可以轻易杀死厉害的男人。


“夫君,我们女子警卫团,已经接管后宫的防卫工作。”


李慧欣一身干练的军装,身后背着线膛火枪,看上去英姿飒爽。


“彗欣,我之后的安全,就交给你了。”


“夫君,我们女子警卫团,绝对不比警卫团差。”


李慧欣是一名小学老师,苏河没想到她经过短时间训练,就把警卫团带的有模有样。


李慧欣是汉中大士绅柳家的婢女。


明面上是婢女,实际是陪嫁丫鬟。


陪着小姐一起长大,跟随小姐一起嫁人。


古代男人主外,女人主内。


大家族的小姐,需要学习很多东西,特别是家族管理和财政方面的知识。


有些小姐不爱学习,就找一些机灵的陪嫁丫鬟。


苏河夺下汉中,消灭所有士绅大族,解救出许多家奴婢女,其中就有李慧欣。


她参加招贤馆考试,成为一名小学老师。


王文君拿着一沓合同,像他们这里走过来。


她已经过完月子,身体恢复如常,开始管理秦王府后宫和卫生部的事务。


李慧欣看到王文君到来,上前打招呼道:“文君姐姐,你好。”


“惠欣妹妹,你好。”


王文君看着李嘉欣,这是她给夫君找的妻子。


回到汉中后,夫君没和她同房。


王文君开始以为夫君冷落她,旁敲侧击询问原因。


苏河才说,现在没有避孕措施,王文君生完孩子没有修养好身体。


再次怀孕,会对她身体造成极大的损伤。


王文君凭借她行医的经验,也知道生完孩子要修养身体,恢复身体元气。


她更知道苏河的身份,不会只有她一任妻子。


主动帮苏河挑选心思纯粹,对她威胁不大的人。


苏河在四川时,就为他挑选好人选。


王文君最好的人选是曲清漪。


只是曲清漪年纪太小,苏河坚决不同意。


他还用婚姻法,把女子成亲的年龄,提高到十六岁。


苏河拿出一堆证据,十六岁之前生孩子,非常容易难产死亡,对女人的寿命也有极大影响。


王文君看向苏河说道:


“夫君,秦王府所有侍女,已经重新签署合同。


我询问他们,有很多人想嫁人,我已经给她们安排相亲。”


苏河看着这些合同,这都是制式合同。


签下这个合同,这些侍女就不属于奴隶,成为一个自由人。


“这样做很好,这些侍女也接触不到机密。


年纪足够,想嫁人就让他们成亲。”


王文君有些担忧的说道:“夫君,外面都流传关停青楼,是你听了我的建议,才出台这些法律。


他们说我后宫干政,我是不是要回避一些。”


苏河笑着说道:“不要在意那些腐儒的看法。


我这么做,不全是文君你的建议。


你的建议只是让我下决心,阻止汉女加入青楼。


青楼女子、童养媳这种变相的杏奴,要坚决取缔。


汉人不为奴,我们要重新树立汉人的自信心。


汉唐时期百姓的精气神,与现在完全不同。


那时一汉当五胡。


现在变成胡虏满万不可敌。


这与朝廷腐败无能关系很大。


但更大的原因,是腐儒限制百姓思想。


世家大族,把百姓都变成奴隶。


普通人除了读书,完全没有上升途径。


我要通过种种手段,打碎百姓身上的枷锁,《废奴法》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


我出台《废奴法》,还有一个目的,打击世家大族。


我发现一些农民被封爵后,他们也开始向世家大族演变。


这是人性如此,没有必要阻挡。


正是这种人性,驱使着他们为我服务,这与我的利益一至。


我出台这部法律,就是要瓦解主家与奴仆的人身依附关系。


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存在,实在是太可怕了。


奴仆的一切生活,都在主家的掌控之中。


几家世家大族联合起来,就能拉出一支可堪一用的jūn_duì 。


这简直是秦王府之外,还有一个影子官府。


秦王府治下,每个人效忠的对象,只能是秦王。”


历史上每个英主上位,都掀起一股废奴运动。


就是因为主人和奴仆,强大的人身依附关系,影响官府的统治。


但因为阻力太大,只是一阵运动,英主驾崩之后一切照旧。


苏河要用律法和祝师,官府和民间相配合,彻底解决蓄奴问题。


谁敢阻止,苏河就办谁,绝不容情。


………………………………


汉中报社总编辑室。


汉中周报总编辑铃音,给报社其他编辑下达任务。


“我们现阶段,主要任务就是宣传《秦王律》,让这个律法深入人心。”


铃音开完会,汉中报社负责社会新闻的编辑红月,感慨的说道:


“秦王殿下真是开千古之先河,直接取缔青楼。


今后再也不会有姐妹,被逼着投身青楼。”


铃音也陷入沉思,想着她自己的身世。


“这要感谢曲清漪曲妹妹,她通过说动秦王后,让秦王禁止汉女在青楼提供服务。


现在很多青楼已经被关闭。”


铃音也没想到秦王殿下能这么做。


开青楼的人,手段极多。


官府严管,让他们不能使用暴力对待青楼里的姑娘。


这些人也有许多非暴力的方法逼迫。


秦王殿下开始只规定,女人可以自愿离开青楼。


她这种有谋生技能,有非常多的银子,行动力强的女人,可以离开青楼。


其他姐妹因为各种压力和社会的歧视,只能选择继续留在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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