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金溪善分坐在两位客人的身边,后者紧挨着更靠中间位置的杰克逊,她身边则是业已被媒体认出来的珍妮。
这样的安排是为了便于翻译,毕竟今天的演出是华语摇滚乐专场。
此时舞台上的灯光已经暗了下来,但舞台上仍有一整面的红色大幕遮挡了后面的一切。
随后是一道光束打在了大幕的中间,通过灯光可以看到有一个人的身影已经出现在话筒前。
此时全场都激奋起来,场面那时是相当的炸裂,尤其是无数女孩的尖叫声,在此时此刻一点也不觉得刺耳。
但更多的还是数不清的男人声音在疯狂喊叫着崔建的名字,这个世界上能让小女孩尖叫的艺人数不胜数,能让一群老男人疯狂的人可不多。
迈克尔杰克逊算一个,崔健也算一个,可巧,今天二位都在呢。
下一刻音乐声忽然响起,熟悉的吉他前奏一出来,现场就响起了无数人的掌声节奏,两种声音汇在一起,居然听不出半点的突兀。
就连刘清山身边的两位客人,也猛地挺直了腰身,下意识地拍着掌跟着附和。
但前奏没持续多久,崔建的那浑厚的嗓音就忽然传来。
那天是你用一块红布,蒙住我双眼也蒙住了天。
你问我看见了什么,我说我看见了幸福。
这个感觉真让我舒服,它让我忘掉我没地儿住。
你问我还要去何方,我说要上你的路......
就如同老崔殿堂级的才华,他的嗓音同样是殿堂级的厚重沙哑,而且声线迷人到令人无法自拔,这也是他在内地摇滚乐的地位被认定为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最基本构成。
轻式复古的摇滚曲风,是一种像夕阳余晖那种浪漫,几乎每一首都可称完美金曲。
尤其是情绪宣泄在高潮的唱段中,绝对是国摇中无法超越的天花板之作!
即便是阿姆这种听惯了西方摇滚作品的人,在他的一开嗓的刹那,就被惊到两眼瞪的溜圆,附在刘清山耳边大喊:“摇滚就该是这种感觉,我虽然听不懂歌词,但同样听得血脉喷张!”
他身边的杰克逊同样是一脸的惊讶表情,不过他之前显然已经听过老崔的音乐,表情并没有夸张到如阿姆这般如同见到了诈尸的目瞪口呆。
但相比他们,国内观众听到了老崔的开嗓,瞬间热泪盈眶才是最基本特点,而且年龄越大的人感触的反应越强烈。
刘清山就是如此,不仅转眼间鸡皮疙瘩满身,头皮都早发麻,甚至手脚都感到了隐隐的抽搐。
这可绝不是夸张,喜欢老崔音乐的人都会有类似的直接感受,切身感受就是仿佛困惑有了回应,问题有了答案,情感有了共鸣,情绪有了出口。
这是一种有血有肉的酣畅淋漓,是一种浪漫又深刻的爱,尽管这份爱是盲目的,却因为盲目而在不顾一切,或者痛苦难抑,或者解脱释怀。
歌词写得太好了,能感觉到老崔对于生命的激情,对于美好的追求,对于情感的赞美。
然后你就会被他彻底的真诚而彻底的感动,听得懂的人顿时感觉想通了好多,才开场就有很多人无声地哭了,边听边哭边舍了命般地跟着嘶吼。
随着歌曲来到了中段,随着那一阵为这首歌曲注入了灵魂的小号声起,那垂天红幕也无声滑落在地,把老崔那略显中年沧桑又依旧充满了激情的身影显现出来。
此时此刻,满场都被各种分贝的尖叫声音灌满,继而整齐划一的拍掌节奏,也紧跟着如狂风暴雨般响起。
杰克逊下意识地就站起身来鼓掌欢呼,不曾想由于他的带头作用,全场的人居然都站了起来。
台上的老崔显然看到了这一切,腾出一只手来朝着杰克逊所在的位置晃了一下手臂。
杰克逊笑着点头回应,手里的拍掌节奏一直未停,边望着舞台边微微弯腰倾听金溪善的即时歌词翻译。
这首歌就是《一块红布》,严格说来是一首苦情歌,曲调浓烈的痴情风格。
爱很饱满,痛也是真的,但歌词中的寓意也很微妙。
未曾经历过老崔那段时光不敢妄言理解此歌,而且时隔二十年依旧能感受到歌词里,隐隐有先辈们热血的滚烫与钢铁般坚毅的信念。
所以更多人把这首《一块红布》当成一个时代的挽歌,因为一旦内心有了设定所指,那么,歌的形象便来得更加强烈,其内涵也便有了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