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首歌真的是太脍炙人口了,在国内国外基本上可以算是家喻户晓,而且很多音乐类院校更把这首歌列为学习关闭唱法的必练曲目之一。
正因为这种熟悉感,这次重新聆听她的现场演唱,才让人最直接的感觉就是两个字——震撼。
除了金溪善自身的演唱功底之外,这首歌的编曲同样很出色,最出彩的部分是加了一些非常能烘托气氛的配器比如像砂锤之类。
而和弦的走向也让人非常有感觉,包括人声的和声部分都非常用心,让人感觉很华丽。
特别是在高潮部分,有一种辉煌璀璨的感觉。
但跟原唱相比,美中不足的是太精致也太匠气了,不能真正完全突出她的人声,而且受之前很多版本的编曲影响很大。
可是她的演唱技巧真的是梦幻级的,这首歌听起来让人觉得特别震撼的是她的处理方式,动态的对比、音色明暗的对比、不同ab段的风格对比,给观众们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
特别是动态(响度)上的对比,将近三个半八度的音域跨度上,实现从ppp到fff的自如转换。
这样大的动态对比,是很多歌手在录音棚里也做不到的,更不要说现场。
随后黄芪的出场,效果就跟金溪善的演出效果略有不同,却也算是极优异的现场表演了,毕竟这首《听说爱情回来过》更为华国观众们所熟知。
而且这首歌的难度其实并不低,并且很容易引起全场共鸣,大合唱的出现,就足以说明这个情况了。
但后面的表演一点也不差,尤其是倒数第二位出场的林子轩,更是瞬间把全场的沸点燃到了最高峰。
他的那首《opera》高低转承,优雅华丽,一张嘴就惊呆众人,即使并没有歌词,单纯以声音就能带给人深刻的感动。
人们听到的是华丽,奢华,流畅,柔媚,内敛,隐秘,跌宕起伏,如行云流水般引人入胜,林子轩对整首歌声音的把控力极好,此处无词胜有词。
音乐本身到了一定境界,其实是不需要歌词来传达情感的。
另外这种不带歌词的歌难度真的很大,他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很厉害了。
这个人的的嗓子以干净清澈透亮著称,但归根结底它自身的硬件还是拼不过原唱维塔斯的,这一点无可辩驳。
如果说维塔斯的嗓音,能让你感受到了美女赤裸的肌肤,那么林子轩的声音就好像还隔着一层薄纱,即便是非常非常薄,但终究是不够透亮。
所以尽管他的演唱仍旧可称为惊人天人,可是随着更多细节处的处理出现,还是能发现有一些小瑕疵,但是现场做到这样已经很棒了,他对声音的控制力也是真的很强。
他的演绎依然发挥稳定而无懈可击,这一点不可否认,但他面对的是广大普通听众而并非专业人士。
普通听众还是比较注重有歌词的第一感观,所以人们的感觉是,歌如果没有词,就像一道没烧熟的菜一样令人遗憾。
好在这个歌的难度实在太高了,林子轩的整个都是高音,但是流畅而圆润,没有一点刺耳,这已经极其难得。
只可惜他选了一首从头到尾只有一个单词作为歌词的《oprea》来唱,挺久了还是挺不习惯的。
你想啊,一首歌就一个单词,还要唱歌三四分钟,就普通观众们来说,估计怎么着也有点会觉得听力疲劳吧。
因此,他的优异表现没有话说,一开口的效果也足够震撼,只是就整曲的现场效果而言,就略微有些单调而缺乏变化了。
可对于林子轩本人来说,最终取得什么样的成绩,于他而言并不重要,他在意的是能有这样一个演出场合,或者这才是一名真正歌者对音乐的热爱。
今天的英文歌里,完全引起现场观众们活跃情绪的,反而是刀郎的《oveslikejagger》这首歌。
因为这首歌因为跟结婚神曲《sugar》一样,实在是太为人熟悉了,不仅仅是海外的民间在结婚这样的喜庆场合同样大肆流行,连内地这样的华语语境里,引用这首歌同样成了一种潮流。
更大的因素这首歌是刘清山的最初作品之一,而他的粉丝数量几乎无处不在,这就直接导致了整个市场的流行趋势没有丝毫的滞碍。
而刀郎从上一场开始,在舞台上的表现越来越融入,他的实力摆在那里,有此变化的原因,正是因为他的状态越来越适应这档节目。
当然这首歌的曲风跟他的嗓音也极为的搭配,再加上规模恐怖的民间认知程度,已经预示着这一期的比赛,他有取得首任冠军的巨大潜质。
这一点,从观众们都纷纷从座位上站起来应和,已经看出了端倪。
甚至连后场区的歌手们都在站着一起合唱,可见他的这首歌有多么广泛地振奋人心,以及强大的现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