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现在,已经是黎明了。
就是不用照明弹,也能看得清百米外的人影。
此时,也是一天之中最寒冷的时候。
每个人的口鼻上,都冒着白气。
马,也是一样。
距离战场2000米之外,日军主阵地的正后方,日军目光所不能及的地方。
一匹又一匹的战马幽灵般的从山道里鱼贯而出,在平地上列队。
接近1600匹战马和战马上的骑兵竟然保持着令人心悸的静默。
默默地列队,没有人喊马嘶,没有一丝喧嚣,所有战马都上了马嚼子,马蹄上包裹了棉布,所有的骑士,除了刘浪以外,都在脖子上围着一条黑巾。
酷烈中竟然还显着一丝时尚。
刘浪也骑在一匹战马上,那是一匹清花骢,是一匹河曲马,比普通的蒙古马要高半个马头,和日军的东洋马也矮不了多少。
没办法,刘团座执意要和邓文的骑兵们一起冲锋,邓文为了照顾这个给自己送上大馅饼的小老弟,只能把自己骑兵旅里最好的战马供给刘浪骑乘。
刘浪可不能出事儿,否则,就算是搞定了第八师团,他邓文上哪儿去吃那个大馅饼去?
当然,也不排除是因为看到刘浪那厮的体型,邓文怕其他马承受不住,万一冲锋路上就被某人体重压得马失前蹄呢?
“老弟,你确定要和我们一起?骑兵可和步兵完全是两码事儿啊!”邓文一脸严肃的再次征询和他并肩骑在马上的刘浪,并顺手也递给了刘浪一条黑巾。
骑兵当然和步兵不一样,没有精湛的骑术,别说马儿开始以十六米每秒的高速奔跑,就是小步缓跑,绝大多数人都会颠下来。
而且光会骑马还不行,骑兵得会用双腿控马,因为作战时,提着马刀的手要用尽全身力气,如果双腿力量不足夹不住,人还没砍到自己就先跌下马了。
在骑兵冲锋战斗时,落下马和死亡几乎可以划等号,身后高速奔驰的骑兵根本不会管你是谁,其实也管不了,哪怕你是最高统帅,也只能绝望的看着速度高达60迈重量高达七百余斤的马蹄从自己身上踏过,然后成为一团全身都粉碎性骨折的肉酱。
“放心,邓军长,一路上你也见了,小弟的骑术不会你们差,既然是我请你们来,那我刘浪又怎么能置身事外?”刘浪傲然道。
刘浪还真不是吹牛。骑马这一技术在民国时期有点儿像未来共和国八十年代考驾照,是少数人才能拥有的技术,而刘浪这个胖子肉身是个土财主家的公子,没车又想省力气,那就只能学会骑马,这马术还是不错的。
当然,光不错还不行,任何说不错的含义,其实就是一般。
给刘浪信心的,是刘浪在前世因为要执行西疆边陲任务,还真的在西疆戎边部队苦练过一阵子马术,凭着一身巨力和身体柔韧性,刘浪在马上用ak都能击中二百米外的西瓜。
现在,光拎着马刀砍人,当然更是不在话下。
“哈哈,好,既然刘老弟如此肯定,那就让我们一起,用手中的刀,饱饮日寇的血。”邓文便也不在多说废话,郎笑一声道。
轻轻一夹马腹,战马带着邓文走到已经列队站好的马队前,邓文的声音不高,但却响遍全场,在空旷的旷野中回荡:“弟兄们,看到了吗?就在我们前面,日本人,在等着我们砍下他们的脑袋,告诉我,你们,准备好了吗?”
没有人轰然答应,他们只是,拔出了自己身侧的马刀,在黎明的微光中,一千多柄雪亮的刀锋,闪着森然的寒光。
“很好,跟着我,前进,杀死一切穿黄色鬼子军服的人。”邓文一带缰绳,进入骑兵队列。
刘浪早就主动进去了。
骑兵冲锋的时候,单独冲在最前面,固然很拉风,但绝对也是死得最快的那个,刘浪可不会犯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