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江摇摇头:“看来这个人挺狡猾的。”
曹采莲说:“这个人早就进入警察的视线了,只是没有机会动他,一定要给他攒着案子,等够他喝一壶了,判个十年八年,成了大案一件就可以抓他了,现在他还不成气候,警察还在养着他。”
王明江心一横,说:“管他呢,反正我要的是钱。”
“千万别暴露我们警察的身份,不然他会反咬一口,说不定进去的就是你。”
“放心吧,我最擅长的就是随机应变。”王明江这个时候说话语气平静,一点儿也没有大战来临的紧张状态,这是他常年习武养成的习惯,每临大事需冷静,如果冷静不下来,他也可以调整呼吸,让丹田的气息逼迫自己冷静,久而久之,他养成了处变不惊的心态。
曹采莲有些惊讶的看着他的心平气和,暗道:“师兄果然是师兄,一会儿就是真刀真枪的上了,竟然还如此镇定。”
“司老板今天的行踪是去了三次银行,可能是提款。现在的位置在城南的洪星饭店。他的身边有两个保镖,都有枪,你可要当心点。”
这时候,对讲机里面传来了声音:“曹队,目标已经从洪星饭店出来,总共四个人,一个是目标本人,一个是城南的混混头子川胜,两个保镖。完毕。”
“继续跟踪。”曹采莲对着对讲机下了命令。
“收到。”
“师兄,现在有点麻烦了,出来个川胜,这个人是个不要命的主儿,手下的兄弟们很多,你一个人去了只怕有危险。”
王明江想了想,说:“机会难得,没有办法了。”他心里想一个混混而已,最多就是一个混混头子,多一个也无所谓。
艺高人胆大,他的胆量来源于对自己的自信。
曹采莲把吉普车开到一处僻静的路段,两人又换了前面一辆早已放置好的轿车。这种轿车是比较便宜的那种,放在大街上不会显眼。
曹采莲开着车直奔南城。
王明江闭着眼睛修心养性,一路没有怎么说话。
到了熟悉的南城,他看到居然来了毛纺厂这一片。这离他住的地方不远,心道,南城的大混混川胜原来是这一片的头目啊!
“他们去了天空夜总会。”对讲机里传来了声音。
“收到。”曹采莲说。
车子拐了个弯,并线,超车,曹采莲的技术非常娴熟,开的也很快,不一会儿就到了天空夜总会,他们在街对面停了下来。
“采莲,你等着接应我。”王明江把曹采莲的墨镜摘了下来,自己戴上,发现是个女式墨镜,没办法,就是它了。
“行不行啊,师兄,我在派几个人。”
“行不行也就是他了。”王明江推开车门,向街道对面的天空夜总会走去。
“师兄,这把枪带上。”曹采莲个他递过来一把细筒枪管的手枪,看着挺袖珍的。
王明江没说什么,直接别在肚皮前面的裤腰带上,衬衣宽大,不仔细还真看不出什么。
曹采莲捂嘴想笑,一看他就不会玩枪,都是在后背别,哪有他那样的。
天空夜总会,晚上歌舞升平,霓虹闪闪,白天也不闲着,喝茶喝红酒,有美女招待,各种服务伺候。
一走进来,门口就有人过来问:“先生,需要什么服务。”
“找我们老大,川哥。”王明江底气十足的说道,一副痞子的模样。
城南一带谁不知道川哥的大名,那个人也没有拦他,“川哥在楼上。”
所有的人都知道,就连警察都不敢得罪川哥,平日里川哥也都有恃无恐,招摇过市,这么多年了,没有一个人敢和川哥过不去,一个人有了名声就有了资本,到哪里都有人敬仰,这就是为什么混混们喜欢出名的原因。
他一说川哥,门口的人毫不犹豫的告诉他川哥就在楼上。
到了楼上,王明江故伎重演,问一个端盘子的女招待。
“川哥在哪个房间。”
碰巧女招待刚从川哥他们的房间出来,唯一认识的常客也是川哥,就说:“川哥在**房,左边倒数第二个。”
王明江推开门的时候,见房间里只有两个人,保镖不知道去哪儿了。一个是川哥,一个是司老板,两人正在喝茶,各自身边站了一个女人捶背。
司老板脸有些惊恐,一摸后腰,掏出一把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王明江。
川哥不屑地扫了他一眼,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说:“你麻个逼,你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