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陈树的销售工资提案已经做出来了,而且时时刻刻都在关注着这几个人的销售业绩,当然肯定有达不到陈树要求的,但那毕竟是少数。
如果按新的工资制度执行,完成的人则是要多开不少钱,同时积极性要提高很多,而完不成的虽然还会拿到基本工资的数额,但压力会增加不少,因为谁都不想承认自己与别人的差距,那就只有更用心去工作去努力。
而陈树准备的另一份提议相对来说则是要简单的多,就是针对商贸业务卖厂子的货,所得利润该如何分成,这涉及到商贸与厂子之间交涉的问题。本来这件事就是陈树出面的,但本身这件事又需要销售牵头,所以不得不用文本的方式写出来,好让王紫兰总经理去交涉。
写销售的工资制度的时候,陈树也考虑过自身问题,但领导不说陈树只能继续像一个普通业务员一样,除了订货花费的时间之外,还要把很多精力用在做业务上。
虽然这样对陈树来说或许有点不公平,对自己的业务能力及水平也不能完全体现,但世间没有绝对的公平,也只有将所有的不公平看的平淡了,那才是真正的水平。虽然陈树不愿意承认,但现在也只能默认。
因此在所有提案里面,对自己的情况只字未提,也没有对职位工资做任何分析,也算是陈树刻意转移这方面的注意力吧。在提案里面对工资制度定的非常清楚,具体分析如下:
从七月一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止,也就是试用期的最后两个月,业务员销售任务为800吨/月,提成为1.5元/吨,完成或未完成,均不设立惩罚措施,完成销售额度800-1300吨部分,按1.8元/吨计算提成,1300-2000吨部分按2元/吨计算,2000吨以上部分按2.5元/吨计算。
自九月一日起,未完成销售任务的,按应得提成额度乘以实际完成百分比计算,实际应得工资低于800元的,只开保底工资800元。例如:陈树九月份实际销售吨位400吨,应得工资为400*1.5*50%=300元,低于800元所以实开工资为800元。又刘建九月份销售2500吨,实开工资为800*1.5+500*1.8+700*2+500*2.5=4750元。
业务员不用公司垫款从其他厂家或商贸直发货到客户手里的,含税价格超过20元/吨的部分,公司给予20%提成奖励,加价低于20元/吨不允许发货;不含税加价部分公司给予20%提成;需要公司垫款发货的,提成幅度降为15%。
为了提高业务的福利水平,增加对公司的归属感,减少工作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公司增加年底奖金制度。年底奖金=全年所发工资*70%(开保底工资月份不再计算范围之内)。
注:对于个别业务员销售价格高出当天公司定价的部分,公司给予20%的提成奖励。
将这些东西整理好了之后,陈树需要考虑的就是从自己厂子发货怎么办,当然指的就是升华钢铁和升华钢管这两个厂子。
按着陈树的想法,商贸的业务卖厂子的货,必须按高于厂子的价格才能去参与,厂子的价格不适用于商贸的业务。
依着陈树的思路,钢厂和管厂都是公司企业,如果商贸业务能够高于厂子的价格销售,溢价部分应当归属为商贸的利润,由公司内部最终结算。考虑到这一点,卖自己厂家的产品,就不存在含税或者不含税的问题,只考虑能够加价多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