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佳,我以前可喜欢娃娃了。我好像有一个布娃娃。那时候,橱窗里的娃娃好美啊。我还记得那一年我过生日。我跟我继父说,我说我想要一个娃娃。他说好啊,他要带我去买。我妈妈不记得我的生日,又出去喝酒啦。所以我只能和继父一起过生日。”
陶耀将剪碎的布料抛向空中,美甲滑动向下。
“易佳音,那天他对我特别好,他带我去了精品店,我看中了一个穿着粉色连衣裙的娃娃。我好喜欢、好喜欢啊。继父说要买给我,但是晚上让我听话,他要去我房间和我做游戏,让我不要出声。如果晚上我乖乖的听话,他就给我买这个娃娃,我就说好啊。”
陶耀揉动着易佳音的身体,好像也在和她做游戏。
“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他要干什么,我好像才12岁吧,那一年,我抱着娃娃回到家,那个男人又买了好多好吃的,肯德基的鸡腿、薯条,他都买给我。等到晚上吃饱了,说让我乖乖地,男人就进入了我的房间。知道吗?这是我第一次得到娃娃,我就给我喜欢的娃娃换衣服呢,那个男人就从后面抱住了我。”
陶耀笑了笑,“看你也是这么下贱啊,易佳音,只要动一动手指,你也不是乖乖就范吗?”
“那时我还小,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是他说只让我乖乖听话,一会儿就好。可是太疼了,我不喜欢,我拳打脚踢,我没有听话。我从来都是不听话的那一个。所以还能发生什么呢?那个男人对我很凶,后来他又打了我好几个巴掌。我疼得晕了过去,等再醒来,就感到什么东西塞了进去,然后那个男人就欺身向上。”
陶耀抽出手,那纸巾擦了擦,放在鼻尖,“真的很恶心,哼!”
不知道从哪里拿来一个塑料手套,陶耀带在手上,重操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