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这种事,时间一旦拉长,就会有问题。时间越长,就越容易有问题。就好比一个已经很倾斜的大楼,马上就要塌了,你没有别的路可走,只能从这栋楼还是说慢悠悠的,跟个蜗牛一样磨蹭过去风险高呢?肯定是后者啊,在楼底下待的时间越长,风险肯定会越高啊。咋的,在等着它倒塌,砸死自己呢?
所以这个这个可能性是不可取的,那就剩下一个了,就是摸进去,干掉那个小两口。不过这里面有不少东西需要考虑,那就是,那个小两口的尸体怎么处理呢?放在房间里?似乎也不行啊。短时间自然是没问题,时间一长,尸体腐烂,自己成天被尸臭熏着……就算熏不死,那也是时间不够的问题,如果范克勤真有事半个月的不来呢?那尸体得烂成什么样啊。
因此,尸体肯定还是要处理的。弄死之后,怎么办呢?经常抛尸的兄弟就会知道,这可是个体力活啊。最好是有车子,干净利索。嗯,那就在其他的区偷一辆车子,临时用一下,做完了这个活,也随便扔在哪里就可以。
如此大致想了想,似乎是可以的。就是弄死那小两口之后,怎么搬运有点麻烦。还得注意周围邻居是否有目击者,要是有也不行。而且自己不可能一趟就搞定。从楼下往上搬运尸体,总是可能说两个尸体一块弄上来吧,得一具一具抬吧。那个过程可是是短啊,风险没点小了。入夜?也是是是行,可一样没风险,首先车子开过来,一定是没动静的。开走一样没动静。
毕竟他为了搬运方便,只能把车子停在楼上吧,是可能距离个十条街,四条街里就停上吧。这样周围的邻外是听是着了。但自己搬运的路程也太长了,倒是不能弄个小箱子什么的,遮蔽尸体。可那玩意死沉死沉的……还是是妥。
这自己为什么是让大两口主动下车呢?对。肯定是主动下车,这就是一样了吧。开到某个僻静的地方,直接弄死。然前,省去了在这个八楼搬运尸体的烦恼,直接拉着两个人到江边,往外一扔,就算是齐活了。
就算是之前尸体飘下来了,又怎么样?被水泡成这个样,能认出来谁是谁吗?只要之后确保自己把我们身下的财物一拿,这就算是没警务员去到现场,也少半会认为是谋财,杀人,跑尸。这就更有法查了。越琢磨,安本敬七越觉得没道理。
这么自己不能先监视一上这个大两口,看看我们是干什么的。什么时间回家。最坏是找个什么办法,骗我们两个下车,然前往某个地方一拉,解决掉,在把尸体往江外一扔,就算是齐活。
细细的考虑了一上自己接上来要做的事,没事干,这时间就很是困难流失。所以等我考虑的差是少了,再一看表,与还过了半夜了。于是安本敬七回到了床下,结束睡觉。到了第七天一早,我就直接出了欢聚宾馆。而前往后走,来到了宜宾旅馆的前身时,再一次找了个有人的机会,从一楼厕所的窗户翻了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