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边上听着一艘船呢,这些人正在用尝尝的跳板,搭在船舷上,然后一个挨着一个鱼贯的进入船舱。就在最后一个人刚刚进入,范克勤开始加速,船上的一个人将跳板收好的时候,范克勤开口说道:“毙了他!“说罢,一脚油门,直接冲出了小路,把车子停在了这个小路尽头处。
听见范克勤吩咐,副驾驶的人还没等车子停下呢,便拿着一把汤姆森冲锋枪,把身子从副驾驶窗口探了出去,立刻开火,哒哒哒哒一连串子弹便飙了过去。那个撤跳板的人刚刚弄好,耳中也听见了汽车的声音,可还没等回头呢,耳边嗖嗖的便好似飞过了什么,跟着身子两三个部位一疼,被打的直接翻身摔在了船上。
范克勤口中一边大吼,道:“扫射!“一边停下车子后,抄起档位旁边的汤姆森,便飞身下车。对着这艘在江上跑的,已经算是挺大的客船,开始疯狂的扫射。车后座上的两个特工也是直接跳下了车子,没人一把汤姆森,对着客轮开始疯狂的开火。
而后面的车子见范克勤的车子停了下来,并且在不断的开火后,也都纷纷的停下车,拎着枪跑了上来,自己找个合适的位置,一起对着客船开火。
最先下来的范克勤四个人四把冲锋枪,他们四个出了范克勤以外都是七十五发弹鼓。而范克勤因为力量太强,控制力也好,所以他用的是最大的百发弹鼓。这其实主要考虑的就是,随时可能发生交火。七十五发弹鼓要相对的灵活一些。当然,其实最灵活的还是三十发的直弹匣,其次就是五十发的弹鼓。但考虑到火力的连续性,要的就是一次性将对方打垮。拿三十发的弹匣和五十发的弹鼓就不怎么够了。所以出了范克勤以外,清一色的七十五发弹鼓。
而后面的车子就无所谓了,前车需要考虑一点灵活性,但后面的车子在后面,怎么着都能够反应过来,所以基本上携带的全都是百发弹鼓。要知道,范克勤这一次亲自带领过来的车子,据点八辆,停在小区外面路边的有六辆,这就是十四辆车。每辆车四个人,除去第一辆车子的人是三百二十五发子弹外,后面的十三辆车,每个人的第一发弹鼓,加一块有四百法。十三辆车就是五千两百发。
这个客船其实是江上跑的那种客船中已经算是大的那种了,比较长,也比较宽一些。可是再长也没用啊,他不是军舰啊,铁皮的棚子,构成的船舱,空间是比其他的客船大了,但有啥用嘛?一样挡不住子弹。
汤姆森这种枪,发射的是手枪弹没错。可有效射程可是有一百五十米。而有效射程可不是说超过一百五十米就伤不到人了,无非是子弹发飘,指不定打到那了。他们距离船只本身就挺近,一共才七、八十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