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一个就一个,但范克勤的心理素质是非常强悍的,而心理素质强的人,自控能力自然也就强。所以他直接当了一把“禽兽不如”的人。并且以后除了跟陆晓雅以外,还会一直当下去。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控制不住,那真的永远都成不了什么大事。
eses第二天一早,两个人起来,洗漱一遍,直接下到了一楼的饭店,开始吃喝起来。这个和平饭店中,各色的人种都是有的,从他们的谈话中,美国人,法国人,德国人,日本人,苏联人等等不一而足。当然最多的还是中国人。
eses吃了顿早餐过后,范克勤和庄晓曼挎着胳膊,犹如小两口一般走出了饭店大门。叫了两辆黄包车来到了比较繁华的香电路上。
eses这条街两边基本也都是商场商铺林立,所以两个人没怎么费劲,就从当地的一家白俄人开设的裘皮大衣店中,给庄晓曼买了一套连身的裘皮大衣,以及狐狸毛帽子。又在一家鞋店中,买了两双鞋,一双不算高的五公高跟皮鞋,还有一双平底皮鞋,都很是好看。
eses这主要是为了配庄晓曼用的,要知道,就算在某些特殊场合,比如要干些什么行动时,庄晓曼在一开始也不能穿的太朴素了,毕竟她长得太好,而且女人味十足十,寻常人一看她皮肤就知道,必然是富裕人家出身。好在东北这地方洋鬼子不少,因此无论是建筑还是穿着,在街面上时不时就能够看见一些很时髦的女郎,因此这么打扮之下反而是正常的。要是像某些外行说的,到哪都不会引起注意,又或者长相极为普通,这真的是外行话。
eses因为有些场合你就必须得打扮的精致。而且你说你长的普通,就不会让人记住了?再普通你始终是个人,你会隐身啊?所以在有心人的眼里,人家凭什么不注意你啊。
eses一个人,要想不让人注意,那只能是低调并融入环境,然后呢,行事不张扬。你想光靠长相普通就让人注意不到你,那只是幻想而已。所以什么特工长相必须普通,那真真的都是外行话。一定要看什么场合,就什么打扮也就是了。
eses范克勤也是如此,同样买了身加厚的毛呢大衣,领子连下来带着狐狸皮的,水獭的帽子。看起来也像是个有钱人。
eses两个人如此一打扮,跟自己所假扮的身份是相吻合的,毕竟是发战争财的商人,所以有钱,这要是穿的普通,反而出毛病了。
eses范克勤多给了一张半大的钞票,让商店派人把他们换下来的衣服送去酒店,然后两个人也不着急,溜溜达达转悠了几圈,大约半个多小时后,一转弯,来到了崇山大街上。
eses庄晓曼道:“哥,前面是不是就到黄河路了?”
eses“对。”范克勤道:“我记得是两个街口。”
eses之所以是他“记得”,那是因为他脑中的地图,就是这么显示的。不过这个年头的地图有时候和实际是有出入的。所以范克勤才这么说。
eses接着,范克勤看了看左右的街面,道:“嗯,这里的环境还是比较热闹的,有个学校,再加上附近也都是上班族或者是小买卖人家,这都属于中产阶层了,有两个钱。看看,现在还没完全到中午的饭口高峰期呢,但是两旁饭店当中,已经有不少客人了。街面上的行人呢,也不算少。如果在这里选择一个比较火的饭店和他们见面,那是基本不可能有谁会注意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