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要来散心的是你,要走的也是你,知道啦,听你的!”贝姬蹲在赢黎的身前,将一双精致的小皮靴套在她脚上。
我觉得赢黎的这几个闺蜜真的很迁就她,而且好像她们几乎天天都在一起,从未分开过。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几个女孩儿好像也同样来自于帝都,但是我不明白,这几个女孩儿选择早埃尔城战争学院的初级战士学院念书,简直毫无道理可言。帝都有无数好一些的学校,要比战争学院好得多。
战争学院只不过是埃尔城最好的学校,它之所以有名气,是因为这所学校每年都在举行盛大的魔法觉醒仪式,赢黎来这我能够理解,因为当她这样的贵族子弟想成为魔法师的话,在某地的魔法仪式上没有成功觉醒魔法池,她们就会辗转到其他地方,再次参加魔法觉醒仪式,一直到成功觉醒魔法池为止。
赢黎来埃尔城有一个不能拒绝的理由,而留在这里上学,也是这些魔法学院不成的规定,那就是各地的觉醒者,就一定需要在那里读完初级魔法学院的学业,赢黎有留在这儿的理由,但是她这些闺蜜并没有特殊的理由。尤其是海伦娜,她的剑术可以说是收到过名师指点的,莱恩特是教授西洋细剑的教官,耳习目染之下,我虽然剑术之一方面连学个皮毛都称不上,但是眼界还是有的,海伦娜这位战争学院新生中,被评为新一代校花儿的女孩子,事实上她也是一位很高明的剑士。
在这几次接触之中,我逐渐的发现,这个小团队真正的主导者,其实是赢黎。
她说出来的提议从没有被拒绝过,而且对于雪片一样的情书和纸条,这几个女孩儿全无半点的心思,这也让我有点想不通,那道我们学院里的那些高材生们,真的那么差么?
这辆篷车跑起来非常的平稳,没想到拉格蒂斯还是一位很棒的御者,我并没有学过这个,弗雷德大叔就是一位不错的御者,他甚至可以驾驭雷霆犀,但是我始终没有学过这么手艺,老库鲁认为我不应该学这个,所以当时我就放弃了。
在夜幕之中,巍峨的安提亚山就像是一块黑暗的天幕,我们的马车绕过了那所神庙所处的位置,一直向埃尔城驶去。
经过一段路的时候,从车窗外传来一股浓郁的花香味道,白天来的时候,那位健谈的车夫曾告诉过我,这里就是玫瑰园,整片院子里种植着大量的玫瑰。
赢黎和贝姬这时候正在下魔法飞行棋,我坐在赢黎这边儿观战,海伦娜则坐在贝姬的身边儿,看得出她们飞行棋的水平大概都差不多,凑在一起厮杀得非常激烈,不过贝姬刚刚想出来了一手妙棋,稳占了优势。不料赢黎却在最后关头耍赖,弄乱了棋盘,结束了这场持续很久的战争。
也许是一盘棋让两个人厮杀得头昏脑涨,贝姬儿建议停下来,趁着星夜去玫瑰园里逛一圈儿,我觉得这样半夜三更的进入到那个树影婆娑的花园子里,并不是件明智的事儿。可是耐不住赢黎游兴大发,强拉着我跟着贝姬一块儿去。
拉格蒂斯需要看管篷车,这样的夜里,将这样的篷车独自丢下,并不是明智之举。担心拉格蒂斯在这样的深夜里一个人会害怕,所以海伦娜留下来陪拉格蒂斯。拉格蒂斯将马车停靠在玫瑰园的灌木墙的外,车身紧紧贴在修剪得非常整齐,且有一人多高的灌木墙边儿上。
走出马车才发现,整个玫瑰园的木栅栏上爬满了白色的蔷薇花,这些带刺的蔷薇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将园子与外界完全的隔离开,这么晚了,园子主人一定不会欢迎我们从正门进入玫瑰园,所以我们三人才准备翻墙而入。
对女孩子们来说,这是一件新奇大胆而且充满冒险的行动,我像是一只猴子,站在车辕上伸手勾住车顶棚的防水沿儿,轻轻地收腹,双臂同时用力将身体向上牵引,当到达足够高度之后,翻身就蹲在篷车的钢制骨架上,并俯下身子,拽住赢黎的手,将她拽上篷车顶。
随后贝姬被我拉上来,她倒是没有任何害羞的表情,反而是很大方的看着我抿嘴对我笑着,丝毫没有半分忌讳。我可不敢贸然的闯进这座玫瑰园,因为这座玫瑰园在埃尔城非常的有名气,园子主人据说也是城中的一位贵族。
所有埃尔城的居民们都知道这样的一个故事,原本这个园子的主人是一家卖花为生的农户,他们在这儿开辟了很大一块儿荒地种植玫瑰以及其他种类的花卉,这里距离埃尔城中的墓园并不算远,据说墓园里有一些亡灵系的生物盘踞,每晚它们都会从墓地里跑出来,到处狩。那一家五口不听从别人的劝告,执意要看守这座玫瑰园,竟然在某一天夜里,全家都被那些亡灵生物杀掉了。所以玫瑰园有个不成的规定,那就是晚上的时候,是禁止游人随意出入的。
至于白天,条件就宽松得多了,凡是来玫瑰园欣赏玫瑰花的人,是允许采摘玫瑰花的,只要不随意丢弃,也不拿出去售卖,那么园子里的玫瑰可以随意采摘。但是到了傍晚之后,玫瑰园是要被封园的。
整个玫瑰园都有一堵非常高的花墙,寻常人很难翻越。
若非有这辆高棚篷车,恐怕我要翻过墙,也要费一些力气。我将狼牙匕首从包里掏出来,连鞘叼在嘴上,我觉得这个园子里透着一股说不出什么味道的诡异气息,所以准备小心谨慎一点,随着我的法术咒语慢慢地读出来,双手之间凝聚了一团红色火焰,然后片刻之后,悄无声息的注入狼牙匕首中,整个匕首附魔“火舌武器”,就像是整个匕首都在燃烧。
“你不是刚刚觉醒魔法池,怎么就会使用魔法技能?”赢黎蹲在一边儿好奇地问。
“这种通用魔法,需要消耗的魔法力并不高,这是我从图书馆学到的,不知道有没有作用,还是未知。”我只能这样解释说。
“通用魔法?”赢黎很有兴趣儿看着那把匕首,显然她对于通用魔法了解并不多。
我将一只绿松石鼓系在腰上,并向石鼓中注入一团精纯的土元素,这时候整个石鼓上蔓延出来的力量,将我全身都包裹在里面,浑身上下的皮肤全都一点点地变成石头。
“石化皮肤”
这个技能我用的次数非常少,这一次我担心玫瑰园里可能会遇见些突发事件,为了以防万一,给自己加了一道保险,才搞得自己浑身上下,看起来像是块石头。
我站在车顶棚上,轻轻地助跑几步,直接跨越了整个爬满蔷薇的栅栏,翻过围墙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