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义,你那位朋友有没有提起过,弗莱明教授有没有在动物身上做过实验?”慕容有恒突然又问道。
此时的慕容有恒正沉浸在盘尼西林的病理作用上。其实,当年弗莱明发现盘尼西林时,也没真正了解盘尼西林的作用,他把盘尼西林只是作为一种新的抗菌素而已,虽然在一份医学杂志上发表过关于盘尼西林的论文,但是并没有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包括看过这篇论文的慕容有恒也是一样。不然盘尼西林也不会在弗莱明发现的十年后才由弗洛拉里和钱恩重新对盘尼西林进行系统的研究,从而诞生人类历史上第一种抗生素。但秦风提出盘尼西林可以用于术后感染,这一下子引起了慕容有恒的注意,他仔细回忆慕容经看过的这篇论文,脑子似乎有些崭新的东西再冒出来,但是却抓不住。
秦风哪里知道这些,歉意地笑了笑道:“当时我那个朋友也只是这么一说,弗莱明博士到底有没有进行动物实验,我也不清楚。”
慕容有恒的脸色露出失望之色,紧接着连忙又问道:“你那位朋友现在还在不在上海,能不能介绍给我认识。”
这个所谓的英国朋友本来就是秦风杜撰出来的,摇了摇头道:“我这位朋友两年前就回英国了。”接着又笑道:“如果你想去英国找他还不如直接找弗莱明博士了。”
慕容有恒也是颇为遗憾地说道:“如果以后有机会能见到弗莱明博士,大家倒可以就盘尼西林进行探讨一番。”
秦风见慕容有恒对盘尼西林不是一般的感兴趣,试探地问道:“有恒兄,如果把弗莱明博士的研究资料交到你手里,你看能不能把盘尼西林用于临床?”
慕容有恒摇了摇头道:“这个很难,首先我们还并不知道盘尼西林是不是真的能用于术后感染;其次从研究提炼再到动物实验,这是一个严谨的科学过程,再没有把握之前,是不能用于临床试验的。”
“那如果我们知道它确实能用于术后感染呢?”秦风紧接着又问道。
慕容有恒的脸色微微露出激动之色,接着又叹了口气道:“即便能够确认,凭我一个人的力量是完不成的,还需要一个完整的课题小组和设备。如果在美国我以前工作过的那个药厂也许可能有这样的条件进行研究,可惜啊······”说到这里,慕容有恒突然又叹了一口气没有说下去。
因为史密斯派去的人还没有找到弗莱明,他的研究专利也没有到手,秦风倒也不好对慕容有恒说什么,随口问了一句道:“不知道有恒兄原来在美国的哪家药厂高就?”
因为大家有共同语言的缘故,慕容有恒对秦风的态度也不似刚才这么冷淡,苦笑了一下说道:“我毕业后就在美国的一家制药公司进行药物研究工作,叫辉瑞制药公司,可惜在大萧条之后,一蹶不振,即将要频临破产了。要不我也不会这么快就回国。”
“哦,辉瑞制药公司,什么,你说的是辉瑞制药?”秦风一开始觉得这个名字很耳熟,在随口应了一声的同时,突然脑子里冒出一个蓝色菱形药丸的样子,顿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万艾可,俗称“伟哥”,就是这家公司生产的,辉瑞制药,对,就是这家公司,全球最大的制药公司,市值将近二千多个亿的美金。居然在这个时代即将要倒闭,这在秦风听来十分的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