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栗子肉只动了一筷子,朱卿卿记得梁凤歌同样也喜欢这道菜的,她不由有些疑惑,难道是这家店烧得不好吃?她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小口,甘美的味道立即化在了嘴里,实在再美味不过,比之当年朱家的厨娘烧出来也不差。那么梁凤歌应该是长大后口味变了,她心安理得的把一碗红烧栗子肉就着香稻米饭和青菜吃了个精光。
吃饱了,不光是整个人都有了力气,就连心情也跟着好了很多,好像她即将面对的一切未知都不再那么恐怖了。朱卿卿心情很好地拿了一旁的包裹换了一套男装,再跑去茅厕里把自己放空,洗了手出来,只见梁凤歌神情严肃地站在角落里和两个年轻男人低声说话。
朱卿卿猜他们是在说要紧事,就不敢靠过去,规规矩矩地拎着包袱站在原地等待。梁凤歌很快结束谈话,转过头来看了她一眼,朱卿卿赶紧跟上去,像个委屈的小媳妇一样低眉垂眼地跟在梁凤歌身后。
梁凤歌领着她七拐八弯地走进一间客栈,客栈大堂里散散落落地坐着七八个人,见他们进去就热情地打招呼:“常爷来了。”
梁凤歌顿时换了个人似的,笑眯眯地和这些人打招呼,热情的称兄道弟,好像彼此非常熟悉的样子。
朱卿卿猜不出这些人究竟是什么来路,只知道他们都说得一口好官话,听上去非常舒服,同时也觉得他们的下巴总是习惯性地往前抬着,总是一副有些瞧不起人的样子。
寒暄过后,一个中年男人对着梁凤歌行了个礼,笑道:“我们公子等常爷有些时辰了,这就走吗?”
梁凤歌郑重其事地还了那中年男人一礼,同样微笑着道:“这就走。”
大堂里的人就全都站了起来,有人赶了马车出来,楼梯上“蹬蹬蹬”地走下一个人来,人未到,声先到:“常贤弟真是准时。”
朱卿卿抬眼看去,只见那人一身做工精美的米色纱袍,腰间垂着青色的玉佩,面目清秀,观之可亲。那人察觉到她的目光,状似不经意地抬眼朝她看过来,眼神犀利。见是个眉清目秀、明显就是女扮男装的小书童,便朝她微微一笑,跟着梁凤歌并肩说着话往前去了。
客栈外停着一辆气势非凡的马车,有小厮跪伏在地给那位被梁凤歌称为“陈兄”的男子做脚凳,朱卿卿看到这里,心里隐约有数了。她曾听得周家人闲谈,说是天下大乱,京中的皇族却还不思进取,仍然过着骄奢yín 逸的生活,这样拿人做脚凳的派头,她们家从前不曾有过,梁家不曾有过,周家也不曾有过,所以这个人应该是从京城里来的世家贵族吧?
梁凤歌转过头来看着她:“还不赶紧跟上?”
朱卿卿赶紧收回思绪,忙着去找梁凤歌的踏雪马,当然不能找到,就又觉得自己真是笨,梁凤歌乔装来救她,又怎会骑着暴露身份的踏雪马来呢?可是她真的不知道梁凤歌骑的是哪匹马啊,真不是她不想做好这个小书童的,她只好无辜地看着梁凤歌。
梁凤歌无声地叹息了一声,揪着她的衣领把她提上了马车。众目睽睽之下,朱卿卿很难为情,略微挣扎了一下:“我自己走。”她不是没想到居然是和这姓陈的同乘一辆车么?
梁凤歌不客气地一松手,她就咕噜一下狼狈地滚进车里去,那个姓陈的“哈哈”大笑起来,朱卿卿气得脸都红了,飞快地坐起身来,默默给车主行了一礼就缩到角落里去生闷气,姓梁的给她等着瞧,君子报仇十年不晚。